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砚沉默了一瞬。
我好像看见他嘴角抽了一下。
“细节可以再议。”他的语气不再那么从容,“重点是,你答不答应?”
在床头,打起自己的小算盘。
答应他,好处显而易见——
沈家少夫人的身份,比侯府通房强了不知道多少倍。
孩子有了名分,不用跟着我东躲西藏。
吃穿不愁,还有人伺候,月银估计比我以前也能翻几番。
坏处呢?
第一,他是陌生人,我摸不清他的底细。
第二,他说“名义上的妻子”,那就是说这婚姻是假的。
假的就有风险,万一哪天他翻脸不认人,我连哭的地方都没有。
第三——也是最重要的——他图什么?
一个门第显赫的公子,放着满盛京的千金小姐不要,非娶一个怀了别人孩子的逃奴。
这里面一定有问题。
但话说回来,我本来就是个通房,能有什么好失去的?
最坏的结果,不过是被送回侯府,灌一碗红花,打一顿板子。
我反正已经跑过一次了,大不了再跑一次。
打工人换老板,哪能没风险?
“我有个条件。”我说。
沈砚似乎没料到我还会讨价还价。
“说。”
“我要银子。”我说,“一个月至少十两。别跟我讲什么少夫人吃穿都在府里不用花钱,这年头手里没银子心里不踏实。我得有私房钱。”
沈砚看着我,表情微妙。
“还有呢?”他问。
“你刚才说名义上的妻子,那就是说这婚事是假的。既然是假的,你不能碰我。”
我说得理直气壮:“我不是说你不好,但咱们得把规矩立在前头,省得以后扯皮。”
沈砚挑了挑眉。
“还有吗?”
我想了想,还真有。
“如果有一天我不想了,你得放我走。当然,你给我的银子我会退,或者折算清楚。咱们好聚好散。”
沈砚低下头,肩膀微微颤动。
我以为他在生气,心说坏了,是不是讨价还价过头了?
结果他抬起头来,我发现他居然在笑。
“阿棠,”他念我名字的时候,尾音微微上扬,“你是我见过最奇怪的女人。”
“谢谢夸奖。”我说,“所以条件你答应吗?”
“十两银子没问题。”他说,“不碰你,可以。想走就走——”
他笑意敛了些,目光重新变得深沉。
“这条不行。你进了沈家的门,就是我沈砚的人。想走,得我同意。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,但面上没露出来。
得,又是一个甲方爸爸。
不过这条件比李恒的好多了。
李恒那里,我一个月才二两银子,还得随叫随到,没有任何自主权。
沈砚这里,一个月十两,不用陪睡,名义上还是个少夫人。
“行,成交。”
沈砚站起身,整了整衣袍,居高临下地看着我。
“那就这么说定了。你好好养胎,三后,我带你回沈府。”
他走到门口,侧头看了我一眼。
“对了,”他说,“你那个包袱里缝了四百两银子,我让人收着了。放心,没动你的。”
我:“……”
他怎么知道的?
沈砚已经走了出去,只留下一句轻飘飘的话——
“阿棠,你这人,真的很有意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