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尘埃里的我们小说章节列表免费试读,沈念程越小说在线阅读

尘埃里的我们

作者:不凡的佑佑

字数:192803字

2026-04-01 完结

简介

书荒必看推荐!不凡的佑佑的完结大作《尘埃里的我们》震撼来袭,主角沈念程越的成长历程令人热血沸腾,目前该书正处于完结状态之中,已经累计更新了192803字的丰富内容,这本精品小说绝对值得一读。

尘埃里的我们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
十二月的风像刀子,从工地的缺口灌进来,割在脸上生疼。

沈念蹲在十三号楼的地下室入口,用一块脏兮兮的抹布缠住右手食指。钢筋划的口子不算深,但血流得凶,顺着指缝往下滴,在灰扑扑的水泥地上洇出几朵暗红色的花。

他把抹布咬紧,用左手和牙齿配合着打了个死结。动作熟练,像做过很多次。

旁边的老李叼着烟,瞥了他一眼:“又伤了?”

“没事。”沈念站起来,把右手揣进裤兜里,弯腰去搬下一捆钢筋。

老李吐了口烟,没再说什么。工地上这种事太平常了,谁的手上没几个口子。沈念来这个工地四个多月,老李对他的印象就三个字:闷,狠,穷。闷是真闷,一天说不了十句话;狠是活狠,别人搬两趟他搬三趟;穷是真穷,每天午饭就是两个馒头一包榨菜,连瓶水都舍不得买,喝工地上的自来水。

“你今年多大?”老李有一次问他。

“二十二。”

“二十二就出来这个?”老李上下打量他,“看着像十八,瘦得跟猴似的。”

沈念没接话,只是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很淡,像水面上划过去的一道波纹,转瞬就没了。

他确实瘦。一米七八的个子,一百二十斤不到,穿着工地上发的 oversized 棉衣,整个人像被塞进了一个麻袋里。但瘦归瘦,他有力气。那种从骨头缝里榨出来的、不要命的力气。

下午五点,天就黑了。

工头赵叔喊收工,工人们三三两两地往活动板房走。沈念走在最后面,右手的抹布已经被血浸透了,他偷偷换了一块,还是疼。

回到板房,六个人挤一间,空气里弥漫着脚臭和劣质烟草的味道。沈念的床是上铺,靠门,最差的位置。他爬上去,从枕头底下摸出一个铁盒子,打开,里面是几卷纱布、一瓶碘伏和一板去痛片。

他把抹布解开,伤口已经发白了,边缘微微外翻。倒碘伏的时候,他咬着牙,一声没吭。

上铺对面的胖子在刷短视频,外放的声音很大,是那种哈哈哈哈的配音。下铺两个人打牌,骂骂咧咧的。没人注意到沈念在给自己上药。

他习惯了。

手机震了一下。他掏出来看,是一条10086的欠费提醒。他划掉通知,打开短信界面,最上面一条是他昨晚发的,收件人是一串他背得滚瓜烂熟的号码。

“,今天降温了,你那边冷不冷?”

发送时间是23:47。状态是“未发送”——那个号码停机三年了,但他每天都发。

有时候是一句话,有时候就两个字“晚安”。像一种仪式,或者说,像一绳子,一头系着他,一头系着那个已经不存在的世界。只要他还发,就觉得那边还有人收。

他把手机塞回枕头底下,闭上眼睛。

工地的噪音还在继续,打桩机的震动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像心跳。沈念听着那个声音,慢慢睡着了。

梦里他回了家。西南的山村,冬天会下薄雪,在灶台前煮红薯稀饭,灶火映在她脸上,皱纹像山里的沟壑。她回头看他,说:“念念回来了?冷吧?快来烤火。”

他想走过去,但脚像陷在泥里,怎么都迈不动。

“,”他喊,“。”

没再回头,灶火灭了,黑暗漫上来。

沈念猛地睁开眼睛,上铺的天花板离他只有半米,灰色的,有一条裂缝。

他躺了一会儿,翻了个身。

手机显示凌晨两点十七分。工棚里鼾声四起,胖子的手机还在循环播放着短视频,屏幕的光一闪一闪的。

沈念把手伸到枕头底下,摸到那个铁盒子,又摸到手机。他没有开灯,在黑暗中睁着眼睛。

右手食指又开始疼了,一跳一跳的,和心跳同步。

他想,明天要去买两卷新的纱布。还想,这个月完能拿到四千二,寄三千回家——不,没有家了。寄到哪儿去呢?

以前是寄给,会存着,说给他娶媳妇用。现在不在了,那个存折在他枕头底下,三万七千块,是他从十八岁开始攒的。

他不知道拿这些钱做什么。娶媳妇?他从来没有想过。离开村子?他已经离开了。好好活着?他不知道什么叫好好活着。

活着就是活,活就是活着。

他想起走的那天。肺癌晚期,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扩散了。他在县医院陪了十一天,走的时候很安静,就是握着他的手,越来越凉。

“念念,你要好好的。”最后说的话。

什么算好好的呢?沈念不知道。但他答应了,所以他还活着,还在活,还在给自己手上的伤口抹碘伏,还在每天发一条收不到的短信。

窗外起了风,活动板房的铁皮被吹得哗哗响。沈念把被子裹紧了一点,被子很薄,是工地上发的,棉花已经结块了,盖在身上像盖了一层硬纸板。

冷。但他习惯了。

第二天早上六点,天还没亮透,沈念就起了。

工地食堂的早饭是稀饭馒头咸菜,两块五一份。他买了一个馒头,就着保温杯里的凉白开吃了,没买稀饭——省一块五。

七点开工,今天的活是绑扎钢筋。沈念戴上手套,右手的伤口又被磨开了,但他没停。

赵叔走过来,递给他一烟。沈念摇头,他不抽烟。

“小沈,”赵叔自己点上,“你手没事吧?不行就去卫生所看看。”

“没事,赵叔。”

赵叔看了他一眼,欲言又止。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是工地上最像“好人”的那个,不克扣工资,不骂人,偶尔还会请工人喝瓶啤酒。他对沈念有种说不清的心疼——这孩子太苦了,苦得让人看不下去。

“你老家哪的来着?”

“贵州。”

“家里还有人吗?”

沈念手上的动作停了一秒,然后继续弯钢筋。

“没了。”

赵叔沉默了一会儿,把烟抽完了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好好,年底奖金我给你多算点。”

“谢谢赵叔。”

中午休息,沈念坐在钢筋堆上啃馒头。手机响了,是一条微信好友申请,头像是染着黄毛的年轻人,昵称叫“阿越不剪丑头”,验证消息写着:“便利店两块,还你。”

沈念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——昨晚去便利店买泡面的时候,有个小个子结账时差了两块钱,他顺手付了。那人说要加微信还钱,他说不用,但那人还是拿他手机扫了。

他点了通过,然后把手机揣回兜里,继续啃馒头。

过了几分钟,手机又响了。

阿越不剪丑头: [转账] 2.00元

阿越不剪丑头: 哥,收一下

沈念没理。

阿越不剪丑头: 不收我睡不着觉啊

阿越不剪丑头: 你是不是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大侠

沈念还是没理。

阿越不剪丑头: 好吧,那我先欠着,利息按天算

阿越不剪丑头: 对了,你手没事吧?我好像看到你手在流血

沈念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,手套指尖确实洇出了一点暗色。他把手翻过去,用掌心对着自己。

他打字:“没事。”

发完之后觉得太冷了,又加了一句:“不用还。”

对面秒回:“什么叫不用还,我程越是那种人吗”

“你在哪个工地啊?我看你衣服上有灰”

“不会是那种很高的塔吊吧,好酷”

沈念不知道怎么接这种对话。他已经很久没有和人闲聊过了,上一次有人这样跟他说话,可能还是活着的时候,邻居家的婶子会站在院墙外喊:“念念,吃饭了没?”

他锁了屏幕,把馒头吃完,喝了两口自来水,继续活。

但那天下午,他总是不自觉地摸手机。不是看时间,是看那个人有没有再发消息。

没有。

他把手机塞进工装裤更深的口袋里,骂了自己一句。

晚上收工,沈念洗完手,发现右手食指的伤口有点肿了。

他坐在工棚外面的台阶上,借着路灯的光拆纱布。肿得不算厉害,但边缘有些发红。他把碘伏倒在上面,疼得嘶了一声。

手机亮了。

阿越不剪丑头: [图片]

是一张自拍。小个子男生在理发店里,穿着一件花围裙,手里举着一把剪刀,对着镜头比了个耶。头发是深棕色的,剪了一个很精神的寸头,但刘海留了一撮,挑染了蓝色。

配文:“今天剪的第8个头,客人说很满意!”

沈念看着那张照片,看了好几秒。

这人笑起来眼睛弯弯的,露出一颗小虎牙。脸上还有几颗雀斑,在理发店的灯光下像撒了金粉。

他盯着那颗虎牙看了一会儿,然后退出图片,打了一行字。

“剪得不错。”

发完之后他又觉得太热情了,但已经撤不回来了。

对方这次没有秒回,过了大概十分钟,才回了一条语音。沈念犹豫了一下,点开。

背景是理发店的噪音,吹风机嗡嗡响,那个人在声音里喊:“哥!你终于回我了!我还以为你把我拉黑了呢!你今天活累不累啊?吃饭了没?”

声音很大,带着笑,像一颗石子投进平静的水面,咕咚一声,溅起水花。

沈念把手机贴在耳边听了两遍。

他回了两个字:“吃了。”

然后打开购物软件,看了一会儿纱布的价格,又退了出去。

他突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拍过照片了。手机相册里最近的一张是去年拍的——的坟,新立的,黄土还是湿的。他站在坟前,没有拍自己,只拍了那块碑。

碑上刻着“先妣沈门王氏之墓”,左下角是“孝孙沈念立”。

那是他这辈子花过的最大一笔钱,三千八。他当时想,活着的时候没过过好子,走了总要有个像样的地方。

他把手机翻过去,屏幕朝下扣在台阶上。

天已经完全黑了,工地上的灯亮了几盏,把钢筋的影子拉得很长。远处有人在喊什么,听不清楚。再远处是这个城市的灯火,高楼大厦,霓虹闪烁,和他没有关系。

他在这个城市四个多月了,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工地两公里外的便利店和药店。他不知道这个城市有什么好吃的、好玩的,不知道哪里热闹、哪里安静。他知道的只有工地的入口在哪、卫生所在哪、哪条路去便利店最近。

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一只蚂蚁,在这个城市的缝隙里爬来爬去,没有人会低头看他,他也不想被人看到。

但今天有个人看到了他的手在流血。

虽然只是随口一问,但沈念记着了。

他又拿起手机,翻到那个对话框,看着那张自拍。蓝色的一小撮刘海,弯弯的眼睛,小虎牙。

他保存了这张图片。

然后他把手机锁屏,站起来,拍拍裤子上的灰,走回了工棚。

那天晚上,他照例给那个停机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。

“,今天我遇到一个人,挺吵的。”

发完之后他看着屏幕上的“未发送”三个字,忽然觉得那个“挺吵的”人也没那么烦。

甚至有一点——他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这种感觉。

不是温暖,温暖太矫情了。

是声音。像是一个很安静的房间,突然有人推门进来,弄出了一点动静。

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这种动静了。

沈念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,闭上眼睛。外面又开始刮风,铁皮屋顶哗哗响。但今晚他没有觉得那么冷。

可能是天气回暖了。

也可能是别的什么。

他不知道,也说不清楚。

他只知道明天还要早起,还要绑钢筋,还要啃馒头,还要往手上抹碘伏。

但手机里多了一个会主动找他说话的人。

仅此而已。

同一时刻,十二公里外的城中村。

程越躺在理发店楼上五平米的隔间里,把手机举在脸上,盯着屏幕上的对话框。

“吃了。”

就两个字。巴巴的,像那个人的馒头。

程越翻了个身,床板吱呀一声响。这个隔间太小了,放了一张单人床就没什么空间了,他的脚抵着墙,头顶是斜的屋顶,站起来会撞到头。

但他不嫌弃。这是他在这座城市里的第一个“自己的空间”。虽然房租每个月要扣掉他小半工资,虽然窗户对着隔壁楼的墙,白天也要开灯,虽然楼下理发店的染发剂味道会飘上来——

但这是他的。

他今年二十岁,从老家那个小县城出来一年半了。高中没毕业,不是因为成绩差,是因为待不下去了。

高二那年,有人在厕所墙上写了“程越是gay”,用红色马克笔,字很大,隔很远都看得见。

他不知道是谁写的,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。他只知道一夜之间,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他。课间的时候,同桌把桌子往旁边挪了两厘米,像他会传染什么病。体育课没人跟他一组,食堂打饭的时候前面的人会回头看他,然后窃窃私语。

他找了老师,老师说“你自己注意一下言行”。

他找了父母,父亲沉默了很久,说“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”。

后来母亲带他去了医院,挂了“心理科”。医生是个戴眼镜的中年女人,问他:“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对同性有这种感情的?”

他说:“不知道,一直都这样。”

医生在病历本上写了什么,然后对母亲说:“这个不是病,不需要治疗。”

母亲松了一口气,但父亲没有。

父亲说:“你给我正常一点。”

怎么才算正常呢?程越不知道。他只知道在那个小县城里,“正常”意味着你要和所有人一样,不一样就是错的,就是恶心的,就是需要被“矫正”的。

他没有被“矫正”,他选择了逃跑。

辍学,收拾行李,买了最便宜的火车票,来到了这个城市。

他在理发店当学徒,包吃包住,月薪八百。每天站十二个小时,洗头、扫地、给师傅递工具。手被烫伤过、被剪刀划伤过、被染发剂烧得脱皮过。

但他喜欢剪头发。

喜欢剪刀在手指间转动的感觉,喜欢听到“咔嚓咔嚓”的声音,喜欢看着一个人从镜子里露出满意的笑容。

他有一种天赋——他能看出来什么样的发型适合什么样的人。师傅说他“手巧”,客人们说他“有眼光”。他觉得这不是眼光,这是他对“美”的直觉。也许是因为他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,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更在意“看起来怎么样”。

看起来正常,看起来好看,看起来不让人讨厌。

程越又看了一眼手机,对话框里还是那两个字。

“吃了。”

他笑了一下,把手机扣在口上。

今天在便利店遇到那个人,其实是个意外。他去买染发膏,结账的时候发现手机里只剩两块零三毛,染发膏要四块五。他正想把染发膏放回去,后面那个人递了两块钱给收银员。

没说话,就是递了两块钱。

程越回头看他,那人已经低头在装自己的泡面了。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工装棉衣,手上全是灰,脸很瘦,颧骨有点高,但眼睛很亮。

对,眼睛很亮。是那种在灰扑扑的脸上突然亮起来的眼睛,像山里的水潭。

程越想加他微信还钱,那人说“不用”,声音很低,像怕吵醒什么人。

他还是强行扫了。

“你叫什么?”他问。

那人顿了一下,说:“沈念。”

“沈念,”程越念了一遍,“哪个念?”

“想念的念。”

想念的念。程越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得过分,不像一个工地搬砖的人会有的名字。

他回到理发店,一整个晚上都在想那双眼睛。

不是那种“一见钟情”的想——他没这么容易动心。是一种好奇,像看到一个关得很紧的盒子,想知道里面装了什么。

那个人说话的方式、走路的方式、付钱的方式,都像一个把自己缩得很小很小的人,不想占任何人的空间,也不想被任何人看到。

但程越看到了。

他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看到了。

也许是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把自己缩得很小的人,所以他能认出同类。

程越拿起手机,又发了一条消息。

“哥,你明天有空吗?我请你吃烧烤,还你两块钱的债。”

发完之后他觉得这个理由蠢得要命,但已经发出去了。

他等了三分钟,没有回复。

五分钟,没有。

十分钟,他把手机扔到枕头旁边,骂了自己一句“傻”。

然后手机亮了。

“几点?”

就两个字。又是两个字。

但程越笑了,笑得露出那颗小虎牙,在五平米的隔间里,对着漏风的窗户,像捡到了什么宝贝。

“七点!你下班了吧?我知道你们工地附近有个烧烤摊,超级好吃!”

“嗯。”

程越把“嗯”字看了五遍,然后锁了屏幕,把被子拉到下巴。

楼下传来吹风机的声音,嗡嗡的,像催眠曲。染发剂的味道飘上来,甜甜的,有点刺鼻。

他闭上眼睛,脑子里是那双眼睛。

想念的念。

他想,明天要穿那件新一点的外套,头发也要重新吹一下。

然后又想,妈的,我是不是有病。

翻了个身,床板又吱呀一声。

隔间外面是城中村的夜,窄巷子里的路灯忽明忽暗,有人在楼下吵架,有猫在叫春。

程越在这乱七八糟的声音里,笑着睡着了。

窗外,这个城市的冬天还在继续。

风从北边来,穿过高楼,穿过工地,穿过城中村的巷子,吹在两个年轻人的屋顶上。

他们一个在工棚的铁皮下,一个在理发店的阁楼上,相隔十二公里,但做着同一个动作——

把手机放在枕头边,屏幕朝下,带着一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心情,闭上了眼睛。

明天会是普通的一天。

活,吃饭,活着。

但和昨天不一样的是,明天晚上七点,有一个人要请另一个人吃烧烤。

为了两块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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