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言没有回答。
他站在巷子口,跟那人对视了三息。那人的笑容很得体,不像有恶意,但季言的警惕没有放松半分——两天之内,他已经被瞎子、黑医馆老板、暗号敲门人和牙婆的混混轮番折腾了一遍,对任何主动找上门的陌生人,他的第一反应已经从打招呼变成了怎么跑。
“你找谁?”季言问。
“找一位朋友。”那人把折好的地图又从袖子里抽出来,指了指上面一个圈,”据说住在尾巷末铺。”
季言扫了一眼那张地图——画得很粗糙,但方位标注得很清楚,连铺面门口那棵半死不活的老槐树都画上了。这说明画地图的人来过这间铺子,而且来得不止一次。
“你那朋友叫什么?”
“这个不方便说。”那人笑了笑,没有丝毫不自在,”您要是知道路,指一下就行,不用费心。”
季言盯着他看了两息,抬手指了指巷子深处:”最里面那间。”
“多谢。”
那人拱了拱手,迈步往巷子里走。他的步伐不紧不慢,靴底踩在青石板上几乎没有声音,像猫。季言站在原地目送他走远,直到那道靛蓝色的身影消失在巷子拐角处。
他转身往铺子走,脑子却没闲下来。
这人是谁?找谁?手里那张地图画得这么详细,明显不是第一次来。但他问路的方式又像是第一次——如果真是老熟人,不需要在巷口问路人。
季言推开铺面的门,沈惊鹤从柜台后面探出半个脑袋,确认是季言之后才彻底钻出来。
“谁?”沈惊鹤问。
“不知道。”季言把门闩上,走到柜台前坐下,”问你一句,这铺子以前除了那个老赵,还有谁知道?”
沈惊鹤想了想,摇头。
“那就算了。”季言没在这件事上纠结太久。比起一个来路不明的问路人,眼下更紧迫的问题是他刚才从脚夫嘴里听到的那个名字。
宋家。
这三个字像一针,扎进了他脑子里某个一直被忽略的角落。从穿越过来到现在,他一直在忙着求生、租房、处理危机,没有腾出时间好好梳理原主的记忆。但宋家这个词像一把钥匙,咔嗒一声,把那扇一直关着的门撬开了。
记忆不是一下子涌进来的,是像漏水一样,一滴一滴地渗。
原主叫季言,十八岁,是宋家旁支的一个哥儿。说是旁支,其实就是家生子——祖上三代都在宋家伺候,到了原主这一辈,连正经名字都没有,宋家的人管他叫言哥儿。他从小在宋家长大,的活跟丫鬟差不多——洗衣、做饭、扫地、端茶倒水。唯一不同的是,他是哥儿,能生孩子,这在宋家某些人眼里是个有用的东西。
原主对宋家没有恨。从小被灌输的观念就是宋家养了你,你就该报恩,他把这种观念刻进了骨头里。他不觉得伺候人是低贱的,不觉得没有自由是可怜的,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幸运的——至少宋家给了他一口饭吃,没有把他扔到街上。
然后宋砚出现了。
宋砚是宋家嫡支的少爷,比原主大三岁,长得好,读书好,十里八乡有名的才子。原主第一次见到宋砚是在十二岁那年,宋砚从书院回来,穿着一身月白长衫,站在宋家花园的假山旁边念诗。阳光照在他身上,整个人都在发光。
原主站在花丛后面,看呆了。
从那天起,原主的世界里只剩下一个人。
他开始偷偷地关注宋砚的一切。宋砚喜欢喝龙井,他就偷偷学了泡茶的手艺;宋砚喜欢闻松香,他就悄悄在宋砚的书房里放一碟松脂;宋砚读书到深夜,他就默默在门外守着,端一碗热粥搁在台阶上,不等宋砚发现就悄悄走开。
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。其实宋砚什么都知道。
原主攒下的月例银子全花在了宋砚身上。宋砚的书箱旧了,他掏钱买新的;宋砚的砚台裂了,他掏钱买端砚;宋砚要考科举,需要买笔墨纸砚和请先生,他一分不剩地全掏了出来。他自己穿的是宋家发的粗布衣裳,吃的是下人的残羹剩饭,三年没添过一件新衣。
他以为宋砚会看见。以为宋砚会感动。以为总有一天,宋砚会回头看他一眼,说一句言哥儿,谢谢你。
宋砚确实回头了。
不是在花园里,不是在书房外,是在一个深夜。宋砚端着一碗汤走到原主面前,笑着说:言哥儿,喝了这碗汤,早点睡。
原主受宠若惊,一口喝了。
再醒来的时候,他躺在人贩子的牛车上,手脚被绑着,嘴里塞着破布。牛车颠簸着驶向城外,身后的宋家宅院越来越小,越来越远。
他听见赶车的人跟另一个人说话:宋少爷说了,这个哥儿品相好,卖到翠香楼至少值二三百两。
那宋少爷自己不留着?
留什么?他要娶正妻了,家里有个哥儿算怎么回事?卖了换银子,正好凑聘礼。
原主躺在牛车上,听完了这段对话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不是嘴巴被堵住了说不出,是脑子里一片空白,像被人把所有的念头都抽走了,只剩下一个空洞洞的壳。
季言消化完这段记忆,在柜台上坐了很久。
铺子里很安静,只有风吹过破窗户纸的沙沙声。沈惊鹤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蹲回了墙,抱着膝盖,一双眼睛无声地看着季言。
恶心。
这是季言此刻唯一的感受。不是愤怒,不是悲伤,是纯粹的、生理性的恶心。就像他上辈子在食堂吃饭,吃到一半发现菜里有一只死苍蝇——不是恨苍蝇,是觉得脏,觉得反胃,想把之前吃进去的全吐出来。
原主对宋砚的那份感情,在季言看来不是暗恋,是一种被精心培育出来的病。从小被圈养、被洗脑、被剥夺自我意识,然后把施虐者当成全世界唯一的依靠。
而宋砚,就是那个培育这种病的人。
他什么都知道。知道原主在偷偷给他买东西,知道原主在门外守夜,知道原主把所有的月例都花在了他身上。他不是不知道,他是装不知道。装不知道的好处是——不用还,不用回应,不用给任何承诺。等到需要的时候,一碗迷汤,一句吩咐,就能把十年的供养变现成二三百两白银。
季言闭上眼,深吸了一口气,又缓缓吐出来。
愤怒是有的,但不多。他跟宋砚没有感情——那份感情是原主的,不是他的。他只是继承了原主的记忆和身体,就像继承了别人的银行账户,里面的钱是别人的,但卡在他手里。他能感受到原主的痛,但那种痛隔着一层,像隔着玻璃看一场车祸,知道惨,但不会被溅一身血。
真正让季言在意的不是宋砚这个人,而是宋家这三个字代表的东西。
垄断。
宋家垄断了这座城的粮食供应。面粉二两四钱一石,比正常市价贵了三成。三成是什么概念?如果全城每天消耗一千石面粉,宋家一天就能多赚七百二十两。一个月就是两万两,一年就是二十多万两。
二十多万两,是从这座城里每一个买面粉的人嘴里抠出来的。
原主给宋砚省吃俭用攒下的那点月例银子,跟宋家从全城百姓身上搜刮的二十多万两比起来,连个零头都算不上。宋砚卖掉原主换来的二三百两,也不够宋家一天的利润。
这就是宋家的做派——对小人物心狠手辣,对大利益寸步不让。卖一个哥儿换二三百两是蝇头小利,垄断全城粮食才是真金白银。宋砚不是坏人,他是宋家的产品——宋家用同样的逻辑养大了他,他再用同样的逻辑去对待比他更弱的人。
季言睁开眼。
沈惊鹤还蹲在墙,姿势没变过,像一尊小小的泥塑。但他看着季言的眼神变了——不是之前那种小心翼翼的窥探,而是一种安静的、专注的注视,像是在等季言做什么决定。
季言站起来,走到门槛前,看着巷子外面那条通向主街的路。
“哥?”沈惊鹤轻声叫了一下。
“宋家。”季言的声音很平,像在念一个普通的名词,但嘴角微微勾了一下——不是笑,是一种猎人看见猎物时的、无声的兴奋,”既然垄断粮铺,那我就先从你的底盘上撕块肉下来。”
沈惊鹤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,但他听懂了季言语气里的东西。那种东西跟昨天季言拿着匕首削掉络腮胡子头发时的语气一样——不是冲动,不是愤怒,是一种已经想好了怎么做的、冷冷的笃定。
他低下头,把脸埋进膝盖里。
嘴角弯了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