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录在。
但记录在就一定是真的吗?
骆警官中午打来电话。
“钱永福查到了。”
“什么情况?”
“他的真名不叫钱永福。叫钱志刚。2020年因合同诈骗判了两年,2021年底出来。出来以后用了一具已注销的户口——原主钱永福,2019年因病去世。”
“他用了死人的名字开了便利店?”
“对。开了三年多了。”
“骆警官,那他给我写的那张证明——”
“先不要下结论。我们控制了他,正在审。”
“他被抓了?”
“昨晚。便利店已经关了。”
我站在人行道上,脑子里轰隆隆的。
一个有前科的骗子。
顶着亡者的户籍。
经营了三年便利店。
卖了我三年矿泉水。
给我写了时间线反证。
那张条子——
那天我真的买了那瓶水吗?
我使劲想。
2022年2月8,周二,晴。
我上班路上顺手进了便利店,拿了一瓶矿泉水,扫码付款。老钱穿的那件格子衬衫,袖口上沾了点什么。
我记得。
可我记得的”老钱”,不是老钱。是钱志刚。是一个骗子。
他卖的那瓶水是真的。
但他这个人是假的。
那他给我写的证明呢?
13
便利店关了。
我到建安路的时候看见卷帘门拉着,上面贴了张白纸,马克笔潦草地写着”暂停营业”。
写得很急,墨迹晕了一片。
我蹲下从门缝往里瞅——黑漆漆的,什么都看不清。隐约有一股矿泉水塑料瓶捂久了的那种闷味。
隔壁修鞋的大爷探出头。
“找老钱?”
“嗯。今儿怎么不营业?”
“不清楚。昨天后半晌突然关了。我还纳闷呢——他这店开了四五年,从来没歇过业。”
“昨天有什么异常吗?”
“晚上来了几个警察,在里头待了个把小时,然后老钱就跟他们走了。”
骆警官的人。
“谢了大爷。”
转身要走,又回头看了一眼招牌。
白底红字,”老钱便利店”。
底下四个小字:”诚信经营”。
以前我从来没注意过这四个字。
现在盯着看——”诚”字的言字旁,那个点往下拖了一截,不像正常写法。
不是机打的。是人手写上去的。
一家开了四五年的便利店,招牌是手写的。
这本身不说明什么。
但如果写招牌的人跟给我写证明的人不是同一个人呢?
我翻出手机里拍的那张证明照片。
字迹一笔一划,很认真。
再看招牌上的字。潦草,生涩,像在照着什么描。
两种完全不同的手。
“骆警官,便利店关了。我在门口。”
“我说了让你别去。”
“我没进去。但我注意到一件事——招牌上的字和他给我写的证明,不像一个人写的。”
骆警官那头安静了两秒。
“钱志刚——就是你说的老钱——已经交代了一部分。”
“他说什么?”
“他说2021年底出狱以后,有人找到他。给了他一笔启动资金,让他在建安路盘了这间铺子。他的任务就是待在这,跟附近上班的人混脸熟。”
“跟谁混脸熟?”
“跟你。”
“方远安排的?”
“对。所有的期、所有他要配合写的证明内容,都是方远给他的。他照着做就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