或者,人。
我看着手机屏幕,一个计划在脑中慢慢成型。
我要去见他。
我不能在家里等他回来,让他做好万全的准备。
我要去突袭他。
打他一个措手不及。
我要亲眼看看,我的丈夫,在我女儿生死未卜的时候,究竟在做些什么。
我站起身,换了身衣服。
临出门前,我回头看了一眼被绑在椅子上的李梅。
她还在呜呜地挣扎。
我走到她面前,慢慢蹲下。
“李梅。”
“你知道吗,我以前养过一条狗。”
“它背着我,把邻居家的鸡咬死了。”
“我打了它一顿,它很不服气,还想咬我。”
“后来,我当着它的面,把它的四条腿,一一,全都打断了。”
“从那以后,它看见我,就只会摇尾巴。”
我看着李梅因为恐惧而瞪大的眼睛,微笑着说。
“在我回来之前,祈祷苗苗平安无事。”
“否则,我会让你知道,什么叫生不如死。”
说完,我站起身,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家门。
06
我叫了一辆网约车。
“师傅,去夜色酒吧。”
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,眼神有些奇怪。
大概是觉得,一个女人,凌晨五点,去酒吧,很不正常。
我没理会。
靠在车窗上,看着外面飞速倒退的街景。
我和周志强结婚五年。
从一无所有,到在这座城市里有了自己的房子,自己的车,和可爱的女儿。
我以为我们是幸福的。
我为了这个家,拼命工作,一年有两百多天都在外出差。
我以为他会是我最坚实的后盾。
可我忘了。
人心是会变的。
他什么时候开始变的?
是半年前,他失败,亏掉了我们大半积蓄的时候?
还是更早,在我一次次因为工作,推掉我们纪念的时候?
我不知道。
我只知道,他现在做的事情,已经超出了我的底线。
车子在“夜色”门口停下。
震耳欲聋的音乐声,隔着一条街都能听见。
我付了钱,下车。
门口站着几个喝得醉醺醺的年轻男女,正在拉拉扯扯。
我面无表情地从他们身边走过,推开了酒吧沉重的大门。
一股混杂着酒精、香水和荷尔蒙的浑浊空气扑面而来。
舞池里,群魔乱舞。
卡座上,觥筹交错。
我一眼就看见了他。
在最角落的卡座里。
他没有和什么“兄弟”在一起。
他的对面,坐着一个女人。
身材,妆容精致。
那个女人我认识。
是他的初恋,林菲菲。
我们结婚的时候,她还来闹过一场。
此刻,她正拿着一杯酒,亲昵地靠在周志强身上,在他耳边说着什么。
周志强没有推开她。
他甚至还伸出手,揽住了她的腰。
他一边听着,一边笑着,脸上是我许久未见的轻松和愉悦。
他的手机就放在桌上。
屏幕还亮着。
上面是我刚刚发给他的微信。
“你在家等我。”
真刺眼。
我站在原地,看了他们足足一分钟。
心里的最后一点温度,也彻底熄灭了。
我慢慢地,一步一步,朝他们走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