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言盯着那只白净的手,又抬头看了那张脸。
确实是早上在巷口问路的那个人。但这会儿他的表情跟早上完全不一样——早上是温文尔雅的、得体的,像是哪家书院出来的读书人。现在那张脸上的笑意变了,从客气变成了倨傲,从矜持变成了放肆,眼角的弧度上挑,带着一种从小被人捧惯了的、天经地义的骄横。
“这碎麦,小爷要了。”
他的声音不高,但语气里的理所当然让周围几个摊主都抬起了头。黑市里什么人都有,但这种打扮的哥儿确实少见——靛蓝云纹长衫,腰间白玉佩,手里还捏着一把折扇,浑身上下找不出一处不花钱的地方。跟这满院子的破衣烂衫比起来,他像一只误闯了鸡窝的孔雀。
季言把手从麻袋上收回来,没说话。
他身后的沈惊鹤却动了。
沈惊鹤没有像之前遇到危险时那样缩到柜台后面或者蹲到墙。他往前迈了半步,侧身挡在季言和那人之间,肩膀微微绷紧,右手无声地垂在身侧——那只手五指微曲,不是攥拳,是一种随时能抓起什么东西的姿势。
季言注意到了,但他没有看沈惊鹤,而是看着面前这个不速之客。
“你谁?”季言问。
那人挑了挑眉,像是没想到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。他”唰”地一下展开折扇,扇了两下,扇面上画着一丛牡丹,金粉描的边,晃得人眼花。
“钱小满。”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下巴微微扬起,像是在报一个让所有人都该跪下的名号,”城南钱家,听说过没有?”
季言没听过。
但他从原主的记忆里翻到了一点碎片——钱家,城南富商,据说家里开的是绸缎庄和金银铺子,在这座城里算得上有头有脸。但”有头有脸”跟宋家那种垄断粮食的世家比起来,差了好几个档次。宋家是深叶茂的老树,钱家最多算藤蔓。
“没听过。”季言说。
钱小满的扇子停了一下,脸上的骄横微微僵了半息,然后又恢复了,甚至比刚才更盛了。他显然不习惯被人说”没听过”——在他那个圈子里,提钱家的名字,正常人要么谄媚,要么忌惮,还没人敢当面说不知道。
“不知道也行。”钱小满合上折扇,扇骨敲了敲自己的掌心,发出”啪啪”的脆响,”不知道没关系,知道这袋麦子是小爷看上的就行了。”
他低头看了一眼麻袋里的碎麦,鼻子微微皱了一下——碎麦灰扑扑的,跟他平时吃的精面白米比起来简直是猪食。但他不在乎麦子好不好,他在乎的是这袋麦子后面站着的那个哥儿。
好看。
真好看。
钱小满从早上在巷口第一眼看见季言的时候就注意到了。当时季言穿着那件破内衬,脸上带着没睡好的疲态,头发随便束着,连簪子都没有。但就是这副落魄的样子,也比钱小满在那些宴会上见过的所有哥儿都好看。骨相好,五官正,一双眼睛亮得像含着一汪水,看人的时候不带讨好感,也不带防备心,就那么平平淡淡地看着你,反而让人觉得心里发痒。
钱小满是个颜控。彻头彻尾的、无可救药的颜控。他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好看的人,其次最大的爱好是用钱砸好看的人。他府里养着十几个丫鬟小厮,挑人的标准就一个字——靓。长得不靓的,连倒夜壶的资格都没有。
所以他跟着地图找到了尾巷,又一路跟到了黑市。他本来想直接去铺子里找季言套近乎,结果在院子里一眼看见季言蹲在地上跟一个卖粮的老头谈价钱,那专注的侧脸、那搓麦粒的手指、那不卑不亢的语气,比早上在巷口看见时又多了几分不一样的味道。
钱小满的心痒得更厉害了。
“多少钱?”钱小满蹲下来,拿起一把碎麦在手里掂了掂,又嫌脏似的放了回去,从怀里掏出一块帕子擦了擦手指,”这老头开你三文一斤?我出六文。双倍。”
他抬起头看着季言,眼里带着一种”你应该感恩戴德”的期待。
卖粮的老汉眼睛一亮——六文一斤,比他开的价格翻了一倍,一百五十斤就是九百文,比四百文多了一倍还多。但他没敢答应,只是用眼角偷瞄季言。黑市有黑市的规矩,先到先得,已经谈好的买卖不能半路截胡,否则以后在这院子里就混不下去了。
季言低头看着钱小满。
近处看,这张脸确实生得不错。皮肤得像剥了壳的鸡蛋,嘴唇红润,睫毛又长又翘,一双眼睛圆溜溜的,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张扬和天真。如果不知道他的身份和做派,光看这张脸,确实能让人产生好感。
但季言现在没心情欣赏美貌。他脑子里转的是另一件事——这个人从早上开始就跟着他,先是巷口问路,然后黑市截胡,说明他对自己有目的。什么目的?看脸?也许。但一个富商家的哥儿,大老远跑到黑市来就为了看一张脸?季言上辈子见过太多这种人——表面上说是欣赏,骨子里是占有。看上了就想据为己有,得不到就毁掉,跟宋砚是一路货色。
“不卖。”季言站起来。
钱小满的扇子又停了。
“不卖?”他的眉毛拧了一下,像是不相信自己听到了这两个字,”小爷出双倍你还不卖?”
“不卖。”季言把地上的四百文银子捡起来,递给卖粮的老汉,”这两袋我要了,帮我送到城西巷口。”
老汉接过银子,飞快地系好麻袋口,叫了个帮手一起扛起来,低着头快步往外走,生怕钱小满反悔。
钱小满的脸色变了。
不是生气——他还没学会怎么正经生气。是一种被拒绝之后的、不知所措的恼意,像一只被主人忽视了的宠物狗,想发脾气又不知道该怎么发。他长这么大,从来没有被人连续拒绝过两次。在他的世界里,他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。用钱买不到的,就用更多的钱买。用钱买不到人的,就用人情压。人情压不了的……他还没遇到过。
“你——”钱小满站起来,手里的折扇指着一个方向,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狠话,但脑子里一片空白,他实在没被人拒绝过,不知道这时候该说什么。
就在这时候,他感觉到一道视线。
很轻的,很冷的,像一细针扎在他的后颈上。
钱小满转过头,看见了沈惊鹤。
沈惊鹤站在季言身后两步远的地方,没动。他的个头只到钱小满口那么高,瘦得像竹竿,脸上全是灰,头发乱糟糟的,看着就是个小叫花子。但他的眼睛——
钱小满打了个寒噤。
那双眼睛没有情绪。不是愤怒,不是敌意,不是警告。什么都没有。就是空的,像两口枯井,井底没有水,只有一片死寂的黑。但正是这种”什么都没有”让钱小满觉得后脊发凉——因为那种空不是天生的,是被什么东西填满又抽之后留下的。一个八九岁的孩子,不该有这种眼神。
钱小满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。
季言没注意到这边的微妙变化。他正准备跟着老汉往外走,忽然被钱小满拦住了。
“站住。”钱小满的声音拔高了一点,带着一丝色厉内荏的急切,”你到底想怎样?小爷给你面子你不要,你是不是不识好歹?”
季言停下脚步,回头看着他。
他看着钱小满那张因为急切而微微泛红的脸,看着他那双圆溜溜的眼睛里流露出的、跟骄横完全不同的委屈,忽然觉得有点好笑。
上辈子在公司,他也遇到过这种人。不是有钱的富二代,是有权的领导亲戚。仗着背景硬,在单位里横着走,看谁不顺眼就怼谁,看谁好用就抢谁的功劳。这种人最大的特点就是——没被社会毒打过。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后果,什么叫代价,因为他们所有的麻烦都有人替他们摆平。
对付这种人,讲道理没用,示弱更没用。唯一管用的方法就是让他知道,你比他背后的靠山更硬。
季言把手伸进怀里。
钱小满的眼睛瞬间亮了——他以为季言被他的气势震住了,要掏银子妥协。他的嘴角刚要翘起来,就看见季言从怀里摸出来的东西。
不是银子。
是一锭金子。
小小的,拇指肚大小,但金灿灿的光在黑市昏暗的光线里格外刺眼,像一小团被捏成方形的太阳。
季言看都没看钱小满一眼,手腕一翻,金锭从他指尖脱落,”咚”的一声砸在钱小满脚前的青砖地上。
金子撞地面的声音不大,但清脆得像敲了一下钟。满院子的人同时安静了。
钱小满低下头,看着脚边那锭金子。
他呆住了。
不是被吓住了,是被闪住了。金子的光映在他瞳孔里,把那双圆溜溜的眼睛照得金灿灿的,像两颗刚从炉子里拿出来的铜铃铛。
一锭金子。少说五两。五两金子折算成银子,至少五十两。五十两银子砸在一个黑市的地面上,就为了让他”滚”。
钱小满的嘴巴微微张开,扇子从手里滑下去,”啪嗒”一声掉在地上,他都没察觉。
季言已经转身走了。
沈惊鹤跟在他身后,经过钱小满身边的时候,脚步顿了一下。他低头看了那锭金子一眼,又抬头看了钱小满一眼,嘴唇微微动了一下——不知道说了什么,也可能什么都没说。然后他继续往前走,脚步轻得像一阵风。
钱小满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满院子的人都在看他,有人窃笑,有人摇头,有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瞟他。但钱小满什么都感觉不到。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一件事——
那锭金子。
他缓缓蹲下去,伸出手,指尖碰到金子冰凉的表面。
然后他抬起头,看着季言远去的背影,眼睛里的光变了。
不是被闪住的那种光,是一种更亮、更热、更疯狂的光。
像一只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