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好。
我听了三十年这个词。
方秀兰出现在1986年。
那年赵德明四十五岁,我四十三岁。
锦华集团刚成立不久,赵德明需要一个人帮他打务。有人介绍了方秀兰——二十八岁,财经大学毕业,长得不算漂亮,但很会说话。
赵德明把她招进了公司,当财务主管。
我第一次见方秀兰,是在公司年会上。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连衣裙,端着酒杯穿梭在人群中,笑得很得体。
赵德明介绍我:“这是我爱人,王桂芬。”
方秀兰跟我握手:“嫂子好,赵总经常提起您。”
我笑了笑,没说话。
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。她握我手的时候,我看了一眼赵德明。
他在看方秀兰。
不是那种老板看员工的眼神。是男人看女人的眼神。
我认识他十八年了。他看我的眼神是什么样,我记得清清楚楚。那种眼神,在结婚第三年就没了。
但我没有当场发作。
不是因为我软弱。是因为我没有证据。
而且,我有三个孩子要养。
大儿子赵建国那年十六岁,正在读高中。女儿赵建华十三岁,刚上初中。小儿子赵建军十岁,还是个调皮捣蛋的鬼。
如果我闹起来,最受伤的是他们。
所以我选择了等。
等什么?等证据。
从1986年开始,我养成了一个习惯——记记。
不是那种写心情的记。是记账的记。
赵德明每天几点出门,几点回来。穿什么衣服,喷什么香水。出差去哪里,住哪个酒店。每个月给家里交多少生活费,少交了多少。
我都记。
一开始只是在本子上写。后来学会了用电脑,就存在U盘里。再后来学会了用手机,就备份在云端。
三十年。一天不落。
你以为一个家庭主妇很闲?
不。一个真正用心的家庭主妇,比任何都可怕。
因为她就在你身边。你吃饭的时候她在,你睡觉的时候她在,你打电话的时候她在隔壁房间。
你的一切,她都知道。
第三章 宣战
我把离婚协议书放在餐桌上的时候,赵德明正在喝粥。
他拿起协议书,扫了一眼,以为是哪个公司的文件。
然后他看到了标题。
“离婚协议书”。
粥从嘴角流下来。
“桂芬,你……”
“签字吧。“我说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”今天的粥有点咸”。
赵德明放下碗,擦了擦嘴。他看着我,眼神从震惊变成了困惑,又从困惑变成了愤怒。
“你开什么玩笑?”
“我不开玩笑。七十三岁了,没力气开玩笑了。”
“你疯了吧?我们结婚五十年了!”
“对,五十年。所以你应该比谁都清楚,我不是在开玩笑。”
赵德明站起来,椅子发出刺耳的声响。
“王桂芬,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?离婚?你跟我离婚?”
“对。跟你。离婚。”
他开始踱步。客厅不大,他走了三步就到墙了,转身,再走三步。
“是不是孩子们说什么了?是不是建国那小子又……”
“跟孩子们没关系。”
“那是钱的事?你觉得我给你的钱不够?”
“不是钱的事。”
“那到底是什么事!”他一巴掌拍在桌上,碗碟哐当作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