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喜欢看历史古代小说,一定不要错过bro有话说写的一本连载小说《长安刑侦录》,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53279字,这本书的主角是林峰苏廉。《长安刑侦录后续最新章节_林峰苏廉笔趣阁免费看》就在下方,点即看!
长安刑侦录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雨,是长安的秋夜标配,细密如丝,连绵不绝,像是老天爷打翻了砚台,将整座古城都浸在一片墨色的氤氲里。
冰冷的雨水砸在青石板上,溅起细碎的水花,混着街旁灯笼昏黄的光晕,在地面晕开一片模糊的光影,将青砖灰瓦的院墙浸润得愈发深沉,墙头上的青苔在雨水中泛着油亮的绿意。林峰猛地睁开眼,刺骨的寒意顺着湿透的粗布麻衣钻进皮肤,如同无数根细针在刺扎,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喉咙里随即涌上一阵火烧火燎的痛感,像是吞了滚烫的烙铁。
“咳… 咳咳…”
每一次呼吸都带着铁锈般的腥气,胸腔仿佛被重物碾压,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。他挣扎着想坐起身,却发现四肢沉重得像是灌了铅,稍一用力,左腿便传来钻心刺骨的剧痛,仿佛骨头都要裂开一般。脑袋更是昏沉欲裂,无数陌生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般涌入脑海 —— 破旧的茅草屋、地主家恶仆的呵斥、街头乞讨时的饥寒交迫、被家丁追打时的狼狈奔逃…… 这些记忆与他原本的刑警生涯交织碰撞,现代的警服、审讯室的冷光灯、爆炸现场的火光与眼前的泥泞、雨丝、冷墙重叠,让他眼前阵阵发黑,几乎要晕厥过去。
“头儿!小心!”
“林峰!快躲开!”
“轰 ——!”
剧烈的爆炸声仿佛还在耳膜震荡,火光冲天的废弃仓库场景清晰得如同昨日。他记得,那是他追捕了三个月的毒贩 “蝰蛇”,一个跨境贩毒集团的核心成员,手上沾染了三条警察的鲜血。那天深夜,在城郊废弃仓库的交易现场,“蝰蛇” 为了逃脱,引爆了早已布置好的塑胶炸药。千钧一发之际,他推开了身边刚入职不到半年的年轻警员小陈 —— 那孩子才二十二岁,刚结婚不久,眼里还满是对刑侦工作的憧憬。而他自己,却被爆炸的冲击波掀飞,重重撞在冰冷的水泥墙上,意识在剧痛中迅速沉沦,最后映入眼帘的,是小陈撕心裂肺的哭喊和漫天飞舞的火光。
难道… 我没死?
林峰艰难地眨了眨眼,视线在雨水的模糊中逐渐清晰。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狭窄潮湿的巷子里,两侧是高耸的青砖灰瓦院墙,墙头探出几枝枯黄的树枝,在风雨中摇曳,落下几片湿漉漉的残叶。巷子深处堆积着腐烂的菜叶和生活垃圾,散发着一股刺鼻的酸臭味,与雨水的湿气混合在一起,令人作呕。
身上穿着的不再是熟悉的藏蓝色警服,而是一件补丁摞补丁的粗布麻衣,领口磨得发白,袖口还在滴着泥水,沾满了泥泞和暗红色的血迹。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皮肤粗糙,带着一层薄茧,与他原本保养得宜的手截然不同 —— 这不是他的身体。
这是哪里?
陌生的记忆碎片越来越清晰,逐渐拼凑出原主的人生: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 “林峰”,是个无父无母的流浪孤儿,自小在长安街头流浪,靠着给人打零工、偶尔乞讨勉强糊口。昨晚,他实在饿得受不了,偷了城东张地主家晾晒在院子里的一个白面馒头 —— 那是他这辈子吃过最香甜的食物。可没等他咽下,就被张地主家的四个家丁发现,一路追打。他慌不择路逃进这条偏僻巷子,却被其中一个家丁一棍打断了左腿,摔倒在地。家丁们还不解气,又踹了他几脚,骂骂咧咧地离开了。原主躺在冰冷的雨水中,又疼又冷,意识渐渐模糊,最终没能撑过这个雨夜,而来自现代的自己,恰好在此时占据了这具身体。
而这个时代,是大唐,上元二年,长安。
“唐高宗李治… 上元二年… 长安…” 林峰低声呢喃,心脏猛地一缩,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。作为一名资深历史爱好者,他对这个时代再熟悉不过 —— 这是盛唐最繁华的时期,李贤太子监国,推崇文治,民间文风兴盛,万国来朝,丝绸之路畅通无阻,长安城常住人口超过百万,胡商云集,歌舞升平。但繁华之下,暗流涌动:关陇门阀与山东士族明争暗斗,宫廷之中太子与天后的势力此消彼长,长安城内三教九流混杂,权贵子弟横行霸道,底层百姓朝不保夕,治安状况远非法治健全的现代可比。
一个现代刑警,穿到了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大唐长安,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、身负重伤的流浪汉?
林峰苦笑一声,嘴角牵动着嘴角的伤口,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。他扶着冰冷的墙壁,指尖触到的是湿漉漉的青苔,滑腻无比。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,每挪动一步,左腿的剧痛都让他额头渗出冷汗,顺着脸颊滑落,与雨水混在一起。但多年的刑警生涯让他养成了坚韧的性格 —— 无论处境多么艰难,首先要做的就是活下去,再弄清楚现状。
他一瘸一拐地走出巷子,外面是一条相对宽阔的街道,名为 “布政坊南街”,是长安城内中等繁华的街巷。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店铺,门面大多是木质结构,刷着朱红色的漆,有些已经斑驳脱落。雨夜的街头行人稀少,偶尔有提着灯笼的行人匆匆走过,脚步急促,生怕雨水打湿了衣袍;远处有穿着绫罗绸缎的富家子弟骑着高头大马,马身披着油布雨披,马蹄上裹着防滑的毡布,身后跟着手持伞盖的仆从,马蹄踏过湿漉漉的石板路,溅起一串水花,伴随着清脆的马蹄声渐行渐远,留下一股淡淡的马汗味。
路边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上板,门板上贴着 “今日休业” 的纸条,只有几家酒肆还亮着昏黄的灯光,透过窗棂传来丝竹之声和宾客的喧闹笑语,混合着酒香、肉香和雨水的湿气飘散在空气中。一家名为 “醉春风” 的酒肆门口,挂着两盏红灯笼,灯笼上绣着醉醺醺的酒仙图案,门口的伙计正踮着脚,将一块挡雨的油布铺在屋檐下,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。
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清新、泥土的腥气,还有一种独特的香料味 —— 那是胡商带来的安息香与本土熏香混合的气息,带着一丝异域的神秘,与现代城市的汽车尾气、工业废气截然不同。林峰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作为一名刑警,适应环境、收集信息是基本素养。他现在需要一个安身之所,需要处理骨折的左腿,更需要尽快了解这个时代的规则、律法和人情世故,否则别说查案,能不能活过三天都是未知数。
就在这时,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街道尽头传来,伴随着严厉的呼喝,打破了雨夜的宁静:“都给我仔细搜!挨家挨户查!那歹人肯定跑不远!竟敢在京兆府辖区内杀人,简直胆大包天!”
林峰心中一凛,杀人?
他下意识地躲到墙角的阴影里,借着灯笼的微光探头望去。只见一队穿着黑色公服、腰佩横刀的捕快正沿着街道搜查,为首的是一个身材魁梧、面容刚毅的中年男子,身高八尺有余,腰间横刀的刀鞘磨得发亮,刀柄上缠着深色的布条,显然是常年握持的缘故。他的眼神锐利如鹰,扫视着街道两侧的每一个角落,眉头紧锁,脸上带着几分焦躁,正是京兆府捕头王君廓。
捕快们手持火把,火焰在雨中摇曳,照亮了街道的每一个角落,他们神色严肃,脚步匆匆,腰间的铁链随着动作发出 “哗啦” 的声响,腰间的铜制腰牌在火光下泛着冷光。街道两旁的住户听到动静,纷纷熄灭烛火,紧闭门窗,甚至连狗吠声都消失了 —— 在古代,官府办案往往牵连甚广,“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个” 的观念深入人心,百姓们大多避之不及,生怕惹祸上身。
林峰的刑侦本能瞬间被激发。杀人案?在现代,他处理过无数起凶杀案,现场勘查、尸体检验、线索追踪、犯罪心理侧写,早已融入他的血液,成为一种本能。虽然现在身处古代,没有指纹提取仪、没有法医鉴定中心、没有监控录像,但他的经验和观察力还在,对犯罪现场的敏感度远超常人。
他注意到,王君廓等人的搜查方式十分粗糙:捕快们只是简单地拍打门窗询问,偶尔探头查看巷子口,既没有封锁现场,也没有保护任何可能的痕迹,甚至有人随意踩踏路边的泥泞 —— 这在现代是不可想象的,任何一个微小的脚印、一片掉落的衣物碎片、一滴溅落的血迹,都可能成为破案的关键,而他们的做法,无疑是在破坏潜在的证据。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,一名年轻捕快竟然用刀柄撬开了一家店铺的门缝,探头进去查看,完全不顾及可能破坏店铺内的痕迹。
“头儿,那边巷子搜过了,没人!” 一个年轻捕快高声喊道,语气中带着一丝疲惫,雨水已经打湿了他的发髻,顺着脸颊滑落,滴进他敞开的衣领里。
王君廓皱了皱眉,浓眉拧成一个川字,沉声道:“继续搜!死者是鸿胪寺的译语郎,专司异域文书翻译,前日还接待过波斯使节,身份特殊得很!若是三日之内找不到凶手,咱们都得吃不了兜着走,京兆府尹大人饶不了咱们!”
鸿胪寺译语郎?林峰心中一动。他立刻想起,鸿胪寺是大唐负责接待外国使节、处理涉外事务的机构,相当于现代的外交部。译语郎虽然官阶不高,仅为从九品下,但需精通异域语言文字,常年接触各国使节和机密文书,身份特殊。他的死,不仅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,更可能引发外交纠纷,甚至影响大唐与异域的邦交 —— 这在政治敏感的上元二年,绝对是天大的事。要知道,现在太子李贤与天后武则天的矛盾日益凸显,朝堂之上暗流涌动,任何一点外交风波都可能被放大,成为权力斗争的导火索。
或许,这是一个机会?
林峰摸了摸下巴,雨水顺着指尖滴落。他现在身无分文,左腿骨折,居无定所,想要在长安立足难如登天。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刑侦能力破了这起棘手的杀人案,或许能得到京兆府的赏识,不仅能获得安身之所、医治伤势,甚至有可能接触到更高层的人物,为自己寻找回归现代的线索。毕竟,以他现在的身份,想要找到穿越的秘密,无异于痴人说梦,只有进入更高的阶层,才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信息。
但风险也极大。古代断案讲究 “口供为王”,刑讯逼供是常态,所谓 “断罪必取输服供词”,只要嫌疑人认罪,即便没有证据也能定案。《唐律疏议》虽然对刑讯有一定的限制,但在实际操作中,捕快们为了尽快结案,往往无所不用其极。他一个来历不明的流浪汉,深夜出现在杀人现场,贸然插手官府案件,很可能被王君廓等人当成凶手或者同党抓起来,到时候一顿酷刑下来,就算他浑身是嘴也说不清,恐怕要屈死在京兆府的大牢里。他见过现代的刑讯逼供模拟视频,那些古代的刑具 —— 竹签、拶指、烙铁,光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。
就在林峰犹豫不决、权衡利弊之际,一阵微弱的呻吟声从不远处的另一条巷子传来,断断续续,夹杂在雨声中,若有若无。
“嗯… 救…”
林峰心中一紧,职业本能让他无法坐视不管。他咬了咬牙,忍着左腿的剧痛,悄悄挪动脚步,朝着呻吟声的方向摸去。作为一名刑警,“生命至上” 的理念早已刻进骨子里,无论在哪个时代,拯救生命都是他的职责。
这条巷子比刚才那条更窄,更暗,宽度仅容一人通过,两侧的墙壁上爬满了青苔,湿漉漉的滑腻无比,伸手一摸,能感觉到粘稠的触感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,混杂着雨水的湿气,刺鼻难闻,让林峰瞬间警觉起来 —— 这血腥味新鲜而浓烈,说明死者遇害时间不长,很可能就在半个时辰之内。
他借着远处酒肆传来的微弱灯光,眯起眼睛仔细望去,只见巷子深处的墙角下躺着一个人,穿着青色的官服,领口绣着小小的鸿胪寺标识,那是一只展翅的仙鹤,用银线绣成,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淡淡的光泽。死者胸前有一个狰狞的伤口,鲜血从伤口涌出,染红了衣襟,在身下积成一滩,已经被雨水稀释了些许,凝固成黑褐色的斑块。他的双目圆睁,眼神中残留着惊恐和难以置信,嘴唇微张,似乎想要说什么,却永远没能说出口。想必这就是那位被害的译语郎。
而在尸体旁边,蹲着一个年轻女子,正用一块白色的麻布按压着尸体的伤口,双手微微颤抖,脸上满是惊慌和无助,眼眶通红,泪水混合着雨水顺着脸颊滑落,滴在尸体的衣襟上。她的声音带着哭腔,却透着一股倔强,正是刚才发出呻吟声的人。
“谁?” 女子听到脚步声,猛地转过头,眼神警惕地看着林峰,双手下意识地护在身前,手中的麻布掉落在地,露出沾满鲜血的手指。
林峰停下脚步,距离女子约三步远,放缓语气,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无害:“姑娘莫怕,我只是路过,听到声音过来看看。你是谁?地上这位,可是鸿胪寺的译语郎?”
女子看起来二十岁左右,穿着一身素色的粗布衣裙,布料上打着几个细密的补丁,显然生活并不宽裕。她的头发有些凌乱,几缕湿发贴在脸颊上,脸上沾着点点血迹,眼神中带着浓重的恐惧,但更多的是一种濒临绝境的倔强。她上下打量了林峰一番,见他衣衫褴褛、满身伤痕,左腿还微微跛着,不像是官府的人,也不像是凶手,才稍微放松了警惕,低声道:“我叫李婉儿,他是我叔父… 半个时辰前我来找他,还在巷口说了几句话,他说有重要的东西要交给我,让我去街角买他爱吃的桂花糕。我回来的时候,就看到他… 他已经不行了…”
说到最后,她再也忍不住,肩膀微微耸动,压抑的哭声在狭窄的巷子里回荡,带着无尽的悲伤。
李婉儿?太医令之女?林峰脑海中闪过原主记忆里的一些碎片。据说前太医令李淳风(并非那位著名天文学家,而是同名的医官)医术高明,曾为太宗皇帝诊治过疾病,深受信任。但三年前,他卷入了太子与天后的宫廷争斗,被诬陷下毒谋害英王李显,最终满门抄斩,只有他的侄女李婉儿侥幸逃脱,下落不明。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她。看来,这李婉儿的身世也颇为坎坷。
“你叔父遇害前,有没有说过什么特别的话?或者表现出什么异常?” 林峰的职业病发作,下意识地开始询问关键信息,目光却没有离开尸体,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,“你回来的时候,有没有看到可疑人员,或者听到什么异常的声音?”
李婉儿愣了一下,似乎没想到这个流浪汉会问得如此专业,但还是老实回答:“叔父说有重要的东西要交给我,让我务必今晚过来,还反复叮嘱我,无论遇到什么情况,都要把东西收好,不能交给任何人。他最近总是愁眉不展,说自己卷入了一件大事,若是秘密泄露,不仅他性命难保,还会连累很多人… 我刚才回来的时候,没看到其他人,只听到巷子口有急促的马蹄声,朝着城西方向去了。那马蹄声很响,不像是普通的马匹,应该是匹良驹。”
半个时辰前遇害,马蹄声,城西方向,重要的东西,秘密… 林峰快速梳理着关键信息,点点头,小心翼翼地蹲下身,尽量不触碰地面的痕迹,凭借视觉进行初步勘查。他的动作轻柔而专业,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,这是他在现代刑侦工作中养成的习惯。
死者仰卧在墙角,双目圆睁,嘴唇微张,似乎还残留着惊愕的表情。胸前的伤口是致命伤,创口呈菱形,长约三寸,宽约一寸,边缘整齐光滑,没有拖拽的痕迹,深度极深,应该是被某种锋利的长柄兵器所伤,比如长矛或者长柄横刀,而且凶手力气极大,出手迅猛,一击致命。伤口周围的衣物没有明显的挣扎痕迹,说明死者可能毫无防备,凶手是突然袭击,而且两人之间可能认识,或者凶手是从背后偷袭。
尸体的右手紧紧攥着,指节发白,似乎握着什么东西。林峰示意李婉儿不要动,凑近了仔细看去,发现死者手中攥着一小片紫色的布料,约指甲盖大小,质地细腻光滑,带着淡淡的光泽,不像是普通百姓穿的粗布,也不是一般小吏穿的麻布,更像是上等的蜀锦。这种蜀锦产自蜀地,经过水路运到长安,价格昂贵,一尺蜀锦价值百钱,普通百姓根本买不起,即便是一般的小吏,也舍不得穿戴。而且这种紫色是用紫草染色,工艺复杂,只有权贵之家或者异域使节才能使用。
此外,尸体旁边的地面上,有几滴零星的墨汁,颜色乌黑,尚未完全被雨水冲刷干净,旁边还散落着一个摔碎的砚台,砚台边缘第一章 长安雨夜,惊梦盛唐(扩写版・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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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尸体旁边的地面上,有几滴零星的墨汁,颜色乌黑,尚未完全被雨水冲刷干净,旁边还散落着一个摔碎的砚台,砚台边缘有明显的磕碰痕迹,石质细腻,带着淡淡的墨香,看起来是上等的端砚 —— 这绝非普通小吏能享用的文具,进一步印证了死者身份的特殊性。死者的官服袖口沾着墨渍,指尖也有干涸的墨痕,甚至指甲缝里还残留着一点墨粉,说明他死前很可能正在处理机密文书,或许是在抄写什么重要内容,才会随身携带如此贵重的砚台和笔墨,以至于遇袭时都未来得及收起。
“你叔父平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,有没有一个特别的紫檀木匣子?” 林峰突然想起李婉儿之前的话,抬头问道。
李婉儿愣了一下,随即点头:“有!叔父最宝贝那个匣子,用紫檀木做的,上面刻着波斯文,说是他当年出使波斯时,波斯国王赏赐的。他从不离身,说是里面装着他毕生的心血。刚才我看了,他腰间的革带是空的,那个匣子肯定被凶手拿走了!”
紫檀木匣、波斯文雕刻、毕生心血… 林峰心中一沉。结合死者译语郎的身份、案发现场的墨汁砚台,以及被夺走的木匣,凶手的目标显然不是钱财,而是木匣子里的机密 —— 大概率是与波斯使节相关的文书,或是涉及某种跨国交易、宫廷秘辛的证据。杀人灭口,夺匣毁证,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政治暗杀,而非简单的劫杀。
他站起身,目光扫过巷子两侧的墙壁。墙面光滑,没有攀爬的划痕,墙角除了死者的血迹和墨汁,只有几个模糊的脚印,大小与成年男子相符,鞋底纹路粗糙,像是军用皮靴留下的痕迹 —— 这与李婉儿所说的 “良驹” 相互印证,凶手很可能是骑马抵达巷口,步行进入巷子作案,得手后迅速返回马背逃离。
“巷子口的马蹄印,你能记得具体的形状吗?比如蹄铁有没有缺口,或者蹄印的间距?” 林峰追问,试图获取更精准的线索。
李婉儿皱着眉回忆:“我当时太慌了,没看清蹄铁… 但那马蹄声很沉,像是驮了重物,而且跑得极快,转眼间就消失在城西方向了。”
驮了重物?林峰心中一动。难道木匣子里的东西体积不小,或者凶手还带了其他物件?亦或是凶手本身身材魁梧,加上马匹精良,才会发出如此沉重的蹄声?
就在这时,巷子口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和火把的光亮,伴随着王君廓略显急躁的呵斥:“这边!血腥味是从这儿飘来的!都给我仔细点,别让歹人跑了!”
火光迅速照亮了狭窄的巷子,王君廓带着七八名捕快冲了进来,横刀出鞘,刀身反射着火焰的光芒,透着森然的寒气。当他们看到蹲在尸体旁的林峰和李婉儿,以及地上的血迹时,王君廓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起来。
“住手!你们在干什么?” 王君廓厉声大喝,手中的横刀直指林峰,“好你个大胆狂徒,竟敢在京兆府辖区内杀人,还敢逗留现场!来人,把这两个嫌疑人给我拿下!”
几名捕快立刻冲了上来,手中的刀鞘对着林峰和李婉儿,形成合围之势,神色凶狠,如临大敌。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捕快,正是刚才用刀柄撬店铺门缝的年轻人,他咧嘴一笑,露出一口黄牙:“头儿,这小子看着像个流浪汉,旁边还有个女的,说不定是一对亡命鸳鸯,杀了官老爷想卷钱跑路呢!”
李婉儿吓得脸色苍白,身体微微颤抖,下意识地躲到了林峰身后,双手紧紧抓住林峰的粗布麻衣,指甲几乎要嵌进他的肉里。林峰能感觉到她的恐惧,也理解她的处境 —— 罪臣之女的身份,一旦被官府抓住,后果不堪设想。
他深吸一口气,挡在李婉儿身前,左腿的剧痛让他身形微微一晃,但他很快稳住重心,眼神平静地看着王君廓,沉声道:“捕头大人,我们不是凶手,只是碰巧发现了尸体,正要去报官。”
“碰巧?” 王君廓冷笑一声,迈步上前,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林峰,目光扫过他满身的伤痕和跛着的左腿,眼神中充满了怀疑和不屑,“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,一个罪臣之女,深夜出现在杀人现场,还敢说自己是碰巧?我看你们就是同谋!给我带回去严加审讯,我就不信撬不开你们的嘴!”
“捕头大人,” 林峰没有退缩,语气平静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断案讲究证据,而非身份。死者胸前伤口为致命伤,创口菱形,长三寸宽一寸,边缘整齐,应为长柄利器所伤,凶手力气极大,且出手迅猛;死者手中攥着一片紫色蜀锦,身旁有上等端砚的碎片和墨汁,说明死前正在处理机密文书,大概率是被人灭口,夺走了随身携带的紫檀木匣;巷子口有军用皮靴的脚印和沉重的马蹄印,凶手应为骑马逃离,方向是城西。这些线索都指向凶手是一名身份不低、擅长骑射和使用长柄兵器的男子,而我左腿骨折,连站立都困难,她一个弱女子,手无缚鸡之力,怎么可能是凶手?”
一番话条理清晰,逻辑严密,每一个细节都精准指向案件核心,甚至连王君廓都没注意到的 “军用皮靴脚印”“端砚材质” 都被一一点出。王君廓和在场的捕快都愣住了 —— 他们搜查了半天,只知道死者是被杀死的,却从未想过从伤口形状、衣物碎片、文具材质这些细节中推断凶手特征。这个衣衫褴褛、看起来狼狈不堪的流浪汉,怎么会懂这些查案的门道?
王君廓皱了皱眉,眼中闪过一丝疑惑,但多年的办案习惯让他不愿轻易相信一个流浪汉的话,他猛地向前一步,横刀的刀鞘几乎顶到林峰的胸口:“休要狡辩!这些不过是你的一面之词!有没有罪,带回京兆府大牢审讯便知,到时候自然有刑具让你说实话!”
“刑讯逼供只会屈打成招,制造冤案。” 林峰的语气冷了几分,眼神锐利如刀,直视着王君廓,“死者是鸿胪寺译语郎,前日刚接待过波斯使节,身份特殊至极。若是抓错了人,耽误了破案时机,导致机密泄露,甚至引发大唐与波斯的外交纠纷,这个责任,你担得起吗?”
他顿了顿,加重了语气:“现在太子殿下监国,推崇文治,最恨冤假错案。若是此案办砸了,不仅你这个捕头要人头落地,恐怕连京兆府尹大人都要被牵连。不如给我一个机会,我帮你找到真正的凶手,到时候再定我的罪不迟。若是我找不到凶手,任凭你处置,我绝无二话。”
这番话直击要害。王君廓脸色一变,手心微微出汗。他当然知道这起案件的严重性 —— 译语郎涉及涉外事务,若是不能及时破案,一旦波斯使节追究起来,后果不堪设想。眼前这个流浪汉虽然来历不明,但刚才所说的线索确实有道理,而且眼神沉稳,不像是在说谎,或许他真的有几分本事?
就在王君廓犹豫不决之际,一个年轻的声音从巷口传来:“王捕头,且慢!”
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穿着青色官服、面容清秀的年轻男子快步走来,身后跟着两个随从,手中撑着油纸伞。他大约二十出头,眉目间带着一股书卷气,腰间佩戴着金鱼袋,胸前的官服上绣着法曹参军的标识,正是京兆府法曹参军苏廉。
苏廉是科举探花出身,才华横溢,熟读《唐律疏议》,却因性格耿直,不擅钻营,只当了个法曹参军,负责审理案件。他深受李贤太子 “文治” 思想影响,厌恶刑讯逼供,主张 “以证据断案”,但在京兆府中,他的理念并不被王君廓等老派捕头认可,两人时常因办案方式发生冲突。
“苏参军,你怎么来了?” 王君廓皱了皱眉,语气有些不满 —— 他最不喜欢苏廉这种 “书呆子” 来插手办案,总觉得他们纸上谈兵,耽误事。
苏廉没有理会王君廓的不满,径直走到尸体旁,先是蹲下身仔细查看了伤口,又捡起地上的蜀锦碎片和砚台残片,放在鼻尖闻了闻,随后又看了看死者手中的布料和地上的墨汁,眼中闪过一丝惊讶。他站起身,对王君廓道:“王捕头,这位兄台所说的线索确实属实。死者伤口整齐,应为长柄利器突袭所致;手中的紫色布料是上等蜀锦,非权贵不能拥有;这砚台是端砚中的珍品,价值不菲。这些都是重要证据,若贸然将他们抓起来,不仅可能屈打成招,还可能破坏现场残留的线索。”
他转头看向林峰,眼中带着一丝好奇和赞赏:“这位兄台,你刚才说凶手骑马逃离,城西方向,还有军用皮靴的脚印,可有依据?”
“自然有。” 林峰指着巷子口的方向,“巷口泥泞处有三枚清晰的马蹄印,蹄宽三寸,间距均匀,说明马匹高大健壮,且骑术精湛;墙角有两枚男子脚印,鞋底纹路粗糙,边缘有军用皮靴特有的防滑纹路,绝非普通百姓的布鞋或富商的云头靴。结合李姑娘所说的‘沉重马蹄声’,凶手大概率是军人出身,或是权贵家中豢养的死士。”
苏廉顺着林峰指的方向看去,果然在巷口的泥泞中看到了模糊的痕迹。他心中愈发惊讶,这个流浪汉的观察力竟然如此敏锐,连他都未曾注意到这些细节。
“王捕头,” 苏廉的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疑,“此案事关重大,若因刑讯逼供错失真凶,后果不堪设想。不如让这位兄台协助我们查案,他的查案之法独特,或许能帮我们尽快找到凶手。”
王君廓脸色一阵青一阵白,他素来不喜欢苏廉,也不愿相信一个流浪汉,但苏廉是法曹参军,负责案件审理,身份比他高半级,而且说得确实有道理。这起案件若是办砸了,他第一个吃不了兜着走。
犹豫了片刻,王君廓狠狠瞪了林峰一眼,冷哼一声:“好!我就给苏参军一个面子!但你若是敢耍花样,或者故意拖延时间,我定让你尝尝京兆府十八般刑具的厉害!”
林峰松了口气,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。他知道,自己暂时安全了,而且获得了一个在大唐立足的机会。他看向苏廉,抱了抱拳,语气诚恳:“多谢苏参军相信。我叫林峰,虽然是个流浪汉,但自幼跟随一位游方先生学习查案之道,略懂一些皮毛。若想破案,我认为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。”
“哦?林兄请讲。” 苏廉眼中闪过一丝期待。
“第一,追查紫色蜀锦的来源。” 林峰缓缓道,“这种上等蜀锦,长安城内只有‘锦华坊’‘瑞绫阁’等三家绸缎庄有售,且购买者需登记身份,不难追查。我们可以立刻派人去这几家绸缎庄,询问近期有没有身材高大、可能习武的男子购买过这种紫色蜀锦。”
“第二,顺着马蹄印和城西方向追查。” 他继续道,“城西是胡商聚居区,还有多家驿站和权贵别院。凶手选择从城西逃跑,很可能是想借助胡商聚居区人员复杂的特点隐藏身份,或是通过驿站快速离开长安。我们可以派人顺着马蹄印的方向,逐一排查沿途的客栈、驿站和胡商店铺,重点关注案发前后有可疑男子骑马入住或离开的情况。”
“第三,保护李婉儿的安全,并进一步询问线索。” 林峰看向躲在他身后的李婉儿,“凶手的目标是死者手中的机密,而李姑娘是死者生前最后要见的人,凶手很可能认为李姑娘知道机密内容,或是手中持有相关证据,必然会对她下手。同时,我们可以再详细询问李姑娘,关于那个紫檀木匣子的细节,以及死者近期接触过的人员,尤其是波斯使节或相关官员。”
苏廉听得连连点头,眼中的赞赏之色越来越浓:“林兄所言极是!这三个方向层层递进,既有对现有线索的追查,又有对潜在风险的防范,实在是高明!我这就派人按照你说的去做。”
王君廓虽然心中不服,但也不得不承认,林峰的思路比他清晰得多,而且每一条都切实可行。他沉声道:“好!就按你说的办!张三、李四,你们带人去追查马蹄印,往城西方向搜,重点查胡商聚居区和驿站!王五、赵六,拿着这片布料,去城中三家大绸缎庄询问,务必查明来源!”
“是!” 捕快们立刻应声行动,纷纷收起刀,转身朝着巷口跑去。
王君廓又看向林峰,语气依旧带着警惕:“你,跟我回京兆府,随时听候问话,不准擅自离开!”
“我还有一个请求。” 林峰突然开口。
“你说!” 王君廓不耐烦地说道。
“李姑娘孤苦无依,又与死者有关,留在外面不安全。” 林峰道,“不如让她也随我们回京兆府暂避,一来可以保护她的安全,二来也方便随时询问线索。”
苏廉立刻附和:“林兄考虑周全!就这么办!李姑娘,你放心,京兆府会保护你的安全。”
李婉儿抬起头,眼中还带着泪光,但看着林峰坚定的眼神,她点了点头,声音微弱却带着一丝信任:“多谢林大哥,多谢苏参军。”
王君廓哼了一声,没有反对,转身朝着巷口走去:“走吧!别耽误时间!”
林峰扶着李婉儿,忍着左腿的剧痛,慢慢跟了上去。李婉儿的脚步很轻,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林峰的侧脸,心中满是疑惑 —— 这个突然出现的流浪汉,不仅救了她,还懂这么多查案的道理,他到底是什么人?
雨还在下,细密的雨丝落在两人身上,带来一丝寒意。但林峰的心中却燃起了一丝火焰 —— 在这个陌生的大唐,在这个危机四伏的长安,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立足的契机。而这起看似简单的杀人案背后,似乎隐藏着更大的秘密,那个被夺走的紫檀木匣子,那个神秘的波斯文雕刻,还有死者口中的 “秘密”,都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他。
作为一名刑警,探寻真相是他的本能。无论前路有多少危险,他都要揭开这起案件的谜底,不仅是为了在大唐立足,更是为了心中那份从未熄灭的正义之火。
长安的夜色依旧深沉,繁华的表象下,暗流涌动。一场跨越千年的刑侦之路,就在这雨夜的长安街头,正式拉开了序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