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痞魂:棍下亡魂的救赎小说,痞魂:棍下亡魂的救赎章节在线阅读

痞魂:棍下亡魂的救赎

作者:麒麟王俞

字数:217101字

2026-05-12 连载

简介

主角是庄不董的这部精彩小说《痞魂:棍下亡魂的救赎》是由著名作家麒麟王俞倾力创作的一部都市日常类型文学著作,这部小说目前已经写了217101字的内容,故事还在继续连载中,本书绝对值得一看,喜欢的朋友们不要错过。

痞魂:棍下亡魂的救赎小说章节免费试读

等待判决的子,比庄毅想象的要漫长。

从派出所做完笔录回来,已经过了两个星期。这两个星期里,他哪儿都没去,就待在那间仄的廉租房里,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缩在洞中,等待着命运的宣判。

庄母每天早出晚归地去工厂上班,晚上回来给他做饭,两个人吃完饭后坐在客厅里看一会儿电视——其实是庄母看,庄毅在旁边发呆。他不怎么看得懂电视里的那些节目,那些人在说什么笑什么,他大半都摸不着头脑。但他发现庄母看电视的时候会笑,虽然笑得不多,但至少比哭好。

有时候他会想,这个女人是怎么熬过这二十一年的?

一个人,没有丈夫,没有钱,没有靠山,只有一个越来越不听话的儿子。她把所有的希望都押在这个儿子身上,可这个儿子一次又一次地让她失望——逃学、打架、进派出所、被拘留、赔钱、道歉、再犯、再进派出所、再被拘留、再赔钱、再道歉。像一个永远打不破的魔咒,像一个永远走不出来的死循环。

她为什么不放弃?

庄毅想不通。在他上辈子的世界里,这样的儿子早就被扫地出门了——不养爹娘还拖累爹娘,留着过年吗?可这个女人没有。她骂过、打过、哭过、跪过,但她从来没有说过“你滚吧,妈不要你了”。

从来没有。

这两个星期里,庄毅还做了一件事——他开始学认字。

不是不认识字,他认识大部分字。宋朝的文字和现在的简体字有些不一样,但大致能猜出来。他需要学的是这个世界的“新词”——那些在宋朝本不存在的词。

他用庄母那个旧手机,一个字一个字地查。

“网络”——什么意思?哦,是把全世界的电脑连在一起的东西。

“电脑”——什么意思?哦,是一种可以算数、写字、画画、看电影、听歌、玩游戏的机器。

“微信”——什么意思?哦,是一种可以在手机上和人说话、写字、看对方脸的东西。

“支付宝”——什么意思?哦,是一种可以把钱装在手机里,不用带银子铜钱就能买东西的东西。

每查一个词,他就觉得自己的脑子被撑大了一点。这个世界的东西太多了,多到他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学不完。但他不着急。他不是来学这些东西的,他是来——什么的?

这个问题,他一直没有想明白。

老天爷让他从七百年前穿越到这具身体里,到底想让他什么?是想让他重新活一次?是想让他赎罪?还是只是阎王爷打了个盹,忘了收他的魂?

他不知道。

但他知道,不管老天爷想让他什么,他首先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。

活下去,才有答案。

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,电话来了。

庄母接的电话,说了几句,脸色就变了。她挂了电话,站在那里愣了好一会儿,才转过身来看庄毅。

“法院来电话了,”她说,“下周一开庭。”

庄毅正在擦桌子——这是他这些天学会的家务之一——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。

“嗯,”他说,继续擦桌子。

“妈去找那个律师,”庄母说着就要去拿外套,“上次拘留的时候那个律师,姓王的,你还记得吗?妈去请他——”

“妈,”庄毅叫住她,“不用请律师了。”

庄母愣住了。

“我自己来,”庄毅说,“我认罪,该判多少判多少,没什么好辩的。”

庄母看着他,嘴唇在发抖,眼睛又开始红了。

“你知道判刑意味着什么吗?”她的声音在发抖,“你要是坐过牢,以后找工作就难了,人家一看你的背景就不要你了,你这辈子——”

“妈,”庄毅打断了她,“我这辈子,早就被我自己毁了。”

庄母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。

庄毅走过去,伸出手,笨拙地擦了擦她脸上的眼泪。他的动作很僵硬,因为他不习惯做这种事。上辈子他没给任何人擦过眼泪,这辈子也没学过。他的手碰到庄母脸的时候,能感觉到她的皮肤又又糙,像秋天的树皮。

“别哭了,”他说,“坐完牢出来,我还是你儿子。”

庄母哭得更厉害了。

开庭那天,庄母请了一天假,陪庄毅去了法院。

法院是一栋很庄重的建筑,门口有台阶,台阶上有石柱,石柱上面有国徽,看起来比宋朝的县衙气派多了。庄毅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——那是庄母从旧货市场买来的,洗得很净,但还是能看出是旧的——站在法院门口,抬着头看了好一会儿。

他在想,七百年前,他站在县衙门口的时候,是什么心情?

大概是“老子有钱,老子不怕”。

可现在,站在这个世界的法院门口,他口袋里一分钱都没有,心里也没有底。他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,不知道法官长什么样,不知道庭审是什么流程,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。

但他不怕。

不是那种“老子谁都不怕”的不怕,而是一种更平静的、更踏实的不怕。就像一个人知道自己犯了错,知道自己要受罚,就不再去想怎么逃避了。

走进法庭的时候,庄毅看到了对面坐着的那个人。

就是被他打伤的那个。

那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,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,头上缠着纱布,一只手吊着绷带,脸上还有淤青没有褪净。他的眼睛很小,但眼神很凶,看到庄毅走进来的时候,那眼神像是要把庄毅生吞活剥了一样。

他旁边坐着一个女人,应该是他的妻子,怀里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。那女人一直在小声地哭,孩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睁着大眼睛东张西望,时不时伸手去摸妈妈的脸。

庄毅看了那个孩子一眼,然后把目光移开了。

他坐在被告席上,庄母坐在旁听席上。庭审开始了。

法官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戴着一副金框眼镜,声音不大但很有分量。他先问了庄毅的基本情况,然后念了书,然后问了庄毅一个问题。

“被告人庄毅,你对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,有什么意见?”

庄毅站在被告席上,两只手放在身前,手指无意识地绞在一起。

“没有意见,”他说,“我认罪。”

法官看了他一眼,继续问:“你是否愿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,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?”

庄毅转过头,看了那个头上缠着纱布的男人一眼。

那男人正瞪着他。

庄毅沉默了两秒钟。

“我愿意赔偿,”他说,“但我现在没有钱。我会去挣。不管判多久,出来以后,我挣的第一笔钱,就赔给他。”

法庭里安静了一瞬。

那个男人的妻子停止了哭泣,抬起头看了庄毅一眼。那一眼里有意外,有怀疑,有一种“这是真的吗”的困惑。

那个男人没有看庄毅,他把头扭了过去。

法官推了推眼镜,在纸上写了些什么。

接下来是公诉人发言、被害人陈述、辩护人辩护——庄毅没有请辩护人,法院给他指派了一个法律援助律师,一个年轻的姑娘,戴着黑框眼镜,说话语速很快。她替庄毅说了不少好话,什么“认罪态度好”“有悔罪表现”“初犯”——虽然在庄毅的记录里,“初犯”这个词显然不太准确。

最后,法官宣布休庭,半小时后宣判。

这半小时是庄毅这辈子——不,两辈子里——最漫长的半小时。

他坐在法庭外面的长椅上,庄母坐在他旁边,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。走廊里很安静,偶尔有工作人员走过,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响。

庄毅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手。

这双手,在上辈子做过很多坏事。抢过、偷过、打过、过。在这辈子也做过坏事——就在几个星期前,它们握着一个啤酒瓶子,砸在了一个陌生人的头上。

这双手,还能做什么?

他不知道。

“全体起立,现在宣判——”

法官的声音在法庭里回荡。

庄毅站起来,两只手垂在身体两侧,站得笔直。

法官念了一大段话,庄毅没有全听进去。他只听到了最后几句。

“……被告人庄毅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一年。缓刑一年六个月。”

宣判结束的那一刻,庄毅愣住了。

不是因为太意外,而是因为他本没有想到——“缓刑”是什么意思?

他转过身,看到庄母捂住了嘴,眼泪哗哗地往下流,但她笑了。她笑了。

法警走过来,递给他一张纸,上面写着判决结果。庄毅接过来,仔细看了看。

“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”

他认出“缓刑”这两个字,但不知道什么意思。

旁边的法律援助律师走过来,小声跟他说:“意思是,你不用去坐牢了。但是这一年半里,你要接受社区矫正,不能再犯事。如果表现好,一年以后就不用坐牢了;如果再犯,就要把这一年的刑期补上。”

庄毅听完,没有说话。

他低头看着那张判决书,看了好一会儿。

不用坐牢了。

他应该高兴。他应该像庄母一样笑出来。可他没有。他心里反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——不是失望,不是庆幸,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空旷,像是被人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,但拉回来之后不知道往哪儿走了。

他以为自己要坐牢的。他做好了准备。他甚至觉得,坐牢也许是好事——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待上一年,不用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,不用去想自己是谁,不用去想自己该什么。每天吃饭、活、睡觉,像一个机器一样活着,什么都不用想。

但现在,这个计划落空了。

他必须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。立刻。马上。没有缓冲期。

走出法院的时候,庄母一直在笑。她抹着眼泪笑,笑着笑着又哭,哭着哭着又笑,像疯了一样。

“妈请你吃饭,”她说,“去下馆子。”

庄毅看了看庄母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,又看了看路边那些他不知道该怎么走进去的餐馆。

“回家吃吧,”他说,“你做的最好吃。”

庄母又哭了。

回家的公交车上,庄毅看着窗外,一直在想一件事——

这一年半的“缓刑”,他该怎么办?

他不能再去打架,不能再惹事,不能再做任何违法的事情。他需要找一份工作,需要挣钱,需要赔偿那个被他打伤的人,需要不让庄母再为他心。

可是,他能做什么?

他没有学历——庄毅高中没毕业。他没有技能——庄毅什么都不会。他有案底——一长串的案底。在这个连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的时代,谁会要一个二十一岁的、有犯罪记录的前科犯?

庄毅不知道答案。

但他知道,他必须找到答案。

因为如果找不到,他就会回到以前的生活状态——无所事事、游手好闲、惹是生非,然后再次进派出所,再次被拘留,再次站在法庭上,然后就没有“缓刑”了,就是“实刑”,就是真的要去坐牢了。

到那时候,庄母就真的活不了了。

庄毅不想让那个女人死。

窗外的阳光照在脸上,暖暖的。秋天快要过去了,冬天快要来了。

公交车在一个路口停下,旁边是一所学校,正是放学的时间,孩子们从校门口涌出来,叽叽喳喳的,像一群刚出笼的小鸟。有个小男孩跑得太快摔了一跤,趴在地上哇哇大哭;旁边一个小女孩跑过去把他扶起来,拍了拍他身上的灰。

庄毅看着那个小女孩,想起了什么。

七百年前,也有一个这样的小女孩。

十五岁。

投了井。

他的口猛地疼了一下。不是伤口疼,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、从骨头缝里往外钻的疼。

他把目光从小女孩身上移开,看向了别处。

车启动了,学校远去了,小女孩远去了。

但那个十五岁少女的影子,永远留在了他的脑海里,像一刺,扎在心脏最深处,拔不出来。

庄毅闭上眼睛。

他在心里对那个少女说了一句话。

“我不求你原谅我。只求你,别再做噩梦来找我了。”

少女没有回答。

但庄毅知道,她不会来的。她不会来梦里找他,因为她在七百年前就已经去了该去的地方——也许是天堂,也许是来世,也许只是化为了一捧黄土,什么都没有了。

留下的人,是他。是庄不董,是庄毅,是一个背着两辈子的债、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拼命想活得像个人的魂。

公交车到站了。

庄母拉着他的手下了车,阳光洒在两个人身上。

“走,”庄母说,“回家,妈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红烧肉。”

庄毅被她牵着,走在这条他越来越熟悉的路上,走过那排老旧的居民楼,走过那些坐在单元门口晒太阳的老人,走过那棵歪脖子树,走进那栋昏暗的楼道。

四楼。

钥匙。开门。

霉味。阳光。餐桌。椅子。行军床。墙上那张缺了门牙的照片。

家。

庄毅站在门口,看着这一切。

这个仄的、昏暗的、满是霉味的廉租房,是他在这整个世界里唯一熟悉的地方。他不知道外面那些高楼里住着什么人,不知道那些宽阔的马路上跑着的车要开往哪里,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什么、边界在哪里。

但他知道,这里有一个人,等他回家。

这就够了。

庄母系上围裙,进了厨房,锅碗瓢盆的声音响了起来。她在里面哼着歌——庄毅从来没听她哼过歌。

庄毅站在门口,听了一会儿。

然后他走进厨房。

“妈,我帮你。”

庄母回头看了他一眼,笑了。

那笑容里没有泪水。

这是庄毅第一次看到庄母笑的时候没有哭。

他也笑了。

笑得有些笨拙,像一个还不太会笑的人在学习怎么笑。

但他笑了。

窗外的阳光照进厨房,照在庄母花白的头发上,照在庄毅苍白的脸上,照在那个旧得掉了漆的灶台上。

红烧肉的香味慢慢地弥漫开来。

很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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