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她的逻辑里,那是一个长期没人用的便利,她拿来用了,没什么大不了。
至于那是别人花了98000块买下来的地方——这件事,在她的逻辑里,分量不太重。
九月二十号,那辆黑色Q5又出现在B-28里。
那是个星期五,我下班早,六点半就到了停车场。
我没去找物业,直接给方美玲发了一条微信:
“您好方太太,您的车在B-28,请挪一下,谢谢。”
等了二十分钟,没有回应。
再发:
“方太太,看到了吗?”
又过了十分钟,她回了一个字:
“哦。”
然后没有动静。
我在停车场等了半个小时,那辆Q5纹丝未动。
再发微信:
“方太太,请问能现在下来挪车吗?”
这次她没有回复。
我打了她的电话,响了六声,没接。
再打,还是没接。
我站在地下停车场里,周围偶尔有别的车经过,会发出低沉的回响声,然后又安静下来。
最后,我去了物业,物业联系方美玲,她十分钟后下来了。
下来的时候,眼睛看着手机屏幕,一直到走到车旁边,发动,开走,全程没有看过我一眼。
那一整套动作,像是在处理一件不值得抬头的事。
我把那天的微信截图和通话记录,存进了“证据”相册。
九月二十五号,超市里。
她在水果区买葡萄,我去拿牛,走道窄,差一点撞上。
“林小姐。”她先叫了我一声,语气意外地主动。
“方太太。”
她翻着手里的葡萄,说:“你那个车位的事,我知道你不太高兴,但你也要理解,我在这个小区住了八年了,很多事情,你们新来的不了解情况。”
我说:“方太太,B-24是您的,B-28是我的,这件事很清楚,跟住了多少年没有关系。”
她停了一下,把葡萄放进购物车,说:
“你这个人,说话怎么这么……”
“怎么?”
“死板。”
“那不是死板,”我说,“就是那个位置是我的,我想停自己的位,不打扰您,您也不打扰我,这很简单。”
她没再说话,推着购物车走了。
4.
那天之后,B-28消停了一个星期。
第八天,那辆Q5又回来了。
10月4号,国庆节第四天,我和陈磊去郊区玩了一圈,晚上九点多才回来。
地下一层,B-28,黑色Q5,停得很稳,一副老住户的样子。
访客区那晚全满了,国庆节来了很多亲戚。
我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路边,走了三分钟回家。
第二天早上,车玻璃上贴了一张违章单:违规占道停车,罚款200元。
我拿着那张罚单,拍了一张照片,然后走到地下停车场,拍了一张B-28里Q5的照片,两张照片放在一起存好。
陈磊看见了,说:“我去找方总谈一下。”
“不用,我来。”
“你去说没用,你跟方美玲本谈不拢。”
“我不是去谈的,”我说,“我去告诉他一件事。”
那天下午,我在停车场碰到了方总。
五十多岁,西装笔挺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走路时习惯性地夹着手机,见人爱点头微笑——那种在饭局上能活跃气氛、逢年过节知道送什么礼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