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绍页。
团队展示页。
致谢名单。
连我当初写的那句slogan——“以技术为桥,以信任为基”——都被原封不动地留着。
只是作者变成了刘琳。
我看了看文件的最后修改时间。
今天下午3:17。
修改人:周立诚。
我拿起手机,翻到和刘琳的工作群。
她两小时前发了一条朋友圈。
配图是一套新买的职业装。
文案是:
“大,大舞台。准备好了。”
下面的评论里,周立诚点了赞。
我把手机放下来。
看着屏幕上“负责人:刘琳”那几个字。
八个月。
十四趟深圳。
两百一十七封邮件。
八十三个凌晨。
他删了我的名字。
换上了一个从来没见过客户的人。
我关掉PPT。
打开邮箱。
找到三个月前陈总签的那份合同补充协议。
第三条。
“甲方指定苏念女士为本全程对接人。如对接人变更,甲方有权重新评估。”
陈总当初加这一条的时候说:“苏念,我只跟你做,别给我换人。”
我说好。
我把这封邮件收藏了。
然后关掉电脑。
周立诚以为删了我的名字,功劳就是他的了。
他不知道。
他删的不是名字。
他删的是这个合同能签成的唯一理由。
2.
刘琳是去年进公司的。
周立诚招的。
面试那天,她穿了一件浅蓝色连衣裙,笑起来甜甜的。
周立诚说:“这个小姑娘不错,让她进商务部。”
HR说:“她简历上的经验有点少——”
“我来带。”
就这一句话。
刘琳进了商务部。
进来之后,她什么都不做。
不对。
她做了一件事。
学我。
我写方案,她要一份。
“苏念姐,我学习一下。”
我跟客户开会,她要旁听。
“苏念姐,我想提高。”
我去深圳出差,她问我要客户联系方式。
“苏念姐,万一有紧急情况,我帮你对接。”
我都给了。
我以为她是真的想学。
直到上周。
上周五,部门内部汇报。
周立诚让刘琳做拓海的进展汇报。
不是让我。
是让刘琳。
我当时愣了一下。
刘琳站起来,打开PPT,开始讲。
第一页。
我的方案。
一模一样。
连第三页那个框架图都是我画的。
颜色、字体、排版、内容。
全部一模一样。
我看着她讲。
她讲得很流利。
因为这些内容我给她讲过不下五遍。
“目前拓海方面的核心需求是系统迭代和用户留存……”
这是我的话。
“我们的方案分三个阶段……”
这是我的方案。
“预计交付周期六个月……”
这是我算的。
她讲完了。
周立诚点头。
“不错,刘琳这段时间进步很大。”
他转头看我。
“苏念,你说呢?”
我看着刘琳的PPT。
右下角有个错别字。
“战略”写成了“战略”。
不对。
是“”写成了“合做”。
我当初打字打快了,没改。
她连这个错别字都没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