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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七度二的林予安

作者:花千月

字数:134214字

2026-04-22 连载

简介

精选的一篇都市日常小说《三十七度二的林予安》,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,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林予安苏暖,目前处于连载状态,共134214字的篇幅,绝对值得一读再读,绝对值得一读再读。

三十七度二的林予安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
苏暖在便利店的第三个夜班,遇见了一个她以为不会再遇见的人。

那是晚上十一点多,胖男生交班走了之后,店里照例只剩下她一个人。冷柜压缩机嗡嗡地转着,热饮机的咖啡煮好了第二轮,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。她坐在收银台后面,速写本摊在面前,铅笔落在纸面上,画那只猫的爪子——第八盏路灯下面,猫抬起一只前爪,不知道要往哪里落。她画了很多遍,爪子的弧度总是不对。太弯了像在挠东西,太直了像在指路。她试了七八次,把这一页画满了大大小小的猫爪子,然后翻到新的一页,重新开始。

自动门“叮咚”了一声。她没有抬头。这个点来的客人大多是代驾司机和外卖骑手,买红牛、买咖啡、买矿泉水,扫码付钱,走出去。她只需要在“叮咚”声响起的时候把扫码枪准备好,等东西放上收银台时抬头扫一下,说一句“您好,一共多少”,然后说“慢走”。这是她做了快两年夜班练出来的节奏——不用看,凭声音就能判断客人走到了哪个货架,拿了什么,大概多少钱。红牛从冷柜里拿出来的时候,瓶身会碰到旁边的饮料瓶,发出一声很轻的“叮”。桶装方便面被从货架上拿下来的时候,包装袋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。饭团被从冷柜里取出来的时候,几乎没有声音,只有冷柜门开合时气压变化带来的那一声闷响。

但今晚这个客人不一样。她听见脚步声从门口移动到冷柜前面,停住了。停了很久。久到她觉得奇怪,抬起头看了一眼。

然后她的铅笔停了。

冷柜前面站着一个人。一个女人。穿一件米白色的长款大衣,腰带在腰间系了一个松松的结,垂下来的那一截被冷柜的白色灯光照着,能看见面料上细细密密的织纹。头发是烫过的,大卷,披在肩膀上,发尾染了一点点栗色,在便利店的光灯下泛着很淡的暖光。她弯着腰,一只手扶着冷柜的玻璃门把手,另一只手伸进去,在饭团那一排翻找。指甲是做过的,很短的杏仁形,涂着一层透明的甲油,在冷柜灯下亮晶晶的。

苏暖认识那双手。不是认识,是在某个人那里见过关于这双手的描述。没有描述。他只是说——“她搬走的时候,指甲在门框上划了一道印子。”

那个女人从冷柜里拿出一个金枪鱼蛋黄酱的饭团,直起腰,往收银台走过来。她的脸从冷柜的阴影里移到光灯下。很白,不是那种化了妆的白,是皮肤本身的血色淡,颧骨下面有两片很浅的阴影。眼睛很大,双眼皮很深,眼角微微往上挑。嘴唇上涂着口红,豆沙色的,被她抿过很多次,中间淡了,边缘还留着一圈完整的颜色。

她把饭团放在收银台上。金枪鱼蛋黄酱。

“您好,一共十二块五。”

女人点开付款码。扫码枪“滴”了一声。她拿起饭团,没有马上走,站在那里看着手里的饭团,像是想起了什么。然后她抬起头,看着苏暖。

“你是夜班?”

“嗯。”

“之前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呢?”

“他上白班了。”

女人点了点头,把饭团放进包里。包的搭扣合上的时候发出一声很清脆的“咔”,是金属碰到金属的声音。她转身往门口走。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,回过头。

“你们这个店,是不是有一个经常凌晨来买东西的人。男的,不高,瘦瘦的,穿灰色外套。每次都买金枪鱼蛋黄酱的饭团和美式咖啡。”

苏暖握着铅笔的手指动了一下。铅笔在纸面上划了一道很浅的线,从猫爪子的边缘延伸出去,像一条走错了路的、不知道要通往哪里的街道。她看着那个女人。便利店的白色灯光照在她米白色的大衣上,把她大衣上的织纹照得很清楚。灯光也照在她的眼睛上,她眼睛里有一种东西,苏暖认识。那是等过一个人很久之后才会有的东西——不是期待,不是失望,是比失望更轻的、被时间磨薄了的记得。

“你找他?”苏暖问。

女人笑了笑。笑的时候嘴角往左边歪了一点点,酒窝只露出一边。“不找。就是问问。我以前——”她没有说完。把剩下的话咽回去了,咽下去的时候喉咙动了一下,米白色大衣的高领遮住了,但苏暖看见了。

“他住附近吗。”

苏暖把铅笔放下。铅笔在收银台上滚了半圈,停在扫码枪旁边。

“住。”

“还在写代码?”

“嗯。”

“胃呢。还疼吗。”

苏暖看着那个女人。她问“胃呢”的时候,语气变了一下。从“还在写代码”的平声,变成了一个很轻的往上扬的尾音。那个尾音里包着很多东西——像是问过很多遍,像是以前每天早上都会问一遍,像是很久没问了,忽然说出来,生疏了,但语调还记得。

“疼。”苏暖说。“还在吃药。”

女人低下头,看着自己手里的包。包的搭扣反射着光灯的光,在她下巴上投了一小块亮斑。她用手指摩挲着搭扣的边缘,指甲上的透明甲油在灯光下闪了一下。然后她抬起头,把包带往肩膀上提了提。

“帮我跟他说一声。饭团别总吃金枪鱼的。他其实不喜欢吃,以前说过腥。只是那个口味剩得最多,他不想花时间挑。”她把包带调整到舒服的位置,“他总这样。不想花时间挑,就吃自己不喜欢的。”

她说完这句话,推开门走了。

自动门在她身后合上。便利店里安静下来。冷柜压缩机嗡嗡地转着。热饮机的咖啡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。苏暖坐在收银台后面,面前摊着速写本,翻到的那一页画满了猫爪子。她低头看着那些爪子——太弯的,太直的,落不下去的,不知道该往哪里落的。她拿起铅笔,在那页的最下面又画了一只爪子。这一次弧度对了。不是太弯,不是太直。是落下去之前,先轻轻点一点地面的那种弧度。

她画完之后在右下角写了一行字。铅笔写的,笔画很轻。

“他说他不喜欢金枪鱼。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。”

她把本子合上。

凌晨十二点四十分,她交班的时候把这件事压在了舌头底下。回到501,玄关的灯关着,但厨房的灯亮着。林予安还没睡——朝东房间的门缝里透出冷白色的灯光,键盘声哒哒哒哒地响着,很快。她换鞋的时候看了一眼玄关墙边那两把伞,一把旧的,一把新的,靠在一起。她站在玄关,站了很久。然后把包放下,走到厨房,打开冰箱。冰箱里放着半颗白菜——是那颗老周送来的白菜剩下的部分。腌酸菜只用了外面的老叶子,里面嫩黄的白菜心她留着,用保鲜膜裹着,放在冰箱门上的格子里。

她把白菜心拿出来,切成丝。煤气灶打火,铁锅烧热,倒油。油热了,蒜瓣倒进去,白菜丝倒进去。炒到一半的时候,朝东的门开了。林予安走出来,站在厨房门口。灰色衬衫,袖子卷到手肘,眼睛里那红血丝被屏幕的光照了一晚上,比下午更长了一点。

“还没睡。”他说。

“饿了。”

她把炒好的白菜丝盛出来,装在一个白瓷盘子里。盘子边缘有一道很细的裂纹。她拿了两个馒头,是昨天在巷子口馒头店买的,三毛钱一个,放在蒸锅里热了热。馒头热好了,她把盘子端到折叠桌上,递给他一双筷子。

“你也吃。”

他坐下来,接过筷子。两个人坐在折叠桌的两头,中间放着一盘炒白菜丝,两个馒头。馒头的热气升起来,在两个人之间绕成一缕细细的白雾。他夹了一筷子白菜丝,放在馒头上,咬了一口。嚼着,嚼着。

“今天盐放得刚好。”

“嗯。”

她低着头吃馒头,把馒头撕成小块,一小块一小块地往嘴里放。嚼得很慢,像是在数馒头里有几个气孔。

“林予安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今天便利店来了一个人。女的。米白色大衣,头发烫卷的,发尾染了栗色。指甲涂透明甲油。买金枪鱼蛋黄酱的饭团。”

他的筷子停了一下。很短的一下,然后继续夹白菜。

“嗯。”

“她问我你是不是还住附近。还在写代码。胃还疼吗。”

他没有说话。把馒头掰开,把白菜丝夹进去,合上,像夹一个很小的三明治。咬了一口,嚼了很久。

“你怎么说的。”

“我说住。还在写代码。胃还疼。”

他把嘴里的馒头咽下去。喉结滚动了一下。

“她让我告诉你。饭团别总吃金枪鱼的。你不喜欢。以前说过腥。只是那个口味剩得最多,你不想花时间挑。”

他把筷子放下了。筷子搁在盘子边上,筷头搭在盘沿上,筷尾翘着。他看着盘子里的白菜丝,白菜丝被炒得油亮亮的,蒜瓣炒到金黄。他看了很久。然后站起来,走到厨房,打开冰箱。冰箱门上的蛋格里放着鸡蛋,保鲜层里放着半把挂面,一瓶酱油。他从冷冻层里拿出一样东西——一个饭团。金枪鱼蛋黄酱的。包装袋上凝着一层薄薄的霜,是他前几天买回来没吃的。他把饭团放在灶台上,看着它。饭团躺在灶台上,包装袋上的霜正在慢慢融化,变成一层细细密密的水珠。

苏暖走到他旁边。厨房很小,两个人站着就满了。

“你以前。是不是每天早上起来,胃都疼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她给你煮过面吗。”

他沉默了一会儿。灶台上方,抽油烟机的滤网上凝着一层油垢,是前任租客留下来的,她擦过两次,没擦净。油垢被厨房的灯光照着,亮晶晶的。

“煮过。清汤面。酱油放多了。咸。”

苏暖从他手里把那个冻着的饭团拿过来,放进冰箱里。关上冰箱门,转过身,看着他。他的眼睛里那红血丝还在,眼白泛着淡淡的粉红色,像被水洗过很多遍的白衬衫,怎么洗都留着一点点印子。他看着她。目光是平的,没有躲。

“我后来不吃金枪鱼的了。不是因为不喜欢。”他说。“是因为每次吃,都想起她把饭团从冷柜里拿出来,放在收银台上。她不喜欢吃凉的。每次都把饭团捂在手心里,捂到不冰了才吃。”

他把灶台上饭团包装袋融化的霜水用抹布擦掉。抹布是蓝色的,超市里三块钱两条的那种,边缘磨毛了。

“苏暖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做的清汤面。酱油放得刚好。”

他拿起抹布,走到水槽边上,把抹布搓了搓,拧,搭在水池边上。然后走回朝东的房间,门关上了。

苏暖站在厨房里。灶台上,刚才放冻饭团的地方,霜水被擦了,但灶面的不锈钢上还留着一小块颜色比周围浅的印子,是冷凝水渗进不锈钢表面的细微纹理里留下的。她伸出手,用手指摸了摸那块印子。凉的。

她把剩下的白菜丝用保鲜膜封好,放进冰箱里。关上冰箱门的时候,她看见冰箱门上贴着她画的那张便签——“饭在冰箱里。热三分钟。不要按2,按3。”便签纸的右下角画着一个很小很小的微波炉,微波炉上有一个箭头指着数字“3”。箭头的尾巴弯弯曲曲的。她把便签纸揭下来,看了看,又贴回去。贴的时候往上移了一点点,盖住了冰箱门上一小块掉漆的地方。

朝东的房间里,键盘声响起来了。哒哒哒哒的,很快。她站在冰箱前面,听着那个声音。听了很久。

然后她走到玄关,拿起自己的速写本,回到朝南的房间。关上门,坐在床边,翻开速写本。翻过画满猫爪子的那一页,翻到新的一页。铅笔落下去。

她画了一个饭团。金枪鱼蛋黄酱的。包装袋上凝着一层霜,正在慢慢融化。饭团旁边放着一只手,女人的手,指甲涂着透明甲油,亮晶晶的。手掌微微拱起来,像在捂什么东西。

画完之后,她在右下角写了一行字。

“她捂热了饭团。他没有看见。”

她把本子合上,关掉床头灯。黑暗中,朝东房间里的键盘声还在响。哒哒哒哒的。比平时更快一点。不是写代码的速度。是反复打一段话又删掉的速度。

凌晨一点四十分。键盘声停了。

林予安坐在书桌前,电脑屏幕亮着。屏幕上是一个打开的浏览器窗口,搜索栏里打着一行字——“米白色大衣 栗色发尾 透明甲油”。他的手指悬在回车键上方,停了很久。然后把搜索栏清空,关掉浏览器,打开代码编辑器。光标在昨天写到一半的那行注释下面闪着——“TODO: 优化查询效率”。

他没有写代码。他打开了一个新的文件,在文件名那一栏打了一个字,删掉。又打了一个字,又删掉。最后他打了两个字。

“陈念。”

他看着这两个字。看了很久。然后按下删除键,一个字一个字地消掉。光标在空白的文件里闪着。

他把电脑关了。屏幕暗下去的时候,他在黑色的镜面反光里看见自己的脸。眼角那红血丝还在,从眼角延伸出去,像一条在地图上找不到名字的河流。他站起来,走到窗边。朝东的窗户正对着巷子。那只黄狗蹲在电线杆下面,身上的军绿色棉袄被夜风吹起一个角。它今天蹲的位置又变回去了——从巷子口退回到了电线杆下面。身上的棉袄歪了,露出一小截黄褐色的短毛。

他看着那只狗,看了一会儿。然后拉上窗帘,躺到床上。天花板上那细细的裂纹,从西北角延伸到东南角。他闭上眼睛。

隔壁,铅笔声又响起来了。沙沙的。很轻。

苏暖没有睡。她坐在黑暗中,速写本摊在膝盖上,铅笔在纸面上走。她没有画饭团,没有画那只涂透明甲油的手。她在画一个女人。米白色大衣,腰带在腰间系了一个松松的结,头发烫卷的,发尾染了栗色。女人的手里握着一个饭团,捂在掌心里。画的右下角,她写了一个名字。

“陈念。”

她不知道这个名字对不对。她猜的。她把本子合上,放在枕头边。躺下来,侧过身,面朝墙壁。墙壁那边,他的呼吸声还没有变匀——不是睡着的节奏,是躺着的节奏。

她伸出手,用手指在墙壁上轻轻画了一下。没有画任何东西,只是一条线,从左到右。墙皮是凉的,手指划过的时候带起一点点灰,沾在她的指腹上。她把手指收回来,在被子上蹭了蹭。

隔壁,林予安睁着眼睛,看着墙壁。墙壁上什么也没有。但他听见了。不是听见声音,是感觉到——墙壁那边,有什么东西轻轻划过去。像猫的爪子,落下去之前,先轻轻点一点地面。他伸出手,用手指在墙壁上,同样的位置,也画了一条线。从右到左。

两个人手指划过的地方,在墙壁里某个位置交叠在一起。他们看不见,也不知道。但墙壁知道。

窗外,那只黄狗把身上的军绿色棉袄拱了拱,找到最舒服的位置。它蹲在电线杆下面,看着巷子口的方向。尾巴在地上慢慢地扫着。一下。又一下。

天快亮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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