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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晚上,女儿睡了之后,我打开了电脑。
我用了三个小时,把合伙人协议从头到尾读了三遍。
每一个字,每一条,每一个标点。
第23条:合伙人离职时,其名下的客户资源享有优先协商权,原律所不得无理阻挠。
第28条:离职补偿金按过去三年个人创收总额的30%计算,律所应在三十内支付。
我把这两条复制到一个加密文档里,又花了两个小时研究法院相关的判例。
同样的条款,有人打过官司,法院支持了离职合伙人的补偿请求。
我把那些判例也存了下来。
女儿半夜起来上厕所,路过我房间,揉着眼睛问。
“妈妈,你怎么还不睡?”
“妈妈在看文件,你先睡。”
她看了我一眼,没再说什么,转身回了自己房间。
我盯着她的背影,心里有个声音说:你在给她攒学费,也是在给她做一个选择——是做一个任人宰割的妈妈,还是一个能保护自己的妈妈。
周一,我约了正行律所的赵明诚吃午饭。
国贸三期,七十九楼。落地窗外是灰蒙蒙的北京城,车流像蚂蚁一样在下面爬。
赵明诚比我大五岁,头发花白,说话慢条斯理。
他做管理合伙人之前是诉讼律师,跟我在一个案子里交过手。我赢了他。
“林律师,我直接说吧。”
他放下筷子。
“40%分成,独立品牌,团队你自己搭。你的所有客户,全部跟你走。”
“我还有一个条件。”
“说。”
“暂不公开,时间由我定。可能一个月,可能三个月。这期间我在你这里没有存在。”
赵明诚盯着我看了三秒,点了点头。
我当天签了入职协议。
回到律所,我开始一项一项地执行计划。
第一步,整理客户清单。
我花了三天时间,把过去十五年所有的客户关系记录整理成了一个表格。
合同编号、到期期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、历史服务记录、续约意向。
每一个客户都有详细的备注——他们为什么选我,他们想要什么,他们害怕什么。
这个表格就是我的武器库。
第二步,办离职手续。
我以“个人需要休假调整”为由,向行政提交了离职申请。
行政的小姑娘看了我一眼,欲言又止。
我说:“没关系,你按流程走。”
所有交接签字都完成了。
周明远在外地出差,行政发了邮件通知他。他回复了一个“已读”,然后忘了。
他以为我只是休假。
我没有主动告诉他。一个字都没有。
第三步,转移1273号案件。
我把十二个文件夹交给陈浩的那天,顺便跟他说。
“陈律师,这个案子下个月开庭,原告方证据准备得很充分,你要提前做好准备。”
陈浩正在吃外卖,油腻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来划去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。
“林姐,你放心,我心里有数。”
他把案卷交给助理之后,我站在走廊里,掏出手机,给原告律师张伟发了条消息。
“张律师,我是林静。1273号案件,原告方愿不愿意换我代理?”
张伟的电话三秒之后就打过来了。
“林律师?你不是被告的代理律师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