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强烈安利!爱睡觉的颜同学的玄幻脑洞小说《无心证道,万仙来朝》,吴小帅的故事让人欲罢不能,目前已达93071字的篇幅,这本处于连载状态的小说绝对能让你看得过瘾,这本精品小说绝对值得你细细品味。
无心证道,万仙来朝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知道考取功名无戏后,吴小帅失望的从私塾离开。
此刻他正坐在县城的城墙下,看着夕阳把天空染成橘子色,肚子饿得咕咕叫。他摸了摸兜里仅剩的几枚碎银子,够买两个馒头,却不够支撑他学认字考功名的漫长岁月。他也意识到就算考取了又如何,自己本不是会溜须拍马之人,嘴也木讷的很,平时的原则就是生气看淡,不服就,见势不妙溜之大吉。
“生活这玩意儿,真是在哪都不容易。”
他捡起块小石子,往远处扔去,石子划过一道弧线,砸在城墙的杂草里,没激起一点水花。
他开始认真盘点自己的“技能”:
经商?别逗了,在地球时连拼多多砍一刀都嫌麻烦,让他倒买倒卖,怕是第一天就得被人骗光裤子。
手搓发明?他连灯泡的原理都搞不懂,可能零线火线都会接错,更别说像小说主角那样造出、玻璃了,真让他上手,估计只能搓出个泥丸子。
活?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,细皮嫩肉的,别说扛锄头种地,怕是提桶水都得喘半天。在地球时外卖都点到免配送费,到了异世界,突然发现“力气”这东西,比银子还金贵。
“所以说啊,人不管在哪混,都得有一技之长,像这样到异界也不至于饿死”吴小帅对着空气叹气,像个街头的老头在劝诫后生。
一阵风吹过,带着城墙的尘土味,呛得他咳嗽了两声。他裹紧了身上的青袍——这衣服好看是好看,就是不抗风,还不如青云宗那粗布道袍实在。
思绪像团乱麻,越缠越紧。
“来这世界都第八天了,”吴小帅掰着手指头数,“第一天被抓去爬天梯,第二天被当大佬供着,中间躺了几天平,然后下山折腾一天,结果呢?”
结果还是站在原地,甚至不如刚穿越时——至少那时候还有青云宗的灵米吃,有老祖们捧着,现在却像只丧家之犬,蹲在城墙发愁下一顿饭。
“活成了个笑话,全是最失败的穿越者了吧。”他自嘲地笑了笑,声音有点发涩。
在地球时,他是标准的“摆烂王”——上班摸鱼,下班躺平,外卖堆成山,游戏打到天亮,三十五岁了没存款没对象,最大的成就就是把自己喂成了一百六十斤的“灵活胖子”。那时候总觉得,换个世界自己肯定能逆袭,毕竟小说主角不都这样?
可现实给了他一巴掌。
到了异世界,他还是个废物。
没有系统,没有金手指(至少他不知道),不会修仙,不认字,没力气,唯一的“优势”是那张被萧辰变出来的帅脸,可帅不能当饭吃,更不能挡刀子。
“别说等什么天地大劫了,”吴小帅缩了缩脖子,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恐慌,“就现在,没了青云宗那帮人护着,我能不能在这俗世活过半个月?”
他想起黑风岭的土匪,想起胖老板说的“会邪术的头领”,甚至想起巷子里那条冲他龇牙咧嘴的土狗——好像随便什么东西,都能欺负他两下。在青云宗时被众星捧月,他还真以为自己有点东西,出来混了两天才明白,那不过是大佬们的脑补给的“保护色”。
自卑像水似的涌上来,把他淹没。
他靠在冰冷的城墙上,看着天上的云彩慢慢飘走,突然觉得很疲惫。不是身体累,是心里累——那种明知自己不行,却又不知道该往哪走的迷茫,比饿肚子难受百倍。
“或许我天生就是个废物吧。”他小声嘀咕,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在哪都一样。”
风更大了,吹得他长发乱飞。他抬手把头发别到耳后,手指触到发丝时,突然愣住了。
这头发是萧辰用法术变的,这身衣服也是。
萧辰是青云宗的大师兄。
青云宗……
这个词像道光,突然照进了他乱糟糟的心里。
他猛地坐直了身体,眼睛亮了起来。
对啊!他怎么忘了青云宗?
那地方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做的“苟活圣地”啊!
凌虚子那个头号脑补狂魔,他放个屁都能解读出“大道至理”;墨尘宗主虽然严肃,却总把最好的东西往他面前送;还有林婉儿那些弟子,看他的眼神比看亲爹还尊敬。
在那待着,有灵米吃,有灵泉喝,不用活,不用动脑子,每天晒晒太阳看看蚂蚁搬家,就能被当成“返璞归真的大能”,受全宗上下敬仰。
这子,不比在俗世挨饿受冻强?
“农活?这辈子都不可能!”吴小帅一拍大腿,豁然开朗,“与其在这当没人认识的废物,不如回青云宗当被人捧着的‘废物’!”
反正都是摆烂,在哪摆不是摆?至少青云宗安全、管饱、有排面!
刚才的迷茫和自卑,像被太阳晒化的露水,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他甚至有点庆幸自己刚才的“顿悟”——早想通这点,何必在县城瞎折腾这两天?
“还是回山苟着靠谱。”吴小帅站起身,拍了拍屁股上的土,动作麻利得不像刚才那个唉声叹气的人。
摸出兜里最后几枚碎银子,转身往集市跑。路过一个包子铺时,毫不犹豫地买了四个肉包子,热气腾腾的,咬一口满嘴流油,把刚才的委屈和饥饿全咽进了肚子里。
“老板,问个路!去青云山咋走最快?”吴小帅嘴里塞着包子,含糊不清地问。
吴小帅在里面逛了几圈,哪还分得清方位。
包子铺老板是个憨厚的汉子,指了指城外的官道:“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南,走三天到黑风岭,过了黑风岭再往山里走,就是青云山的地界了。不过小伙子,那地方邪乎得很,据说有,一般人进不去……”
“我不是一般人。”吴小帅咧嘴一笑,露出两排白牙,青袍飞扬,又恢复了几分“谪仙”的气质,只是嘴角还沾着点包子馅。
他付了钱,拎着剩下的包子,头也不回地往城外走。
夕阳的余晖洒在官道上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。他走得飞快,甚至有点雀跃,脚步轻快得像要飞起来。
刚才的迷茫和自卑,不是消失了,而是被一种更强大的“从容”取代了。
他承认自己没本事,认了自己就是想摆烂,但这又怎样?
能找到一个让自己舒舒服服摆烂的地方,本身就是种本事,不是吗?
凌虚子爱脑补?那就让他脑补去,反正又不会掉块肉。
被当成“大能”?那就守着,至少能换来安稳子。
至于什么大劫,什么未来,管他呢!
先苟过今天,再苟过明天,能在青云宗的院子里晒着太阳老死,就是他现阶段的“人生目标”。
“青云宗,我回来了!”吴小帅对着空旷的官道喊了一声,声音被风吹散,却带着前所未有的轻松。
他加快脚步,青袍在晚风中飘动,像一面小小的旗帜,指引着他回到那个能让他安心摆烂的“世外桃源”。
官道两旁的树影倒退,远处的山峦在暮色中若隐若现。吴小帅咬着肉包子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
回去晚了,说不定凌虚子又要脑补他“下山历练感悟大道”,到时候怕是又要被一群人围着问东问西。
还是赶紧回去,明天一早抢占老槐树下的大石头晒太阳要紧。
这异世界的生存哲学,他好像突然悟透了——
摆烂不可怕,可怕的是找不到一个能让你安心摆烂的地方。
而青云山,就是他的“应许之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