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秋的清晨,我和霍克踏上了前往枫溪镇的路。
这是我穿越以来第一次离开鸦尾镇超过五英里的范围。霍克租了一条平底小船,沿着鸦尾河逆流而上。两岸是连绵的丘陵,麦田已经收割完了,的褐色土地在晨光中冒着薄薄的雾气。
“枫溪镇不比铜铃渡。”霍克在船上叮嘱我,”那边人多,什么人都有。跟紧我,别乱看。尤其是——”他顿了顿,”如果碰到枫溪堡的人,离远点。”
“枫溪堡的人会来集市?”
“有时候。希斯特家的管事每月来收一次集市税。”
我在心里记下了这个信息。
船行了大约两个小时,枫溪镇的轮廓出现在视野中。一座灰色的石质城堡矗立在山丘之上,俯瞰着下方的集市。城堡不大——不能跟霜叶城比——但在这片区域,它就是权力的象征。
城堡脚下,是热闹的集市。河岸边泊着十几条大小船只,搬运工扛着麻袋在跳板上来回穿梭。街道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店铺——布庄、米铺、铁器铺、药材铺。街道上人来人往,有穿着粗布衣裳的农民,有挑着担子的小贩,还有一个穿着考究的胖商人坐在轿子里被人抬着走。
这里的繁华程度远超鸦尾镇。
霍克带我七拐八拐,最后停在了一家店铺门前。店门口的招牌上面刻着”杂货与珍品”几个字。铺面不大,但收拾得净,橱窗里摆着几件亮眼的货品——一面铜镜、几只锡壶、还有一套进口的彩釉陶器。
“在这儿等着。”霍克说完便独自进去了。
不多时,他领着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走了出来。那人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绸衫,腰间挂着一块成色不错的玉石,一看就是个有钱的主儿。
“这位是莱恩老板。”霍克介绍道,”做杂货和珍品生意的,在枫溪镇有些人脉。”
莱恩老板上下打量我一番,眼神精明,像是在估量一个陌生货物能带来多少利润。
“东西呢?”
我从包袱里取出一块精心挑选的玻璃样品——那只透光度最高的玻璃樽。莱恩老板接过樽子,对着光线仔细端详。他举起樽子看透明度,用手指轻轻敲了敲听声音,又把它放在柜台上的一本账册上。
他的眉头先是紧皱,然后渐渐舒展开来。
“好东西……”他喃喃道,”虽然没有王都货精致,但材质很纯。是谁烧的?”
“我和霍克师傅一起烧的。”
“你们?”莱恩老板的目光闪了闪,”鸦尾镇什么时候出了能烧玻璃的人才了?”
“家传的手艺。”我含糊地说。
莱恩老板显然不信,但他没有追问。他只是笑了笑,重新拿起那只玻璃樽。”多少货?”
“二十件,有杯子、碟子、摆件。”
“报个价。”
“十五先令一件。”
“十五先令?”莱恩老板皱起眉头,”小兄弟,你这价不低。王都进口的玻璃杯也就二十先令。”
“那是王都的货。”我不卑不亢,”您看看这只樽子——您刚才自己试了,能透过它看清字。而且王都运到这儿的运费和关税不算了吗?我这批货,您不必付运费。”
莱恩老板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。他没有马上还价,而是又拿起那只玻璃樽仔细看了看。这一次他看的是杯口的工艺——那里有一圈极细微的同心纹,是模具留下的痕迹。
“工艺是有点粗。”他说,”杯口这一圈,贵族能看出来。”
“所以我报十五先令,不是二十。”
莱恩老板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起来。”好小子,有点意思。”
他沉吟片刻,伸出一只手:”十二先令一件。我全收了。但有个条件——以后每月给我供至少十五件。品质不能低于这件。”
十二先令一件,二十件就是两百四十先令——也就是十二个金冠。按一金冠等于一头好牛的购买力计算,这相当于十二头牛。对一个穷佃农来说,这是天文数字。
“成交。”我没有犹豫。
“爽快。”莱恩老板从柜台里取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,数出六枚金冠放在桌上。”先付一半。剩下的一半,货验过了再结。这是老规矩。”
我接过那六枚金冠。金子沉甸甸的,在掌心里闪着暗黄色的光。这是我穿越以来赚到的第一笔真正的钱。六枚金冠——够买六头牛,或者让一个穷佃农家庭吃上大半年饱饭。
莱恩老板收下那批货,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。”小兄弟,你还会再来吧?”
“会。”
离开杂货店的时候,我捏着那六枚金冠,心中百感交集。玻璃烧制这条路确实走得通——只是比我想象的更慢、更磨人。从建窑到现在,两个多月过去了,才出了第一批能卖上价的货。
但这只是个开始。有了这笔本金,我可以买更好的材料、改进窑体、提高成品率。甚至可以在不久的将来扩大规模。
霍克在店门口等我。他的表情一如既往地平静,但我注意到他看了一眼那个钱袋后,嘴角动了一下——那可能是他表达满意的方式。
回程的路上,我们经过枫溪镇的集市广场。就在那时,我远远地看到了一个人。
一个年轻男子,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,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他穿着剪裁考究的深蓝色外套,身后跟着两个骑马的随从。集市上的人纷纷给他让路,有几个还鞠了躬。
“那是谁?”我低声问霍克。
霍克看了一眼。”希斯特。枫溪堡男爵家的少爷。”
希斯特。那个贝丽在集市上听到的名字。那个达文警告过我的名字。那个波恩欲言又止的名字。
他没有看到我。他骑在马上,目光从集市的摊位上扫过,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。然后他转了个弯,消失在通往枫溪堡的石板路上。
“走了。”霍克拉了拉我的袖子,”别看。”
回程的船上,霍克一直沉默。我也没有多问。但希斯特那个身影——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扫视一切的样子——像刺一样扎在脑子里,怎么也赶不走。
回到鸦尾镇的时候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。我把六枚金冠藏在了床板下面的旧布袋里——原来装三枚铜便士的那个布袋现在沉甸甸的。三便士变成了六金冠。但这还远远不够——要建水车、要扩种、要攒够抵抗天灾人祸的底气。
不过,至少门已经开了一条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