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晚上,她那条直播回放的播放量后来破了三百万。
我还记得她录的最经典的一个片段:
我走到步行街中段的时候,一个喝多了的大哥从烧烤店里出来,看到我,愣了三秒。
然后他一拍大腿:”我!鱼人!”
转头对着店里喊:”快出来看!有个鱼人!”
呼啦啦出来一群人。
那个画面后来被截成了表情包,传疯了。
走过步行街,我又经过了二十四小时便利店。
店里的小哥看到我,眼珠子差点掉出来。
“大……大哥,你这是渡劫回来的?”
着便利店的玻璃墙歇了五分钟,买了一瓶水。
小哥非要跟我和鱼合影。
拍完之后还帮我问了一嘴:”大哥你要不要叫个货拉拉?”
我看了看钱包。
算了。
货拉拉起步价三十,我走回去免费。
继续走。
穿过步行街,经过县人民医院门口,经过实验小学,最后拐进了我家小区。
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一点二十三分。
我记得很清楚。
因为我掏手机看了时间。
同时也刷到了——
“深夜抱鱼哥”的词条,在本地论坛上已经排第一了。
从出发到到家,沿途大概经过了:烧烤摊、步行街、夜市尾巴、便利店、医院门口的出租车等候区……
保守估计,有几千人亲眼看到了我。
加上直播间在线观众,至少上万。
你问我昨晚十一点四十在哪里?
我就在这条县城最繁华的主街上,抱着一条一百二十斤的鱼。
全县人民都能给我作证。
【第三章】
“跟我们去趟所里吧。”
刘警官的语气不带感情色彩,很职业。
我点了点头:”行。”
林巧巧站在一边,还在抹眼泪。
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。
她抹眼泪的手,指甲做过了。
新做的美甲。
嫩粉色的法式甲。
昨天下午我出门前还没有。
也就是说,她昨天趁我出去钓鱼的时候,做了美甲。
大半夜的,做完美甲,又去了哪里呢?
我没说话。
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。
到了派出所。
刘警官让我坐在询问室里。
丈母娘和林巧巧在走廊上等着,不知不觉又开始唱戏了。
丈母娘的声音隔着一道门都听得清清楚楚:
“我就说这个男人不行!当初我就反对这门婚事!一个月挣那点死工资,天天半夜出去不着家,不是赌博就是坏事!现在好了,撞死人了!”
“巧巧你别哭了,啊,妈给你做主,这种子不能再过了!等他进去了咱们就离婚!”
我坐在询问室里,听着外面的声音。
心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。
不是愤怒。
是冰凉的。
结婚三年。
我每个月工资六千五,全额上交。
她说不让我抽烟,我戒了。
她说不让我喝酒,我不喝了。
她嫌我应酬少挣得少,我去考了个二级建造师,跳了槽。
她嫌我没情趣不浪漫,我花了半个月工资给她买了条项链。
她戴了三天就扔抽屉里了。
我做的所有事情,在她眼里,都不值一提。
唯独钓鱼这件事,她管不了我。
因为每次她骂完,我就出去钓。
骂得越狠,我走得越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