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那三个公司跟陶正行表面上没有任何关系——法人不是他,股东名单里也没有他的名字。
两个个人账户,一个是他表弟陶正楠,一个是一个叫周建国的人。
“周建国是谁?”方律师问我。
“不知道。”
“陶正楠呢?他表弟是做什么的?”
“以前在商场卖建材,后来好像自己开了店。”
“什么时候开的?”
“去年吧。好像是去年。”
方律师在笔记本上划了一道线。
“去年。大额转出也是从去年开始密集起来的。”
她把流水的时间线和金额列了一张表给我看。
2022年3月:转出18万→某科技公司。
2022年5月:转出25万→陶正楠。
2022年7月:转出30万→某贸易公司。
2022年8月:转出15万→周建国。
2022年10月:转出40万→某科技公司。
零零总总,十七笔,加起来差不多一百九十三万。
但在法庭上,对方律师拿出了一叠合同。
“这些转账都有对应的商业合同,是陶先生的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正常的业务往来,不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。”
方律师当庭提出异议。
“这些合同真实性存疑,其中某科技公司注册资本仅十万元,却在半年内与被告公司发生了五十八万元的交易。”
对方律师笑了笑。
“注册资本跟交易额没有法定比例关系,这是商业常识。”
法官看了看双方的材料。
“原告方是否有进一步证据证明上述交易系虚构?”
方律师看了我一眼,然后说:“暂时没有。”
法官点了点头。
十五分钟后,判决念完了。
“……鉴于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本院按现有可查财产进行分割。”
“夫妻共同存款12000元,双方各得6000元。婚内购置房产一套,判归被告所有,原告享有居住使用权至再婚或另行购房。女儿陶知渝由原告抚养,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。”
六千块。
我在法庭上站着,嘴唇开始抖。
我控制不住。
不是因为委屈。
是因为我突然想起来,三年前陶正行过生,我在账户里取了五千块给他买了一块表。
卡西欧的,他嫌便宜没怎么戴过。
那块五千块的表,比我现在分到的全部财产,只少一千块。
陶正行从被告席上站起来,整了整西装。
他看了我一眼。
那个眼神我很熟悉。
是他十五年来看我做错事时的眼神。
怜悯的,居高临下的。
意思是:看吧,我说了你不懂。
走出法院。
阳光很好,刺得我睁不开眼。
我在台阶上坐下来,想给我妈打个电话。
手机黑屏。
我按了几下电源键,屏幕弹出来四个字:请缴话费。
欠费停机了。
我把手机塞进口袋,盯着对面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。
六千块。
要交下个月的房租,两千三。
要交女儿的补习费,一千五。
要买菜、交水电燃气费。
剩下的钱大概能撑二十天。
二十天之后呢?
我坐在石阶上想了很久。
太阳从头顶移到了身后。
石阶被我坐热了又坐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