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规粮铺的路走不通,季言没有再浪费时间。
当天下午,他就带着沈惊鹤出了门。不是去主街,是往城西走。城西是这座城最杂的地方,住的全是外来散户和做苦力的脚夫,街巷窄得只够两个人并排走,两旁的屋檐几乎挨在一起,抬头只能看见一线天。
季言是在原主的记忆里翻到这个地方的。原主虽然没出过宋家大门几回,但他给宋砚跑过腿,帮宋砚买过一些不方便走正道的东西——比如某种助眠的香料,比如某个被官府禁了的话本。那种东西在正规铺子里买不到,得去黑市。
黑市没有固定的位置,也没有招牌,藏在城西这片迷宫一样的巷子里,只有知情人才能找到入口。原主记忆里的入口在一家卖草鞋的摊子后面,穿过一条只容一人侧身通过的窄巷,尽头有一扇不起眼的木门,敲三下,等里面的人问买什么,回答买米,门就开了。
季言带着沈惊鹤穿过那条窄巷的时候,沈惊鹤的手一直攥着他的衣角。
不是害怕——至少表面上不是。沈惊鹤的脸很平静,眼睛却一直在扫视周围,每一道墙缝、每一个拐角、每一扇窗户,他都不放过。那种警惕不是被吓出来的,是刻进骨头里的本能,像一只从小在野外长大的动物,进了陌生环境就会自动开启全方位戒备。
季言低头看了他一眼,没说什么,只是把脚步放慢了一点,让沈惊鹤能跟得上。
木门后面是一个不大的院子,院子里摆着十几个摊位,卖什么的都有——有卖旧衣裳的,有卖生铁器的,有卖草药的,还有几个卖吃食的,但看着都不太新鲜。院子里的人不多,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低声说话,偶尔有交易达成,银子和货物的交接都在袖子底下完成,不动声色。
空气里混着一股说不清的味道,霉味、汗味、劣质脂粉味和铁锈味搅在一起,呛得人嗓子发痒。季言皱了皱鼻子,下意识把呼吸放浅了些。
沈惊鹤倒是一点反应都没有。他跟在季言身后半步的位置,脚步轻得几乎没有声音,眼睛不停地扫视四周。季言注意到他看人的方式很有意思——不看脸,先看手,再看腰,最后才看脸。手上有茧子的、腰间有硬物的,他会多看两眼;手上白净的、腰间空荡荡的,他扫一眼就略过了。
这孩子是在评估威胁等级。
季言把这个发现记在心里,没点破。他扫了一圈院子,目光锁定在角落的一个摊位上。
那个摊位没有招牌,只在地上铺了块破布,布上摆着十几个麻袋,袋口敞着,露出里面装的粮食。有白米、有黄豆、有绿豆,还有两袋看着不太一样的——颗粒比正常的麦子小,颜色也不太均匀,有些发黄,有些发灰,像是掺了杂质。
碎麦。
季言的眼睛亮了一下。
碎麦是麦子在脱壳、筛选过程中掉下来的碎粒和次品,不能做正价的白面,但磨成粉之后跟普通面粉差别不大,只是颜色稍微暗一些。在正规粮铺里,碎麦是不卖的——要么被粮商拿去喂牲口,要么被扔掉。但在黑市上,碎麦有人收,价格只有正价白面的三到四成。
三到四成。如果用碎麦做早点,成本直接砍掉一大半。
季言走过去,蹲下来抓了一把碎麦在手里搓了搓。颗粒燥,没有霉味,手感粗糙但扎实。他凑近闻了闻,有一股淡淡的麦香,混着一点点灰尘的土气,但不影响使用。
“这碎麦怎么卖?”季言抬头问。
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瘦老汉,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,两只眼睛浑浊但精明。他瞥了季言一眼,又看了一眼季言身后的沈惊鹤,慢吞吞地伸出三手指。
“三文一斤?”
老汉点头。
三文一斤。正价白面二十文一斤,碎麦只要三文,连六分之一都不到。这个价格比季言预想的还低。如果用三文一斤的碎麦做馒头,一个馒头用二两面,成本不到一文,卖五文的话利润四文。一天卖两百个,就是八百文。扣掉摊位费、柴火费和杂项,净赚五六百文。一个月就是十五两到十八两。
十五两到十八两。比他在写字楼上班的工资都高。
季言的心跳快了半拍,但他面上没露出来。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让卖方看出你想要——你越想要,他越抬价。
“太贵了。”季言把碎麦放回袋子里,站起来,”两文。”
老汉嗤笑一声,摇了摇头,像是在看一个不懂行的愣头青。
“两文半,我全要了。”季言指了指地上那两袋碎麦,”多少斤?”
老汉用脚踢了踢麻袋,估了个数:”这两袋加一起大概一百五十斤。”
一百五十斤,两文半一斤,总共三百七十五文。不到四百文就能买到一百五十斤碎麦,磨成粉之后够做七八百个馒头。这笔账怎么算都划算。
“成交。”季言从怀里掏出碎银子,数出四百文搁在地上,”不用找了,剩下的当搬运费。你帮我送到城西巷口。”
老汉的眼睛眯了一下,四百文买一百五十斤碎麦,多出来的二十五文确实够搬运费了。他点头答应,弯腰开始系麻袋口。
季言转过身,打算看看沈惊鹤在什么——从进黑市到现在,沈惊鹤一直安安静静地跟在他身后,像个小影子,但季言知道他一直在观察周围的一切。
然后他看见了沈惊鹤的表情。
沈惊鹤没有在看周围。他在看季言。确切地说,他在看季言刚才跟老汉谈价格的那一套动作——抓麦子、搓颗粒、闻味道、报价、还价、拍板。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没有困惑,只有一种异常专注的光,像是在把季言的每一个动作、每一句话都刻进脑子里。
被季言的目光扫到,沈惊鹤立刻移开了视线,恢复了一贯的低眉顺眼。
季言没说什么,转回头准备帮老汉搬麻袋。
他的手刚碰到麻袋口,另一只手先他一步按了上去。
那只手很白。不是病态的白,是养尊处优的白,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,手背上连一个茧子都没有。跟这黑市里所有人的手都不一样——这里的人要么粗糙如树皮,要么布满老茧,只有这只手,白净得像一块玉。
季言的手顿住了。
他顺着那只手往上看——靛蓝色的衣袖,刺绣精致的云纹,然后是一张脸。
剑眉星目,五官清俊,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。
是今天早上在巷口问路的那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