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喜欢古风世情小说的你,有没有读过这本《冲喜丫头要跑路》?作者“软红光”以独特的文笔塑造了一个鲜活的沈卿卿陆承煜形象。本书情节紧凑、人物形象鲜明,深受读者们的喜爱。目前这本小说已经连载,赶快开始你的阅读之旅吧!
冲喜丫头要跑路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入夜,清远轩的灯火一盏盏熄了。
沈卿卿回到东厢房,墨琴已经替她铺好了被褥,正坐在桌边就着一盏油灯纳鞋底。见她进来,连忙起身:“少,您回来了?晚膳我给您温在灶上了,这就去端。”
“墨琴,”沈卿卿唤了她一声,声音很轻,“墨琴,以后别叫我少了,叫我卿卿吧,我叫你姐姐。”
墨琴一愣,随即反应过来,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:“哎呀,我又忘了。您别恼我,我叫了七年了,一时半会儿真改不过来。”
沈卿卿摇了摇头,唇角微微弯了弯:“不恼你,慢慢改就是了。”
墨琴是她在陆府最亲近的人。七年前她刚来的时候,墨琴就是清远轩的小丫鬟,比她大两岁,圆脸圆眼,性子活泼,对她照顾有加。那时候她什么都不懂,是墨琴教她认府里的路、教她各房的规矩、教她怎么在灶上热饭。
“那少,哦不是,是卿卿,晚膳我给您端来?”墨琴又问了一遍。
“不必了,我不饿。”沈卿卿摇了摇头,“你先去歇着吧,我想一个人坐会儿。”
墨琴看着她,欲言又止。她今在廊下听见了苏小姐的笑声,也瞧见少爷送苏小姐出门时,那副从未在少在卿卿姐姐面前展露过的温和神色。这些话堵在喉咙里,想说又不敢说,最终只是默默倒了杯温水递过去,应了声“是”,放下手里的活计,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,顺手带上了门。
沈卿卿坐在床边,没有点灯。窗外的月光透过窗棂洒进来,在地上投下格子状的影子,安安静静的,和她七年前来陆府的第一个夜晚,一模一样。
她低头看着手里的茶盏,温水氤氲出浅浅的白雾,模糊了她的眉眼。
七年了。
她来陆府,已经整整七年了。
六岁那年,她穿着那件打满补丁的旧衣裳,跟着周嬷嬷走进这扇门。那时候她什么都不懂,只知道只要自己听话,弟弟就有药吃,娘就不用跪着求人了。夫人说让她照顾床上那个哥哥,她就认认真真地照顾,一勺一勺地喂药,一遍一遍地擦脸,夜里不敢睡沉,生怕他咳起来没人管。
那时候她没想过以后。她只想让他活下来。
后来他真的活下来了。
吴府医说脉象稳了,烧退了,醒过来了。夫人抱着少爷哭,她也站在旁边,心里松了一大口气。少爷活下来了,她的任务完成了。
可夫人没有让她走。
那天夫人把她叫到跟前,拉着她的手,眼眶还是红的,声音沙哑却郑重:“卿卿,这次多亏了你。道士说的法子果然灵验,你就是琰儿的贵人。从今往后,你就是陆家名正言顺的少,好生照顾琰儿,等他再大些,你们就正式成婚。”
那时候她还小,不太懂“成婚”是什么意思。但她见过村里的姐姐出嫁,穿红衣裳、坐花轿、拜天地,从此就是别人家的人了。她想,大概就是她也要穿红衣裳、坐花轿,然后一辈子留在陆家,留在少爷身边。
夫人又让周嬷嬷给她添了几身新衣裳,月钱也一两银子,比府里的一等丫鬟要高,那她从来没见过的巨款。周嬷嬷当着众人的面说:“从今儿起,少就是正经的主子了,谁也不能怠慢了。”
那之后,府里上上下下都叫她“少”。周嬷嬷这么叫,墨琴这么叫,厨房的赵嬷嬷也这么叫,就连管家见了她,也要客客气气地喊一声“少”。
她以为,这就是她的一辈子了。
子一天一天地过,少爷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。他从床上坐起来,到能下地走路,到能在院子里跑跑跳跳,到能坐在书桌前读书写字、坐在桂树下抚琴。她看着他一天天长大,从一个奄奄一息的病秧子,长成一个眉目清俊的少年郎。
她心里是欢喜的。
她想,少爷就是她的天了。等她及笄了,他们就正式成婚,她会一直留在清远轩,一直陪着他。给他研墨、给他铺纸、给他沏茶、给他做饭、给他洗衣裳,就像这七年一样,再也不用分开了。
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想的呢?也许是他第一次主动接过她手里的药碗,皱着眉头一口气喝完,苦得直咧嘴却没再嫌弃的时候;也许是他练琴时偶尔会抬头看她一眼,虽然什么都没说,但那目光不像从前那么冷的时候;也许是某个深夜他咳嗽醒来,她端着水过去,他迷迷糊糊说了句“你怎么还没睡”,语气里带着一丝她从未听过的柔和的时候。
所以她自己也拼命地学。
她想,少爷是世家公子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读的是圣贤书,弹的是名门古曲。而她呢?她是个被买来的丫头,大字不识一个,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。这样的她,怎么配站在少爷身边?怎么配做他的妻子?
于是她偷偷地学。研墨的时候认字,铺纸的时候看书,听先生讲课时默默记在心里,听少爷弹琴时把每一个音符刻进脑子里。她学刺绣、学做菜、学管家、学医术,什么都学,什么都想会。她像一株不起眼的小草,拼命地朝着阳光生长,只想让自己变得好一点、再好一点,好到有一天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他身边。
她不敢让任何人知道。她怕少爷知道了会笑话她一个丫头,也配学这些?所以她只能偷偷地学,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,一点一点地攒着那些本事,小心翼翼,不敢声张。
可她心里是欢喜的。因为每多学会一样东西,她就觉得离少爷近了一点。哪怕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,哪怕他从来不知道她为他付出了什么,她也不在乎。她想,只要他好好的,只要她能一直留在他身边,就够了。
直到今天。
沈卿卿放下茶盏,把右手伸到月光下。
那只羊脂玉镯还在,七年了,从她六岁那年来陆府,王氏亲手套在她手腕上的。那时候镯子太大,晃晃荡荡的,现在戴着刚好。她轻轻转了转镯子,玉质温润,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。
这是她“陆家少”身份的凭证。七年来,她戴着它,研墨、铺纸、煎药、洗衣,从来没有摘下来过。她以为她会戴一辈子。
可今天,陆承煜的话把这最后一点念想也撕碎了。
“做我的丫头吧。”
“如果你生了儿子就抬你做良妾。”
“你这辈子都会安稳的。”
他说这些话的时候,语气那样随意,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像在吩咐她研墨铺纸。他甚至没有抬头看她一眼,目光始终停在书页上,仿佛这件事不值得他分出半分注意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