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段听完,他把笔放下了。
“苏女士。”
“嗯。”
“第三段录音——他说’让老婆短命’、’花钱找道士做法事’——严格来说,这已经不只是婚姻的范畴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如果他真的雇人对你实施了某种伤害行为,即使是以迷信的方式,在法律上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的预备行为。”
“但法律不认迷信。”
“法律不认结果,但认主观故意。他有让你减寿的主观意图,并且为此支付了费用、采取了行动。这叫犯罪预备。”
我看着他。
“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报警?”
“我的意思是,这段录音在法庭上的价值远超离婚案本身。这是你的核心武器。”
他靠在椅背上。
“苏女士,我建议你暂时不要急着把离婚协议寄过去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给我一周时间。我要把他的债务、出轨、以及这段录音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。一旦进入诉讼程序,他不仅拿不到一分钱,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诉。”
“一周太久了。他妈今天就来了。”
“你婆婆?”
“对。她知道中奖的事了。她来肯定是我回去。”
“不要回去。在酒店住着。任何她说的话、发的消息,都截图保存。如果她来找你,有任何威胁或者扰的行为,立刻录音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我站起来。
“顾律师,你觉得我能拿到全部吗?”
他看了我两秒。
“六千万你拿不到全部。但百分之八十以上,我有把握。”
“够了。”
走出律师事务所,阳光很刺眼。
我站在街边,感受了一下自己的心跳。
稳的。
从发现备忘录那天起,到现在,我的心跳就没乱过。
手机开机。
四十七个未接来电。
陈远洋二十三个,王秀芬二十四个。
一条条短信弹出来。
王秀芬:「苏念你死哪去了!快回来!」
王秀芬:「你是不是翅膀硬了?有点钱就不认婆婆了?」
王秀芬:「我告诉你,那钱是夫妻共同财产!法律规定的!你别想独吞!」
王秀芬:「你再不回电话我就去你公司闹!」
陈远洋:「苏念,给我妈回个电话。」
陈远洋:「你别我。」
陈远洋:「我在查你住哪个酒店。」
最后一条是五分钟前的。
陈远洋:「找到了。万豪318。我和我妈在路上了。」
我的心跳还是没乱。
我给前台打了电话。
“你好,我是318的客人。等一下可能有人来找我,一男一女。请告诉他们我已经退房了。”
“好的女士。”
然后我拿上东西,从消防通道出了酒店。
站在路边打了个车。
“去哪?”
我想了想。
“中海律师事务所。”
十五分钟后,我又出现在顾行舟办公室门口。
他正在喝咖啡,看到我有些意外。
“苏女士?”
“我被找到了。能在这里待一会吗?”
他看了看表。
“我下午没有客户。你随便坐。”
我坐在沙发上,顾行舟在对面处理文件。
安静了十分钟。
“你饿不饿?”他头也没抬。
“有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