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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正月初二,凌晨四时。

提篮桥监狱笼罩在一层薄雾里,走廊壁灯的光透过雾气,变成一圈圈昏黄的光晕。

沈怀瑾一夜没睡。

他每隔半个时辰就叩一次墙,始终没有回应。

天亮后,放风时他去问了九号牢房的人——孙兆坤隔壁的邻居。那人说孙兆坤昨晚被带走了。

“谁带走的?”

“不认识。穿军装的,脸上有道疤。带了两个人,半夜来的,把孙老头从牢房里拖出去了。”那人打了个哈欠,“八成是拉去审了。这老头在这儿蹲了十年,从来没被提审过,这次不知道犯了什么事。”

沈怀瑾的心沉到了谷底。

霍天成带走了孙兆坤。

为什么?孙兆坤在这座监狱里待了十年,早已被人遗忘。霍天成怎么会突然想起他?

除非——有人向霍天成告了密。

是谁?

赵铁柱?他一直在监视沈怀瑾,但未必知道孙兆坤的存在。

刘狱警?他收孙兆坤的钱,帮孙兆坤传消息,按理说不会出卖他。

小阿弟?不太可能,他才刚认识沈怀瑾,不知道孙兆坤的事。

沈怀瑾站在院子里,阳光照在他脸上,但他感觉不到任何暖意。

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性。

不是赵铁柱,不是刘狱警,不是小阿弟。而是一个他从没想过的人。

林先生。

林先生昨天在医务室里喊他的名字,被狱医听到了。狱医可能把这话传给了刘狱警,刘狱警又传给了霍天成。霍天成顺藤摸瓜,查到了沈怀瑾和孙兆坤的联系。

但林先生不是故意的。他病糊涂了,说胡话,控制不了自己。

沈怀瑾闭上眼睛,深吸了一口气。

他不能怪林先生。林先生之所以会病成这样,是因为这座监狱。而这座监狱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这世上有人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。

怪林先生,就是在怪自己。

放风结束时,沈怀瑾经过走廊,刘狱警正靠在墙上抽烟。

“刘叔,新年好。”沈怀瑾说,语气随意。

刘狱警看了他一眼,嘴角的黑痣抖了一下。“新年好。”

“刘叔,我隔壁那个老头——孙兆坤,他昨晚被人带走了。您知道是怎么回事吗?”

刘狱警抽烟的动作停了一瞬。

“不该问的别问。”他说,语气不重,但意思很明确。

沈怀瑾点头,没有继续追问。

但他从刘狱警的反应里得到了两个信息:第一,刘狱警知道孙兆坤被带走的事;第二,刘狱警不想让人知道他知道。

这说明,孙兆坤被带走的事,不是刘狱警告的密。如果是,他不会是这个反应——他会急于撇清自己,或者反过来试探沈怀瑾。

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了。

告密的人,是狱医。

或者是——霍天成自己查到的。

沈怀瑾回到牢房,坐在草席上,从枕头底下摸出那本《基督山伯爵》。

他翻到爱德蒙·邓蒂斯在伊夫堡监狱中遇到法利亚神甫的那一章。法利亚神甫教邓蒂斯多国语言、数学、历史、哲学,还告诉他基督山宝藏的秘密。

然后,法利亚神甫死了。

死在邓蒂斯越狱之前。

沈怀瑾的手指在书页上停顿了。

孙兆坤会不会也——

他不敢往下想。

正月初二晚上,熄灯后。

沈怀瑾照例把耳朵贴在墙上,叩了三下。

这一次,他听到了回应。

不是叩墙的声音,而是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,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,又像是从墙砖缝里渗出来的。

“小沈。”

沈怀瑾的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
“孙先生,您回来了?”

“回来了。”孙兆坤的声音很虚弱,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说话,“腿断了。”

沈怀瑾的心猛地一揪。“他们打了您?”

“打了。”孙兆坤的声音里没有痛苦,只有一种疲惫到极致的平静,“霍天成亲自动的手。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沈怀瑾的人,问我跟你说了什么,问我知不知道唐景尧。”

“您怎么说的?”

“我说不认识。我说我是孙兆坤,大生纱厂的孙兆坤,十年前被冤枉进来的。别的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
“他信了?”

“信不信不重要。”孙兆坤咳嗽了几声,声音更弱了,“重要的是,他还不敢让我死。我在外面还有些东西,他不知道是什么,但他想要。只要他不知道,他就不会让我死。”

沈怀瑾的手攥紧了草席。

“孙先生,我对不起您。”他的声音在发抖,不是因为害怕,而是因为愤怒和愧疚,“是我连累了您。如果不是我来了这里,您还好好的,不会——”

“闭嘴。”孙兆坤打断了他,声音忽然有了力气,像是回光返照,“你以为我在这里蹲了十年,是为了什么?是为了等死吗?不是。我是在等人。等一个能接住这些东西的人。”

“您说的是——”

“你。”孙兆坤说,“唐景尧在外面替我找了三年,找到了你。你进来的时候,唐景尧就给我递了消息,说这个人可以信任。”

沈怀瑾愣住了。

“你”——唐景尧找到的“你”——不是指沈怀瑾个人,而是指“一个可以接替孙兆坤的人”?

“唐景尧在你进来之前,就查过你的底细。”孙兆坤说,“你是余姚人,你父亲在余姚开过酱园,你母亲姓王,娘家在余姚马渚。你六岁那年,你父亲去绍兴进货,路上遇到了劫道的,被人捅了一刀,是路过的一个商人救了他。那个商人,姓唐。”

沈怀瑾的脑子“嗡”的一声。

父亲被救的事,他听母亲提起过。那是一个冬天,父亲从绍兴回来的路上,遇到劫匪,被人捅了一刀,倒在路边。是一个路过的商人把他送到医院,还垫付了医药费。父亲一直想找到那个救命恩人,但没找到,只说那人姓唐,宁波口音。

那个商人,是唐景尧?

“所以——”沈怀瑾的声音很轻,像是在确认一个太过离奇的真相,“所以我是被选中的?”

“不是选中。”孙兆坤说,“是缘分到了。你父亲欠唐景尧一条命,唐景尧一直没有让他还。现在,他要你还。”

“还什么?”

“还一份情。”孙兆坤说,“帮我拿回我失去的东西,交给唐景尧。他会用这些东西去做他没有做完的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孙兆坤沉默了很久。

走廊里的壁灯闪了闪,光线忽明忽暗,像是这座监狱在呼吸。

“我和唐景尧,十年前就认识。我出钱,他做事。”孙兆坤的声音越来越轻,轻到沈怀瑾要把耳朵贴紧墙壁才能听到,“我们在做一件事——一件很大的事。大到如果做成了,整个上海滩都要变天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让穷人吃得上饭,让工人不被欺负,让那些洋人和买办不能再随意践踏中国人。”孙兆坤的声音里有了一丝年轻人般的炽热,“我办纱厂、面粉厂、火柴厂,不是为了赚钱,是为了让中国人有自己的工厂、不再受洋人的盘剥。唐景尧做进出口贸易,不是为了发财,是为了打破洋人的垄断,让中国商品能卖到全世界。”

沈怀瑾的心跳加速了。

他忽然明白了。

孙兆坤的“实业救国”,唐景尧的“贸易救国”,以及林先生帮工人打官司——这些人在做的,是同一件事。

而薄靳修、顾守财、霍天成这些人,代表的是另一股力量——贪婪的、自私的、为了利益可以不择手段的力量。

他不是被卷入了私人恩怨。

他是被卷入了两个时代的争斗。

“孙先生,您说的这些东西——”沈怀瑾的声音有些发涩,“我不确定我担得起。”

“你不是一个人担。”孙兆坤说,“唐景尧在外面,林世安在里面,还有很多人,在你看不到的地方。你只要做好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活着出去。”孙兆坤说,“出去以后,找到唐景尧。把这句话告诉他:‘灯还在,火未灭。’他会告诉你下一步怎么做。”

沈怀瑾把这句话在心里默念了三遍。

“灯还在,火未灭。”他重复了一遍。

“对。”孙兆坤说,“记住,灯会灭,但火不会。只要火种还在,灯可以再点。”

沈怀瑾的眼眶湿润了。

不是因为悲伤,而是因为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情感——被信任,被托付,被当成一个可以承载别人希望的人。

过去二十六年,他一直是为了自己而活。为了出人头地,为了母亲过上好子,为了能给陆清怡一个家。

现在,有人告诉他,你还可以为更多的人而活。

这种感觉,比愤怒更强大,比复仇更有力。

“孙先生,您的腿——”沈怀瑾把话题拉回来。

“断了就断了。”孙兆坤说,“人老了,腿本来就不中用了。断不断,都一样。”

“我去找狱医,让他给您看看——”

“别去。”孙兆坤说,“狱医是霍天成的人。你去找他,就是送死。”

“那怎么办?”

“忍着。”孙兆坤的声音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,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,“忍到我死的那一天,或者忍到你出去的那一天。”

沈怀瑾的指甲掐进了掌心。

“孙先生,您不会死的。”

孙兆坤轻轻笑了一声。那笑声很轻,轻得像风吹过枯草。

“人都会死。我只是比你早走几步。”他说,“你要记住,我死了以后,你不要哭,不要闹,不要给任何人看出你认识我。你继续做你的事,学你该学的东西,走你该走的路。”

沈怀瑾咬着嘴唇,不让自己发出声音。

“还有,”孙兆坤说,“你枕头底下那本书,看完以后,烧掉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那本书上有唐景尧的字迹。万一被人搜出来,对你对他都不好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信封里的东西,现在可以看了。”孙兆坤说,“拿出来,记住里面的内容,然后把信封烧掉。”

沈怀瑾从枕头底下摸出那个牛皮纸信封。

他的手在发抖,但还是稳稳地撕开了封口。

信封里只有一样东西。

一把钥匙。

铜制的,不大,有些年头了,表面有一层暗绿色的铜锈。钥匙的柄上刻着一行小字,沈怀瑾对着走廊壁灯的光线辨认了很久,才看清写的什么:

“汇丰银行,保险箱第247号。”

沈怀瑾把钥匙攥在手心里,铜锈硌着他的皮肤,微微发疼。

“孙先生,这是——”

“这是我所有的积蓄。”孙兆坤说,“十年的银行利息,够你在上海买一条街。”

沈怀瑾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。

“不要觉得受之有愧。”孙兆坤说,“这不是给你的,是借给你的。你要用它去做你该做的事,做完以后,连本带利还回来。”

“好。”沈怀瑾说,声音沙哑。

“还有一样东西,不在信封里。”孙兆坤说,“在我心里。等我死了,你会找到的。”

“什么东西?”

“一个地方。”孙兆坤说,“比钱更重要的地方。”

沈怀瑾想问是什么地方,但孙兆坤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弱,像是蜡烛烧到了最后,火光在风中摇曳,随时会灭。

“孙先生,您睡吧。”沈怀瑾说,“明天再教我。”

“明天……”孙兆坤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,“好,明天。”

沈怀瑾把钥匙贴身放好,和陆清怡的信放在一起。

信封被他撕成碎片,塞进墙砖缝里,和之前那些纸片一起封好。

那把钥匙硌着他的口,冰凉而生硬,像一块铁做的承诺。

他躺在草席上,睁着眼睛。

他想起了很多事。

想起了父亲。那个老实本分的账房先生,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大事,但救过他的人,一直在等一个还恩的机会。

想起了母亲。那个在余姚乡下种过田的女人,嫁到上海后学会了说上海话、穿旗袍、打麻将,但骨子里还是那个不怕吃苦的农家女。

想起了陆清怡。那个在信纸上写下“我会等你”的女人,不知道她现在在做什么,不知道她是不是还相信他会回来。

想起了孙兆坤。一个被关了十年、被打断了腿、快要死去的老人,还在想着怎么让穷人吃得上饭。

他摸了摸口的钥匙。

冰凉。

然后他把手伸进衣服里,隔着信纸和钥匙,感受自己的心跳。

一下,两下,三下。

他还在。

他还在,火就不会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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