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说明两件事:第一,他放不下面子直接来求我;第二,他还想谈判,还没死心想压价。
“唐先生,”我慢慢开口,”贺总要是有诚意,直接让他公司法务联系我律师就行。用不着绕这么大一个弯。”
“沈先生,话不能这么说。”唐正笑了笑,”有些事上了台面就不好收场了。大家都是做生意的人,坐下来喝杯茶,什么事谈不拢?”
“我的条件很清楚,280万,没有商量余地。如果贺总接受,随时可以签合同。如果不接受,那就没什么好谈的。”
“沈先生,您这个价格确实……”
“唐先生,”我打断他,”我的报价有效期已经过了。现在的价格是三百五十万。”
电话那头安静了。
“您说什么?”
“我说过,过期涨价。二十四小时有效期是一周前的事了。现在系统停了九天,锐达的损失每天都在扩大。我的报价自然也要跟着调整。三百五十万,新的有效期四十八小时。”
“沈先生,这……”
“唐先生,麻烦转告贺总。就这样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涨价。
这不是我临时起意。
从一开始我就计划好了。他拖得越久,我要得越多。
不是因为贪。
是因为我要让他明白一个道理:在这件事上,每一分钟的主动权都在我手里。他每犹豫一秒,都要付出代价。
五年前他让我付出了代价。
现在轮到他了。
06 法律施压早有后手
涨价的消息传到贺明远耳朵里,效果立竿见影。
当天晚上,我收到了一封邮件。
发件人不是方志强,不是陈雪,也不是那个唐正。
是锐达传媒的法务部。
邮件很长,措辞很正式,核心意思就一个:他们认为我在系统中预设授权机制的行为涉嫌”恶意破坏公司资产”,要求我在三内无条件提供授权密钥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我看完,转发给了钱维。
十分钟后钱维回了电话。
“看了。放心,这封邮件就是吓唬你的。他们法务水平不行,这封函漏洞百出。第一,你的授权机制是系统设计的一部分,不是后期植入的恶意代码,这有本质区别。第二,你离职时公司没有做任何代码审计和交接确认,等于默认接受了系统的现状。第三,最关键的,他们现在需要的是2.0版本的授权,而2.0的知识产权百分之百在你手里,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。”
“所以?”
“所以他们告不赢。这封函就是虚张声势,想吓你主动降价。你不用理。”
“好。”
“不过,”钱维顿了一下,”我查到一个事。贺明远昨天见的那个人,是周海集团的法务总顾问,姓孙。”
“周海集团?”我皱了下眉。
“对。周海集团是锐达传媒的第二大股东,占股23%。贺明远去找他们,大概率是想借股东的力量来施压。”
“施压?怎么施?”
“还不确定。但周海集团体量比锐达大得多,如果他们出面,可能会从商业层面给你制造麻烦。比如联合你的客户施压,或者在行业里给你使绊子。”
我沉默了几秒。
“钱哥,你觉得他们真会这么做?”
“贺明远这个人,我了解过。他在圈子里的口碑就是’能屈能伸’,翻译一下就是不要脸。他现在被到墙角了,什么招都可能使。你做好准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