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了全国一等奖,陆冬羽在中文系算是真正有了名气。不是那种“唱柳子戏的农村姑娘”的名气,而是“写文章拿奖的才女”的名气。两种名气,分量不一样。前者是猎奇,后者是认可。
消息传开的那天,周思雨在宿舍里放了一挂鞭炮——当然是电子鞭炮,手机外放的那种。噼里啪啦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,震得陆冬羽耳朵嗡嗡响。
“你至于吗?”陆冬羽捂着耳朵。
“至于!当然至于!全国一等奖啊!你知道这有多难吗?”周思雨举着手机,满宿舍转圈,“我宣布,从今天起,陆冬羽就是我们宿舍的镇舍之宝!”
“镇舍之宝?你当我是古董呢?”
“你比古董值钱。古董是死的,你是活的。”
沈清歌从书桌前转过身来,难得地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:“冬羽,恭喜你。我一直觉得你写东西有灵气,这次算是证明了。”
秦墨从床上探出头,紫色的头发已经重新染过了,这次染的是深紫色,低调了一些。她打了个哈欠,说:“奖杯呢?拿出来看看。”
“没有奖杯,只有证书。”
“证书也行,拿出来看看。”
陆冬羽从书包里拿出证书,红本本,烫金大字,写着“全国大学生写作比赛一等奖”。秦墨接过去翻了翻,哼了一声:“就这?连个相框都没有?”
“你要给我配个相框?”
“我配?你自己配。我又不是你妈。”
周思雨一巴掌拍在秦墨背上:“你就不能说句好听的吗?”
“我说了,恭喜她,你没听见?”
“你那语气像是在说‘恭喜你’吗?你那语气像是在说‘哦,知道了’。”
“我就这个语气,爱听不听。”
陆冬羽看着她们斗嘴,笑得不行。她知道秦墨就是这个性格,嘴上不饶人,心里比谁都热乎。真要是不在乎,她连“哼”都懒得哼。
证书在宿舍里传了一圈,最后回到陆冬羽手里。她把证书放进抽屉里,跟录取通知书放在一起。两本红本本,一本是起点,一本是路上的一个标记。她想,以后还会有更多。
暑假开始了。
陆冬羽本来打算像去年一样,留在北京打工。但打电话来说,家里的房子漏雨了,得修。她想了想,决定回家。一来修房子是大事,不能让一个人心;二来她也想回去看看,在家待一段时间,陪陪。
叶知秋这次没有跟她回去。不是不想,是不能。咖啡店的工作走不开,而且她报了一个暑期翻译培训班,要连上一个月。她说:“冬羽,你先回去,我八月再去找你。”
“好,你来了给我打电话,我去车站接你。”
“嗯。”
陆冬羽买了火车票,还是硬座,二十六个小时。这次是一个人,没有叶知秋陪着,但她不觉得孤单。习惯了,什么都习惯了。
到家的时候,正在院子里晒被子。看到陆冬羽进门,她放下手里的被子,拍了拍手上的灰,走过来,上下打量了一番。
“瘦了。”
“没瘦,还胖了两斤呢。”
“骗人。你脸上的肉都少了,当我看不出来?”
陆冬羽摸了摸自己的脸,确实比寒假的时候瘦了一些。这学期太忙了,吃饭经常对付,有时候一个馒头一包咸菜就是一顿。她不觉得有什么,但在眼里,这就是“瘦了”。
“没事,回家吃几天就胖回来了。”陆冬羽放下行李,撸起袖子,“,房子哪漏了?我上去看看。”
“不急,你先歇着,坐了一天多的火车,不累啊?”
“不累,年轻,扛得住。”
瞪了她一眼,但还是指给她看漏雨的地方。房顶上有几片瓦碎了,下雨的时候水会渗进来,滴在床上。陆冬羽搬来梯子,爬上去,一块一块地检查瓦片。碎了的换掉,松了的加固,忙活了两个小时,总算弄好了。
从房顶上下来的时候,她满身是灰,脸上黑一道白一道的,像个花猫。看着她的样子,又心疼又好笑:“你看看你,哪像个大学生?分明是个泥瓦匠。”
“泥瓦匠怎么了?泥瓦匠也是靠手艺吃饭的。”陆冬羽拍了拍身上的灰,“,我饿了,有吃的吗?”
“有,锅里给你留着饭呢。”
陆冬羽洗了手,坐到桌前。给她留的是鸡蛋面,手擀的,面很筋道,汤很鲜,鸡蛋卧在面上,黄澄澄的,看着就有食欲。她端起碗,呼噜呼噜地吃,吃得满头大汗。
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
“好吃,做的面最好吃。”
坐在对面,看着她吃,脸上带着笑。那笑容里有一种满足,是那种“我孙女喜欢吃我做的饭”的满足。
吃完饭,陆冬羽把碗洗了,然后从行李箱里拿出给买的东西。一件夏天的薄衫,浅灰色的,棉麻的,穿着凉快。两盒钙片,医生说老年人要补钙,不然容易骨折。还有一本相册,里面装着她这学期拍的照片:北大的校门、未名湖、博雅塔、图书馆,还有她和舍友们的合影。
戴上老花镜,一页一页地翻相册,翻得很满,每张照片都要看好久。
“这个是谁?”指着苏晚棠的照片。
“苏晚棠,我跟你提过的,就是那个咋咋呼呼的。”
“哦,这个姑娘,我记得,送我牛那个。”
“对,就是她。”
“这个呢?”指着安静。
“安静,她妈妈去年生病了,她回家照顾了好一阵子。”
“这孩子也不容易。她妈好了没有?”
“好多了,在家养着呢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又翻了一页,看到叶知秋的照片,“知秋这孩子怎么没跟你回来?”
“她上培训班呢,八月再来。”
“那等她来了,我再给她做好吃的。”
“,你对她比对我还好。”
白了她一眼:“人家没爹没妈的,我不对她好谁对她好?你倒是有爹有妈,跟没有一样。”
陆冬羽不说话了。说的是事实,她没法反驳。她爸在她三岁那年出去打工,再也没有回来。她妈在她五岁那年改嫁,嫁到了外省,再也没有联系过。她有父母的基因,但没有父母的记忆。偶尔想起他们,心里会有一点点空,但很快就过去了。因为她有,给了她全部的爱,够用了。
暑假的子过得很慢,也很充实。
陆冬羽每天早起帮做早饭,然后去地里活。家里的地不多,就两亩,种了玉米和花生。她除草、浇水、施肥,得比还利索。村里人看到她在田里活,都说:“冬羽这孩子,上了大学也不忘本,还知道回来活。”
陆冬羽听了,笑笑不说话。她不是不忘本,她是不得不。一个人不动,她不谁?
完活回家,下午的时间用来写东西。王老师跟她说过,写作不能靠灵感,要靠习惯。每天写,不管写多少,都要写。她听进去了,每天下午雷打不动写两个小时。有时候写随笔,有时候写短篇小说,有时候就是记记。写得好不好不重要,重要的是在写。
傍晚的时候,她会搬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,一边看书一边等太阳落山。院子里那棵枣树长高了不少,结了青色的枣子,密密麻麻的,压得枝头都弯了。几只鸡在树下刨食,咕咕咕地叫。远处的山被夕阳染成了橘红色,像一幅油画。
她喜欢这个时候。不冷不热,不忙不闲,一切都刚刚好。
七月中旬,苏晚棠在微信上发起了一个私人视频通话。
“姐妹们!我有一个重大消息要宣布!”苏晚棠在镜头里手舞足蹈,背景是她家的客厅,电视开着,茶几上摆满了零食。
“什么消息?你又谈恋爱了?”陆冬羽问。
“不是!比谈恋爱重要一百倍!”
“那是什么?你怀孕了?”秦墨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镜头里,手里拿着一包薯片。
“秦墨你给我闭嘴!”苏晚棠气得脸都红了,“我说的是正经事!我打算开一个公众号!”
安静推了推眼镜:“什么公众号?”
“关于大学生活的,分享学习、生活、情感、成长。我观察了一下,市面上这种公众号很多,但大多数都是鸡汤,没啥货。我想做一个不一样的,接地气,说人话,分享真实的大学生活。”
陆冬羽听到“接地气”三个字,来了兴趣:“具体怎么作?”
“我负责写稿和运营,你们负责供稿和推广。你们三个,一个北大的,一个南大的,一个北外的,都是名校,写出来的东西肯定有人看。”苏晚棠越说越兴奋,“而且你们都有故事,冬羽从农村考到北大,知秋靠打工供自己读书,安静照顾生病的妈妈,这些都是很好的素材。真实的东西,最能打动人。”
陆冬羽想了想,觉得这个主意不错。她认识苏晚棠三年多,知道这姑娘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,但做起事来很认真,不是那种三分钟热度的人。
“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?”陆冬羽问。
“八月份。我先注册账号,写几篇预热。你们也写几篇,凑够十篇再发。”
“行,我写。”
“我也写。”安静说。
“我尽量。”叶知秋说。
“秦墨呢?你写不写?”苏晚棠问。
秦墨嚼着薯片,含混不清地说:“我不会写文章,你们写,我负责给你们点赞。”
“光点赞有什么用?你得贡献内容!”
“我的生活没什么好写的,每天就是上课、打游戏、睡觉。”
“你就写你染头发的心得,题目我都想好了,叫《一个非主流少女的自我修养》。”
“苏晚棠你骂谁非主流?”
“我夸你呢!非主流多有个性啊!”
“滚。”
几个人笑成一团。视频通话结束后,陆冬羽坐在院子里,看着天边的晚霞发呆。公众号,写文章,分享故事。她想起王老师说的话:“你有责任把那些被遗忘的人和事写下来。”也许,公众号就是一个窗口。一个让更多人看到农村、看到底层、看到那些不被看见的人的窗口。
她打开手机备忘录,开始写一篇新的文章。题目她早就想好了,叫《我的王秀英》。不是比赛那篇《回家路》,而是更长的、更细的、更真实的。她想把的一生写下来,从出生到现在,七十三年的风风雨雨。也许没有人看,也许有人看。但不管怎样,她都想写。
七月下旬,发生了一件小事。小事不小,因为它后来成了四个人创业的起点。
那天陆冬羽去镇上赶集,给买药。集上人很多,卖什么的都有。她买完药,在集上转了一圈,发现一个现象:城里来的小贩在收购农产品,红枣、花生、核桃、土鸡蛋,价格压得很低,转手卖到城里,价格翻好几倍。
一个卖红枣的老大爷,一篮子红枣卖了三十块钱。陆冬羽知道,这些红枣在超市里至少要卖一百块。中间那七十块的差价,被小贩和超市赚走了。
她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:如果绕过中间商,直接把农产品卖给城里的消费者,农民能多挣钱,城里人能少花钱。双赢。
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。她不懂电商,不懂物流,不懂营销。她只是一个中文系的学生,会写文章,不会做生意。
她把这件事记在了备忘录里,标题写着“农产品直卖的可能性”,然后加了一行小字:“以后研究。”
命运就是这样,在你不知道的时候,把一颗种子埋在你心里。等到某一天,阳光、水分、温度都合适了,它就会发芽。
八月初,叶知秋来了。
陆冬羽去镇上接她。叶知秋从大巴车上下来,穿着一件白T恤,牛仔裤,帆布鞋,扎着马尾辫,背着一个双肩包,手里还拎着一个纸袋。
“你怎么瘦了?”陆冬羽接过她的包,上下打量她。
“没瘦,还是九十二斤。”
“九十二斤还说不瘦?风一吹就跑了。”
叶知秋笑了笑,把手里的纸袋递给她:“给你的,北京带的。”
陆冬羽打开纸袋,里面是一本书,余华的《活着》。她翻开扉页,上面写着叶知秋的字迹:“送给我最好的朋友。愿我们都能活着,而且活得很好。”
陆冬羽看着那行字,鼻子一酸,赶紧合上书,塞进包里:“走吧,回家,给你做了红烧肉。”
叶知秋的眼睛亮了:“真的?”
“真的,一大盆,够你吃三天的。”
叶知秋咽了咽口水,加快脚步往三轮车那边走。陆冬羽看着她的背影,笑了。叶知秋这个人,平时看着冷冷清清的,一听到红烧肉就破功。说到底,她也就是个二十岁的姑娘,爱吃好吃的,爱穿好看的,只是没钱,所以假装不在乎。
回到家,看到叶知秋,高兴得合不拢嘴:“知秋来了?瘦了瘦了,在学校是不是不好好吃饭?”
“吃了,,我吃了。”
“吃了还这么瘦?来来来,坐下吃饭,给你做了红烧肉。”
叶知秋坐下来,端起碗,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,嚼了两下,眼睛眯了起来:“好吃。”
“好吃就多吃点,锅里还有。”把整盆红烧肉都端到她面前,“这盆都是你的,别客气。”
叶知秋看了看那盆肉,又看了看,眼眶红了。她低下头,大口大口地吃,吃得腮帮子鼓鼓的,像只小仓鼠。
陆冬羽坐在对面,看着她吃,心里又酸又暖。她想,这就是家吧。不用说话,不用解释,不用假装。饿了就吃,累了就睡,哭了有人递纸巾,笑了有人跟着笑。
简单,但珍贵。
(第十六章完,约6300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