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下午五点,沈念破天荒地提前收了工。
赵叔看他的眼神带着点诧异:“有事?”
“嗯,约了人。”
沈念说这句话的时候,自己都觉得别扭。他已经很久没有“约了人”这个概念了。他的生活里只有活和睡觉,连买菜都是固定去同一家店,和老板说的话不超过十句。
但现在他有一个“约了人”的晚上。
他回工棚换衣服。打开那个蛇皮袋,翻了半天,发现自己最好的衣服就是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卫衣,和一条没有破洞的牛仔裤。这两件还是他从老家带出来的,穿了两年多了,领口已经松了,卫衣的袖口也起了毛球。
他把衣服换上,站在工棚角落里那面巴掌大的镜子前看了一眼。
瘦,还是瘦。颧骨有点高,下巴尖尖的,脸色因为长期缺乏营养显得有点发黄。但眼睛确实亮——这是他唯一对自己满意的地方。以前常说,“念念的眼睛像你爸,亮,好看。”
他把卫衣的领子往上扯了扯,遮住锁骨,又用湿毛巾擦了擦脸和手。右手食指的伤口还在,但已经不流血了,结了一层薄痂。
他犹豫了一下,把那双手套戴上——不是为了活,是为了遮住手上的伤。
出门的时候,胖子在上铺喊:“哟,沈念,穿这么净,约会去啊?”
工棚里几个人都笑了,那种男人之间粗粝的、没有恶意的笑。
沈念没接话,低着头走了出去。
外面的风还是冷,但他觉得今天好像没那么冷。可能是心理作用,也可能是他穿上了那件卫衣——那是给他买的,在镇上的集市,砍了半天价,三十五块。
他走路去约定好的烧烤摊,大概二十分钟。路过一个橱窗的时候,他看到了自己的倒影,脚步顿了一下。
太瘦了。衣服像挂在衣架上。他想,今晚要不要多吃一点?但又觉得多吃一顿就是多花一份钱。
矛盾了很久,最后跟自己说:人家请客,你不多吃是不给面子。
这个逻辑说服了他。
烧烤摊在工地和城中村的中间地带,一个三岔路口,旁边是几家五金店和一个废品收购站。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,姓马,大家都叫他马叔。马叔的烧烤摊在这个地方摆了三年了,价格便宜,味道实在,是附近工地的农民工和城中村的租客们最常光顾的地方。
沈念到的时候,六点四十五。
马叔正在生火,炭火的红光映在他脸上,烟呛得他直咳嗽。看到沈念,他招呼了一声:“小沈?今天怎么这么早?”
“约了人。”
马叔也露出了和赵叔一样的表情——意外。在他的印象里,沈念永远是一个人,一个人来买馒头,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吃,一个人付了钱就走。
沈念找了一张靠边的桌子坐下,把双手放在膝盖上,等着。
他开始紧张了。
这种紧张很奇怪。他上工地第一天不紧张,第一次爬脚手架不紧张,第一次被钢筋划开手也不紧张。但现在,他坐在一个烧烤摊的塑料凳上,手心在冒汗。
他反复看手机。六点五十,六点五十五,六点五十八。
七点整,一个人影从巷子里蹿出来,气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。
“对不起对不起!最后一个客人剪头发耽误了!我跑过来的!”
是程越。
他穿着一件军绿色的棉夹克,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,头发今天吹得很蓬松,那一撮蓝色的刘海在路灯下特别显眼。脸上还有几颗雀斑,和照片里一样,但在现实里看更明显——像是画上去的,星星点点地分布在鼻梁和颧骨上。
他比沈念矮了大半个头,站在沈念面前要仰着脸才能看到他的眼睛。
“没事,”沈念说,“我也刚到。”
程越在他对面坐下,把一个大号的帆布包放在旁边的凳子上。帆布包里露出几把剪刀的柄,还有一瓶发胶。
“你还没点吧?”程越拿起菜单,“我跟你说,这家的烤茄子是一绝,还有鸡翅,还有……”
他开始噼里啪啦地点,沈念完全不上嘴。老板马叔在旁边记,一边记一边笑:“小伙子,你两个人吃得了这么多吗?”
“吃得下!我今天中午没吃饭,饿死了。”
沈念看了他一眼:“为什么没吃饭?”
“忙啊,中午来了个大单,一家四口来剪头发,剪完都两点了,随便塞了两口面包。”程越说这话的时候轻描淡写,好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。
沈念没说什么,但心里动了一下。他知道“忙到没空吃饭”是什么感觉,也知道“随便塞两口”是什么味道。
“够了,”沈念对马叔说,“这些够了。”
程越还想加,沈念看了他一眼,他就闭嘴了。那个眼神不凶,甚至很平静,但有一种不容反驳的力量。
“好吧,”程越把菜单还给马叔,“先这些,不够再加。”
马叔去烤串了,炭火噼里啪啦地响。两个人面对面坐着,忽然安静下来。
沈念本来就不爱说话,程越平时话很多,但这一刻也不知道说什么。他低着头摆弄桌上的辣椒罐,把辣椒面倒出来一点,又用筷子推回去,反复了好几次。
“你的手,”沈念忽然说,“怎么了?”
程越抬起头,顺着沈念的目光看自己的手。右手食指和中指上有几道浅浅的划痕,已经结痂了。
“剪刀划的,”他笑了一下,“刚开始学剪头发的时候,手上全是口子。现在好多了,偶尔还是会划到。”
“我看看。”
程越把手伸过去。沈念托住他的手,低头看那些伤口。他的手比沈念小很多,手指很短,但指尖有茧,是长期握剪刀磨出来的。
沈念看得很认真,像是在检查什么重要的东西。
程越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,想把手抽回来,但沈念握得有点紧。
“你的手也有伤,”程越说,“昨天那个口子,好了吗?”
“嗯,结痂了。”
“让我看看。”
沈念犹豫了一下,把手套摘了。右手食指上,一道两厘米长的伤口横在指腹上,边缘还是红的,结了一层薄薄的黑色血痂。其他几手指上也有大大小小的伤痕,有新有旧,像一幅用刀刻出来的地图。
程越看着那些伤痕,没说话。他用拇指轻轻碰了碰那道最长的伤口,动作很轻,像怕弄疼他。
“疼吗?”他问。
“不疼了。”
“骗人,”程越抬起头,看着他,“这种伤口最疼的时候就是结痂的时候,痒,但是不能挠,挠了就留疤。”
沈念怔了一下。不是因为他说得对,而是因为——这个人知道。
他知道伤口什么时候最疼。
沈念把手抽回来,重新戴上手套。动作有点快,像是要藏起什么。
“你了多久了?”他问,试图转移话题。
“一年半,”程越说,“高中没毕业就出来了。”
“为什么没毕业?”
程越的笑容僵了一下,只有一瞬间,然后恢复了那种大大咧咧的样子。
“不想念了呗,学习又不好,还不如早点出来学门手艺。”
沈念看着他,没有说话。他知道“不想念了”和“不能念了”是两回事。他看得出来程越在说谎,但他没有追问。
不是不想问,是觉得没资格问。
他自己的故事也藏得很深,深到连自己都不想翻出来。
烧烤上来了。马叔的烤茄子确实好吃,蒜蓉和辣椒的香味混在一起,在冷空气里格外诱人。程越给沈念夹了一整个茄子,又拿了两个鸡翅放在他面前。
“你多吃点,你太瘦了。”
“你也瘦。”
“我没你瘦,”程越咬了一口鸡翅,含含糊糊地说,“你那个腰,我感觉我一用力就能折断。”
沈念被这句话呛了一下,咳了两声。
程越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,脸一下子红了:“我不是那个意思!我是说……你太瘦了,对身体不好!”
“嗯。”沈念低着头吃茄子,耳朵尖也红了。
两个人都不说话了,但这次的沉默不是因为尴尬,而是因为——两个人都在想同一件事,但谁也不敢先说。
程越偷偷看了沈念一眼。路灯的光从侧面打过来,照亮了他半张脸。他的下颌线很利落,鼻梁挺直,睫毛很长,在颧骨上投下一小片阴影。
他在心里想:这个人真的好看。不是那种精致的好看,是那种——像山一样的好看。沉默的、坚硬的、让人觉得安稳的好看。
沈念也在看他。程越吃东西的时候腮帮子鼓鼓的,像只仓鼠,蓝色的一撮刘海老是掉下来挡住眼睛,他就用沾着辣椒面的手把它拨上去,然后辣得眼睛红红的。
沈念想笑,忍住了。
“你笑什么?”程越看到了他嘴角的弧度。
“没笑。”
“你笑了!我看到了!”
“你看错了。”
“沈念!”程越第一次叫他的名字,声音很大,旁边几桌都看过来。
沈念终于没忍住,笑了一下。
那个笑容很淡,嘴角只翘了一点点,酒窝浅浅地陷下去。但程越看到了,看得清清楚楚。
他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。
不疼,是那种——酥酥麻麻的、从口蔓延到指尖的感觉。
他低下头,猛灌了一口可乐,假装被辣到了。
吃完烧烤,程越抢着付了钱,六十八块。他把手机举到马叔面前扫码的时候,沈念在后面说:“下次我请。”
程越回头看他:“下次?”
沈念顿了一下,好像意识到自己说了一个不该说的词。
“嗯,”他说,“下次。”
程越笑了,露出那颗小虎牙,在路灯下亮晶晶的。
“好,下次。”
两个人站在烧烤摊前,风吹过来,带着炭火的余温和烤肉的香味。程越缩了缩脖子,把手进口袋里。
“你住哪?”沈念问。
“就那边,城中村,走过去大概十分钟。”
“我送你。”
“不用了吧,又不远,而且你明天还要上班——”
“我送你。”
沈念的语气很平静,但不是商量的语气。程越看了他一眼,没有再拒绝。
两个人并排走在巷子里。路很窄,只够两个人并排,地面坑坑洼洼的,有积水的地方结了薄冰。路灯隔得很远,大部分路段都是黑的,要靠手机的手电筒照明。
程越走在靠墙的那一边,沈念走在靠路的那一边。两个人之间隔了大概二十厘米,偶尔胳膊会碰到一起,每次碰到,程越就往旁边缩一下,然后沈念又靠近一点。
第三次碰到的时候,程越不缩了。
“你冷不冷?”沈念问。
“还好。”
“骗人,你嘴唇都紫了。”
程越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:“有吗?”
沈念没回答,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,递给他。那条围巾是灰色的,很旧了,边角都起了球,但它是沈念唯一的一条围巾。
“不用——”
“戴上。”
又是那种不容反驳的语气。程越这次没有拒绝,接过来围在脖子上。围巾上有沈念的味道,说不清是什么味道——洗衣粉?汗?还是他身上的某种说不清楚的气息?
他把脸埋进围巾里,觉得整个人都暖了。
不是脖子暖了,是整个人。
“你手还疼吗?”程越忽然问。
“不疼。”
“骗人,”程越说,“你吃饭的时候,右手一直不敢用力,夹菜都是用左手。”
沈念愣住了。他没有注意到自己这个动作,但程越注意到了。
“你是不是那种人?”程越停下脚步,转身看着他。
“什么人?”
“受了伤也不说,疼了也不说,什么都自己扛的人。”
巷子里很暗,程越的手机手电筒照着地面,光从下面打上来,把他的脸照得有点不真实。沈念看不清他的表情,但听得出他声音里的认真。
“习惯了。”沈念说。
“习惯个屁,”程越的声音有点哑,“习惯了不代表就是对的。”
沈念没有说话。他站在黑暗里,看着面前这个比他矮了快一个头的小个子男生。他脖子上的灰色围巾,脸上的雀斑,蓝色的刘海,还有——眼底那层薄薄的水光。
“走吧,”沈念说,“快到了吧?”
程越转过身,继续走。这次两个人之间没有了那二十厘米的距离,肩膀挨着肩膀,手臂贴着手臂。
走到程越住的楼下——一栋握手楼,两栋楼之间的距离近到可以伸手碰到对面的窗户。楼下的铁门是坏的,一推就开,楼道里堆满了自行车和纸箱,墙上贴满了小广告。
“到了,”程越说,“谢谢你送我。”
“嗯。”
两个人面对面站着,谁也没有说“再见”。
程越把围巾解下来,递还给沈念。沈念没有接。
“你留着吧,我还有。”
“你骗人,你就这一条,我看你昨天也是戴的这条。”
沈念又沉默了。他发现自己在这个人面前,好像什么都藏不住。
“明天还你,”程越说,“我回去洗一下,明天给你送过去。”
“不用洗。”
“要洗的,我围过了,上面有我的味道。”
沈念顿了一下,耳朵又红了。
程越看到他的耳朵红了,自己的脸也红了。
“那个……我上去了,”程越指了指楼上,“你回去慢点,路上小心。”
“嗯。”
程越转身走了两步,又回过头来:“沈念。”
“嗯?”
“今天很开心。”
他说完就快步走进了楼道,脚步声在楼梯间里咚咚咚地响,一直响到三楼,然后是一声关门的声音。
沈念站在楼下,仰头看三楼那扇窗户。灯亮了,窗帘后面有一个影子在晃动。过了一会儿,窗户被推开了一条缝,程越探出头来往下看。
两个人隔着四层楼对视。
程越冲他挥了挥手,声音从上面飘下来:“快回去!冷!”
沈念点了点头,转身走了。
走出巷子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一眼,那扇窗户的灯还亮着,窗帘后面的人影还在。
他把手进口袋里,发现口袋里多了一样东西——一颗糖,大白兔糖。
上面贴着一张便利贴,歪歪扭扭地写着:“谢谢你请我吃烧烤(虽然是我付的钱),明天见!”
沈念把那颗糖攥在手心里,走了很久都没有吃。
回到工棚,胖子他们已经睡了。沈念轻手轻脚地爬上上铺,躺下来,把那颗大白兔糖放在枕头边上。
他掏出手机,给那个停机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。
“,今天我吃了一顿烧烤,很好吃。还有一个人,他说习惯了不代表就是对的。”
发完之后他看着屏幕,忽然觉得那个“未发送”的标志没有那么刺眼了。
他又打开和程越的对话框,打了一行字:“晚安。”
发完之后想了想,又加了一句:“明天见。”
对面秒回了一个表情包——一只卡通小狗在疯狂点头,旁边写着“好!!!”
沈念看着那只小狗,在黑暗中笑了一下。
很小很小的笑,但比过去四年所有的笑容加起来都真。
窗外又开始刮风了,铁皮屋顶哗哗响。但沈念没有觉得冷。
他把那颗大白兔糖放在枕头底下——和的存折放在一起——然后闭上了眼睛。
今晚没有做梦。
就算有,也是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