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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第十三章 山中探宝,利器初成

自打从山里尝到甜头,又得了秦老伯的指点,林乔一家子心思都活络了。那连绵的青山,在眼里不再是吃人的老虎,倒像是个半敞着门的宝库,里头有数不清的好东西等着人去拿。

家里分了工,各有各的忙。林大华和李春娥主攻“胰子”大业,如今做得是越来越顺手,两口子关起门来鼓捣,脸上成天带着笑,比过年还高兴。可林大华心里还记挂着另一桩事——那二亩薄田。

晚上躺在炕上,他跟林乔合计:“乔儿,咱进山寻摸山货是好,可那地……也不能真摆荒了。一来,地是分家分给咱的,是咱明面上的嚼用。一点不种,太扎眼,惹人说道。二来,山里东西再好,也有个时令,不稳当。地里出产再少,也是个进项,是本。你爹我没别的本事,就会伺弄庄稼。以前那二十亩地,多半力气活都是我的。如今就这两亩,我多出点力,多挑点土,多上点粪,精耕细作,不信它不长庄稼!”

他说到这儿,叹了口气:“就是分家那会儿昏了头,没想起要件农具。现在家里连把像样的锄头都没有。不过没事,我先用手捡捡石头,从别处挑点土垫垫。村里谁家要修个地垄、点力气活,我去帮忙,换人家使使旧农具也行。地肥是肥不了,可也不能让它荒着。”

林乔知道爹的心思。爹是老把式,闲不住,对土地有种近乎本能的感情。让他完全丢开地里的活,他反而难受。她点点头:“爹,您说得对。地得种,明面上的嚼用得有。您先慢慢收拾着,农具……我想法子。”

于是,林大华就开始天天往那二亩薄田里跑。地是真不好,在村西最边上的坡上,石头多,土又薄又硬,还带点沙性。他也不嫌,挽起袖子就。没锄头,就用手一块一块把地里的石头捡出来,大的小的,堆在田埂边上,垒得整整齐齐。又从别处土厚点的地方,一筐一筐挑来好土,均匀地撒在地里。看见谁家修地垄、挖沟渠需要人手,他就主动去帮忙,换人家借他用半天旧锄头、旧镢头。他活不惜力气,又仔细,地被他收拾得渐渐有了模样,田埂笔直,地里平整。

这天,他正弯着腰在地里捡石头,远远看见他爹老林头背着个手,后面跟着老大林大荣,从那边地里走过来,像是去看他们大房分的好地。两边走了个迎面。

林大华动作顿了一下,直起腰,看着走近的爹。老林头也看见他了,脚步慢下来,眼神复杂地在他身上扫。林大华脸上没什么表情,嘴唇动了动,还是低声叫了句:“爹。”

老林头从鼻子里哼出一声,算是应了。他目光在二儿子脸上、身上停了几息。这张脸,比在老宅时红润了,有了肉,原先那总是耷拉着、带着愁苦的眉眼,舒展开了,看着竟显年轻了些。身上那旧夹袄洗得净,里面鼓鼓囊囊的,一看就套着厚实的新棉袄,脚下是一双崭新的厚底棉鞋。整个人站在那里,腰板挺着,腿脚利索,再不是以前那副缩肩塌背的窝囊样。

老林头心里说不出啥滋味,又哼了一声,没说话,背着手,迈着步子走了过去。林大荣跟在后面,狠狠瞪了林大华一眼,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嫉恨和恼怒,嘴里不清不楚地骂了句“白眼狼”,也快步跟着爹走了。

林大华只当没看见,没听见,重新弯下腰,继续捡他的石头,一双手在冰冷的土里扒拉着,稳当有力。

旁边地里也有别家在忙活,都瞧见了这一幕。再看看林大华,嘿!这林老二,分家出来才个把月,真像换了个人!脸上有光了,身上有肉了,活那架势,一丝不苟,是正经庄稼把式!看来以前在老林家,是真被压榨得狠了,离了那泥坑,倒显出真本事来了。村里人互相看看,心里都暗暗点头:这家,是真能耐,是个能过子的好人家!

林乔可没工夫管村里人怎么想。她连着三天,天天一大早就收拾得利利索索进山。秦老伯的指点像给她开了地图,她胆子大了,不再只在外围打转,开始探索更深一点的山林。

这初春的山,对她有种奇特的吸引力。空气是清冽甘甜的,深吸一口,带着泥土、腐叶和某种草木萌发特有的、微涩的清香,直透肺腑,比前世城市里任何昂贵的空气清新剂都好闻一万倍。阳光金灿灿的,透过还没长满叶子的树枝洒下来,在林间空地上投下明明暗暗、摇曳变幻的光斑。脚下的泥土是松软的,带着化冻后的湿润,踩上去“噗嗤”作响。远处有溪水潺潺流动的声音,近处有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啁啾,偶尔“扑棱棱”惊起一片。一切都充满了原始、蓬勃、自由自在的生命力,让她这个前世困在钢筋水泥格子间里的灵魂,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展和畅快。

她着迷似的在林中“探险”。按照秦伯说的,在一片背阴湿、长满青苔的朽木堆上,她发现了一大丛肥厚油亮的黑木耳,像一朵朵小耳朵,层层叠叠。她小心地用手指贴着部掐下来,放进背篓的隔层里。在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边,湿润的石头上、苔藓地上,散落着一片片墨绿色、形似紫菜的地皮菜,鲜嫩得一掐就出水。她在松树林的边缘,仔细辨认,找到了几朵颜色灰褐、伞盖厚实的榛蘑,还有几簇橙黄色、散发着松脂清香的松蘑,小心地避开那些颜色艳丽、长相奇怪的蘑菇。在一片向阳的草坡上,她挖到了不少秦伯教她认的柴胡,抖掉上的泥土,整齐地码好。

这天,她沿着一条野兽踩出的小径往山里又深入了一段。这里树木更密,光线也暗了些。她正拨开一丛带刺的灌木,忽然,眼角余光瞥见旁边一片较为开阔的坡地上,长着几株特别的植物。茎秆直立,紫褐色,叶子是羽状分裂的,顶端开着伞形的小白花。林乔心里猛地一跳!这、这叶子形状,这花……怎么那么像她前世老家山里特产的那种——当归?!

她前世老家在甘肃,家里老人就常去山里挖野生当归,她跟着去过,认得这个!难道这异世的山里也有?她赶紧凑过去,蹲下身,小心地扒开植株部的泥土。果然!露出底下粗壮、支繁多、带着浓郁特殊香气的茎!真是当归!而且看这大小和成色,年份还不短!

林乔心里一阵狂喜!当归啊!这可是好东西!补血活血,调经止痛,是妇人家的良药,也能卖上价钱!而且这个季节,正是采挖的好时候!她强压下激动,用柴刀小心地把这几株当归连挖出,尽量不伤须,用随身带的旧布仔细包好,这可是宝贝!

带着发现当归的喜悦,她在回去的路上脚步都轻快了许多。路过一片向阳的矮树林时,她闻到一股熟悉的、奇异的香味。抬头一看,只见几棵不算高的树上,枝条顶端冒出了一簇簇紫红色的嫩芽,在光秃秃的枝头格外显眼。

香椿!是香椿芽!林乔口水差点流出来。这可是春天里顶顶好的野菜,香味独特,炒鸡蛋、拌豆腐都是一绝!而且这时节最嫩,再过几天就老了。

她看看那树,不算太高,但枝桠细,不好爬。不过这难不倒她。她找了一棵相对好爬的,把背篓放下,搓搓手,抱住树,手脚并用,蹭蹭几下就利索地爬了上去。坐在结实的树杈上,小心地伸手,专挑那些最紫最嫩的顶芽,一簇一簇地掰下来。不一会儿就摘了一大把,用衣襟兜着,溜下树,小心地放进背篓最上面,怕压坏了。

正打算往回走,旁边的草丛忽然“哗啦”一响,一只灰褐色的野兔受惊窜出,没命地朝远处蹦去。林乔几乎是下意识地,弯腰捡起脚边一块鸡蛋大的鹅卵石,看准野兔奔跑的方向,手臂一挥,石头脱手而出!

“嗖——!”

石头带着破风声,划出一道短暂的直线,“砰”一声闷响,精准地砸在野兔后腿上!野兔惨叫一声,翻滚在地,抽搐几下,不动了。

林乔自己都愣了一下。她刚才就是随手一扔,本没想那么多。这准头,这速度,这力道……看来这身神力,不光体现在搬抬重物上,用在投掷上,也是惊人的武器!她走过去,拎起那只肥硕的野兔,掂了掂,满意地笑了。今晚有肉吃了!

三天下来,她的背篓每天都是满登登的。木耳、地皮菜、蘑菇、柴胡、野山药、香椿芽,还有那只倒霉的野兔和珍贵的当归。每次回到家,都是一家人的狂欢。李春娥和林大华赶紧帮着分拣、收拾。能现吃的留出来,像香椿芽、地皮菜这种放不住的,立刻收拾了做菜。木耳、蘑菇、柴胡、当归这些能存放、能卖钱的,就仔细地晾晒、收好。野兔剥了皮,肉腌上,皮子留着。

看着这些实实在在从山里得来的“宝贝”,一家人的眼睛都是亮的,心里头是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希望。这子,真有奔头!

第四天,林乔没进山。她背着这几天攒下的、已经晒得半的山货——主要是木耳、蘑菇,还有那包珍贵的当归和柴胡,用净的粗布分门别类包好,又拎着那只腌好的野兔,去了镇上。临走时还忍痛拿了一小把 香椿芽儿。

她没去嘈杂的集市,直接寻摸到了镇上最大的“悦来酒楼”后门。做销售出身的她,目标明确:找对买家,谈个好价钱。

敲开门,是个系着油乎乎围裙的帮厨,正剔骨头,一脸不耐烦。林乔立刻堆起热情又不失分寸的笑脸,声音清脆:“这位大哥,打扰您了。咱是山里人家,得了点今春头一茬的新鲜山货,送来尝尝鲜。这是一把香椿芽您炒个鸡蛋下酒别嫌弃。”

那帮厨起初想轰人,可看她拿出的东西确实不赖,这香椿芽可是这个季节的稀罕物,这乡下妹子挺上道儿啊。“大哥,有只肥野兔,您看看酒楼要不要?您瞅这木耳,肉厚黑亮;这蘑菇,是松林里采的,味儿正!野兔是前儿刚打的,肥得很,腌得也入味!”大厨看这山货品相好,净。又听她说话利索,不像一般村妇畏畏缩缩,便多了两分耐心,叫来了掌勺的刘大师傅。

刘大师傅挺着肚子出来,捏起一片木耳对着光看了看,又掰了块蘑菇闻了闻,点点头:“嗯,东西还行。咋卖?”

林乔心里早算好了账,报了个比集市零售价稍高、但又比酒楼平进货价略低的价钱,语气诚恳:“大师傅,您是老行家,东西好坏一眼就明白。咱这山货,是赶着时令、挑最好的采的,就图个新鲜地道。价钱您放心,绝不让您吃亏。以后要是还有好的,咱还先紧着您这儿送!”

刘大师傅有点意外地看了她一眼。这乡下丫头,说话有条有理,还会来事儿。他想了想,这价确实不算高,东西也合用,便没多磨叽,按她说的价,把木耳、蘑菇和野兔都收了。林林总总,卖了二百三十文。

揣着钱,林乔又马不停蹄去了镇上最大的“济仁堂”药铺。药铺伙计听说她卖药材,让她等着,叫来了坐堂的老大夫。老大夫戴着老花镜,仔细看了看她带来的柴胡和当归,尤其是那几支品相完整的当归,眼里露出讶色:“哟,这当归不错啊,野生的,年头足,炮制得也净。柴胡也是好货。丫头,哪儿挖的?”

“山里瞎转悠碰上的。”林乔含糊道,“大夫,您看值多少?”

老大夫捻着胡子,给了价。鲜药材卖不上大价,但品质好,柴胡和当归加一起,卖了四百八十文!

摸着怀里叮当响的七百一十文钱,林乔心里有底了。这山,果然是宝山!而且她发现,自己前世那点推销和沟通的本事,在这古代也挺好使。

从药铺出来,她又熟门熟路拐去了周掌柜的木材场。周掌柜一看见她那个包头蒙脸的熟悉身影,老远就喊:“哎哟!林……林兄弟!你可来了!正有急活儿,就等你了!”

原来有批木料要紧急发运,人手又凑不齐。林乔现在学精了,活时总是包着头脸,穿着宽大旧衣,尽量不让人看出是女子,省得惹来不必要的注目和麻烦。

“老价钱?”林乔压低嗓子问,声音有点粗。

“老价钱!不,今天加二十文辛苦钱!”周掌柜爽快道。

又是一通忙碌。沉重的原木、板材在她手里服服帖帖,装车,捆扎,又快又稳。旁人得气喘吁吁,她气息都没乱多少。一个多时辰,活儿利索完。五百二十文工钱到手。

第二天、第三天,木材场居然还有零活。林乔也没闲着,只要有活儿就上。她力气大得像用不完,活利索,不知疲倦,周掌柜用着特别顺手,有急活累活都乐意找她。每天都能挣个四五百文。

三天下来,光在木材场力气活,她就挣了一两半银子,加上卖山货药材的七百多文,手里一下子有了二两二钱多银子!沉甸甸的,揣在怀里都觉得心口发烫。

这钱在手里还没捂热乎,林乔就直奔铁匠铺。这次,她目标明确——买家伙!

再次走进那家熟悉的铁匠铺,看着墙上挂着的、厚重锋利、闪着幽蓝寒光的开山柴刀,还有那把结实的开荒锄头,林乔眼神灼热,再无半分犹豫。

“掌柜的,那把柴刀,还有那把锄头,我都要了!”她把银子“啪”地拍在柜台上,声音脆。

铁匠铺掌柜认得这个前些天来看过、嫌贵没买的“小子”,见她这次这么痛快,也高兴,仔细报了价:“上好钢口的柴刀,一两银子。这把锄头,精铁打的,七百文。一共一两七钱银子。”

林乔数出银子,又添了点铜钱补足。当那把沉甸甸、冰凉沁骨、刃口闪着慑人寒光的柴刀握在手里,当那柄锄头扎实的木头柄贴上掌心时,一股难以言喻的踏实感和力量感,从手心直传到心里。这才是一个要进山、要开荒的人,该有的正经家伙什!

临走前,她还是没忍住,指着墙上挂着一杆打造得尤为精良、带着狭长锋利矛头的长矛,问:“掌柜的,那个……矛头,单卖不?啥价?”

掌柜的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,笑道:“卖啊。小哥你要那个啥?那可是上好的精铁,老师傅锻打的,猎大傢伙用的,贵着呢。单一个矛头,得一两半银子。配上硬木杆子,还得加钱。”

林乔暗暗咋舌。好家伙,一个矛头就顶一把半柴刀了!果然,武器才是最贵的。她摸摸怀里剩下的那点钱,不够了。

“哦,我就问问。先不要了,再攒攒。”她讪讪地笑了笑,心里却打定了主意。进山碰到野猪、熊瞎子那种大家伙,总不能真的靠柴刀和拳头去硬拼吧?得有件趁手的、能拉开距离攻击的武器。弓箭她不会,也没地方学。这长矛(或者做成标枪)似乎不错,能投掷,也能近战。看来,还得继续努力挣钱啊!

背着新买的柴刀和锄头,怀揣着对“长矛”的憧憬,林乔脚步轻快地往家走。夕阳的余晖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,也把她靠着自己双手和力气,一点点挣来家当、谋划未来的那份笃定和希望,映照得清晰而明亮。

回到家,天刚擦黑。林大华正蹲在门口抽(并不存在的)旱烟,等她。一看见她肩上崭新的锄头,老汉“噌”就站了起来,眼睛瞪得老大,快步迎上来,手有点哆嗦地接过那柄锄头,粗糙的手指摩挲着光滑的木柄和冰凉的铁头,嘴唇翕动着,半天才憋出一句:“好……好家伙什!真真好!”

那眼神,那表情,比他自己穿了新棉袄还高兴百倍。有了这锄头,他那二亩地,就有了趁手的“兵器”,能收拾得更像样!

李春娥也闻声出来,看见新锄头和柴刀,也喜得眉开眼笑。她转身从屋里拿出一个粗陶碗,献宝似的端到林乔面前:“乔儿,快看!成了!真成了!”

碗里,是几块棕褐色、方方正正、已经凝固得颇为硬实的胰子块。表面有点粗糙,不如镇上卖的光滑好看,可确确实实是成了型的肥皂!

“我和你爹又试了几回,这回猪油和碱水的比例摸准了,胰子也捣得特别细,滤了好几遍!放了好几天,真硬实了!我刚才试了试,洗手可净了,还不糙!”李春娥兴奋地说着,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成就感。

林乔拿起一块摸了摸,又闻了闻,是那股熟悉的、略带碱味的皂角气,点点头:“真好!爹,娘,你们真能!”

林大华憨厚地笑,李春娥也笑。一家子围着这两样新得的“宝贝”,心里头都热乎乎的。

林乔看着碗里的胰子,心里却飞快地盘算起来。自家用是够了,可要是想换钱,这粗糙的卖相,恐怕卖不上价。而且,怎么卖?卖给谁?直接摆摊?还是像山货一样,找个固定的买家?这胰子的成本不高,主要是猪胰子和功夫,猪油可以用便宜的板油。如果能量产,哪怕卖便宜点,也是个细水长流的好进项。得好好琢磨琢磨这买卖怎么做。

不过,不着急。子还长,路要一步一步走。眼下,有了进山的利器,有了能种的田地,有了能换钱的山货门路,还有了这意外鼓捣出来的“胰子”……这个家,就像春天里吸饱了雨水的种子,正在这破土地庙里,悄悄地、却是扎扎实实地,生,发芽,朝着有光的地方,奋力生长。

(第十三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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