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给我站住。”李翠兰在身后喊。
“林初夏,你走出这个门,以后就别想再回来。”
我拉开了门。
“不回来了。”
关门的声音很响。像是什么东西断了。
我站在楼道里,靠着墙,蹲了下去。
腿彻底软了。
手在发抖,嘴角还在渗血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我没有钱。银行卡里只剩下在面馆打工攒的四千多块。没有学历。没有像样的工作。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。
李翠兰说的是真的。我走出了这个门,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。
但是回去呢?
回去签那份协议,嫁给一个快六十岁的男人,余生困在一个陌生人的床上,换来李翠兰和林若琳继续体面地活着。
我做不到。
我蹲在楼道里,不知道过了多久。
手机响了一次,是苏婉打来的。我没接。
再响,还是苏婉。我关了机。
我不想让她听到我现在的声音。
最终我站起来,在初秋的夜风里漫无目的地走。
小区门口的路灯坏了一盏,光线暗了一半。马路对面是个公园,公园外头有条人行道,道边停着一排共享单车。
一个男人坐在轮椅上,停在人行道的尽头。
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衬衫,袖口卷到小臂中间,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手腕。头微微低着,像是在看手机,又像是只是在发呆。
轮椅很普通,不是那种电动的高级货,是医院门口租赁店里最常见的折叠款。
路灯的光打在他身上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。
也许本没有在想。
人被到绝路上的时候,做的决定大多和理智无关。
我走过去,站在他面前,弯下腰。
“先生。”
他抬起头。
路灯照亮了他的脸。
很年轻。二十八九岁的样子。五官轮廓很深,颧骨和下颌线条锐利,像刀裁过一样。他的眼睛很黑,黑到几乎看不出瞳仁和虹膜的边界。
是一张好看的脸。
但此刻我顾不上好不好看。
“先生,结婚吗?”我蹲下来,和他平视,”我倒贴。”
他看着我。
目光从我红肿的颧骨移到嘴角的血痕,再移到我死死攥着的拳头上。
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。
“什么条件?”他开口了。
声音低沉,燥,没有温度,像是冬天里没有烧暖气的房间。
“只有一个。”我说,”在我家人面前装一下。”
他安静了片刻。
“结婚证明天去领?”
我呆住了。
我以为他会拒绝。或者以为他会问我是不是疯了,会赶我走,会当我是个精神有问题的陌生女人。
但他只问了一句”明天去领”。
像是答应了。
“你,你认真的?”我的声音忽然变得很小。
“你先认真的。”他说。
我看着他。他也看着我。路灯在他的眼底映出微弱的光点。
“我叫林初夏。”
“陆霆琛。”
三个字,他说得很慢,像是给我时间记住。
我没有注意到,在我转身去路边找纸巾擦嘴角血迹的那几秒里,他的目光一直跟着我,嘴角的弧度几不可察。
更没有注意到他放在轮椅扶手上的手机屏幕里,有一张照片。
照片上的女人,和我长得很像。
第二天早上九点,我和陆霆琛在民政局门口碰了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