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关于大儒,我是冒充这回事》是由作者怡宝水用心创作编写的一本连载历史古代类型小说,李墨白是这部小说的核心主角人物,主角是李墨白,是作者怡宝水所写的作品,小说已更新177448字,小说无错无删减,放心冲就完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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亥时三刻,渭水河滩上的风更紧了。
李墨白被阿史那燕搀扶着爬上马背,湿透的布衣紧贴皮肤,夜风一吹,寒意直透骨髓。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,牙齿咯咯作响。
“抱稳。”阿史那燕翻身上马,坐在他身后,一只手揽住他的腰,另一只手握紧缰绳。白马似乎感受到主人的心意,打了个响鼻,前蹄在河滩碎石上刨了刨,却没有立即奔驰。
李墨白回头望去。暮色已经完全笼罩了渭水,河面变成一片深不见底的墨黑。方才他被沉河的那段浅滩,此刻只能看见几簇芦苇在风中摇曳。更远处,崔家那面“崔”字幡旗在夜风中猎猎作响,旗杆下已空无一人。
崔福走了,带着崔家的人走了。但李墨白知道,这事没完。
三百贯的债,一本要命的账册,还有东宫和吐蕃的勾当。崔家不会放过他,东宫更不会。
“看什么?”阿史那燕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带着夜风的凉意,“还想回去当河伯的新娘子?”
“不是。”李墨白收回目光,苦笑,“只是觉得……不真实。”
“不真实?”
“嗯。”他顿了顿,斟酌着词句,“几个时辰前,我还在想晚上吃什么。几个时辰后,我差点成了渭水河底的冤魂。这世事变幻,太快了。”
阿史那燕沉默了片刻,忽然道:“你以前不会说这种话。”
李墨白心里一紧。是了,原身是个赌鬼,说话粗俗,哪里会感慨什么“世事变幻”?他赶紧找补:“死过一回的人,总会有些不一样。”
“也是。”阿史那燕似乎接受了这个解释,一抖缰绳,“驾!”
白马撒开四蹄,沿着渭水河岸向上游奔去。不是回葡萄春酒肆的方向,而是往南,朝着陇西县城的方向。
“我们去哪?”李墨白在颠簸中问。
“崔家祠堂。”
“什么?”李墨白以为自己听错了,“去崔家祠堂?现在?崔福刚走,我们自投罗网?”
“正是因为他刚走,我们才要去。”阿史那燕的声音在风中有些飘忽,“崔福回城,第一件事肯定是去祠堂向崔明远禀报。我们跟在他后面,打他个措手不及。”
“可我们只有两个人!”
“两个人够了。”阿史那燕的声音里透着冷意,“崔明远要脸,不会在祠堂里动手。而且……”她顿了顿,“王夫子应该已经到了。”
王夫子。
李墨白想起那个清瘦的中年文士。县学教谕,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角色,却在此时出现,还要为他引荐陇西李氏的族长李楷固。这背后,恐怕没那么简单。
但他没有多问。马背颠簸,夜风呼啸,他只能紧紧抱住马颈,感受着这具陌生的身体传来的疲惫和疼痛。
大约两刻钟后,前方出现了灯火。
那是陇西县城的城墙。夯土筑成的城墙在夜色中像一条沉睡的巨蟒,城楼上挂着几盏气死风灯,在风中摇晃。城门已经关了,但角门还开着,两个兵丁抱着长枪靠在门洞里打瞌睡。
阿史那燕没有走城门,而是绕到城墙西侧。那里有一处坍塌的豁口,是去年秋汛时被渭水冲垮的,还没来得及修补。豁口不大,仅容一马通过。
白马轻巧地跃过碎砖乱石,进入城内。
陇西县城的夜晚比李墨白想象中安静。街道是黄土夯实,两旁是低矮的土坯房,偶尔有几家店铺还亮着灯,透出昏黄的光。空气中飘着炊烟、马粪和某种香料混合的气味,这是典型的边塞城镇的味道。
阿史那燕对街道很熟,策马在巷子里七拐八绕,最后在一座大宅后门停下。
宅子很大,青砖灰瓦,门楼高耸,门楣上挂着两盏白灯笼,灯笼上写着“崔”字。这就是崔家祠堂所在的宅院,也是崔明远在县城的居所。
“下马。”阿史那燕先翻身下马,然后把李墨白扶下来,“能走么?”
“能。”李墨白咬牙站直。腿还在发软,但比刚才好多了。
阿史那燕把马拴在后门外的拴马桩上,上前叩门。三长两短,很有节奏。
门开了条缝,露出一张苍老的脸。是个看门的老仆,看见阿史那燕,愣了一下:“燕姑娘?”
“福伯,开门。”阿史那燕道。
老仆犹豫了一下,还是开了门。阿史那燕拉着李墨白闪身进去,老仆赶紧关上门,压低声音道:“燕姑娘,您怎么来了?老爷在前厅会客,发了好大的脾气,您……”
“会客?是王夫子么?”
“是,还有县学的几位先生。”老仆道,“燕姑娘,您要不去偏厅等等?等老爷散了……”
“不用。”阿史那燕摆手,“我正是来找王夫子的。福伯,您去忙吧,我自己去前厅。”
“可是……”
“放心,出了事我担着。”
老仆还想说什么,阿史那燕已经拉着李墨白往后院走了。老仆跺了跺脚,终究没敢拦。
崔家宅院很大,三进三出,前院是祠堂和会客的前厅,中院是主人居所,后院是花园和仆役住处。阿史那燕对这里似乎很熟悉,带着李墨白穿过回廊,绕过假山,直奔前厅。
前厅灯火通明。
隔着老远,就听见崔明远的声音,带着压抑的怒气:
“……王教谕,不是崔某不给您面子。那李墨白欠债不还,偷盗账册,投河自尽。崔某念在旧情,给他办了场体面的丧事,已经是仁至义尽。现在您说他没死,还要崔某不再追究?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!”
接着是王夫子的声音,不紧不慢:
“崔公息怒。李公子是否欠债,是否偷盗,是否自尽,都还需要查证。但眼下他确实没死,而且作了诗,这是事实。崔公若在此时追究,传出去,怕是对崔家的名声不好。”
“名声?”崔明远冷笑,“一个赌鬼,一个贼,崔某处置了他,有什么坏名声的?”
“赌鬼会作诗么?”又一个声音进来,苍老,但中气十足,“崔公,老夫方才看了那首诗。‘渭水东流去不回,孤魂今夜嫁河伯。明月若知离别苦,清光应照夜台来。’这四句,便是县学的生员,也未必作得出来。”
厅内沉默了片刻。
李墨白和阿史那燕躲在廊柱后,透过雕花木窗的缝隙往里看。
前厅很宽敞,正对着门是一幅《松鹤延年》的中堂画,下面一张紫檀木条案,两旁各有一把太师椅。崔明远坐在左首,穿着家常的靛蓝直裰,手里捏着一串念珠,脸色阴沉。右首坐着王夫子,还是那身半旧的青布长衫。下首还坐着三个老者,都是儒生打扮,其中一个白须老者正捋着胡须,方才说话的就是他。
“刘博士也这么说?”崔明远看向白须老者,语气缓和了些,但依然生硬,“就算他会作诗,那又如何?诗写得好,就能抵债?就能不偷东西?”
“诗不能抵债,但能抵名。”王夫子道,“崔公,李墨白是陇西李氏的人,虽然家道中落,但终究姓李。如今他显了诗才,若是传出去,说崔家因为三百贯死了一个才子,崔公觉得,陇西的士林会怎么看?”
崔明远不说话了,手里的念珠捻得飞快。
李墨白在窗外听着,心里明镜似的。王夫子这是在用舆论压崔明远。唐朝重文,尤其是开元年间,正是诗歌最鼎盛的时期。一个诗人,哪怕再落魄,在士林中也有一席之地。如果崔家真的死了一个“才子”,那在陇西的读书人圈子里,名声就臭了。
崔家是商贾,虽然有钱,但地位终究不如士族。崔明远这些年拼命结交文人,捐钱修县学,就是想给自己、给崔家挣个“雅名”。如果因为一个李墨白坏了名声,得不偿失。
果然,崔明远沉默良久,缓缓道:“那依王教谕之见,该如何?”
“简单。”王夫子道,“今之事,到此为止。李公子欠的债,可以慢慢还。至于账册……”他顿了顿,“若是李公子真拿了,让他还回来便是。崔公大人大量,何必与一个晚辈计较?”
“慢慢还是多慢?”崔明远盯着王夫子,“三百贯,不是小数目。”
“三年。”王夫子道,“三年还清。利息……就免了吧。”
“免息?”崔明远笑了,笑容冰冷,“王教谕,您这是要崔某做善事?”
“是给崔家积德。”王夫子寸步不让,“也是给崔公的千金积福。听说崔娘子在东宫颇得太子宠爱,若是知道娘家因为三百贯死一个读书人,怕是不太好。”
这话戳中了崔明远的软肋。他脸色变了变,手里的念珠停了下来。
就在这时,阿史那燕拉着李墨白走了进去。
“崔公,王夫子,诸位先生。”阿史那燕行了个礼,落落大方,“晚辈阿史那燕,携表兄李墨白,特来请罪。”
厅内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。
崔明远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剐过李墨白,然后落在阿史那燕身上,勉强挤出一丝笑容:“燕姑娘来了。坐。”
“谢崔公。”阿史那燕不坐,反而拉着李墨白往前走了两步,“表兄,给崔公赔罪。”
李墨白深吸一口气,上前一步,躬身作揖:“晚辈李墨白,前多有冒犯,特来向崔公请罪。欠崔家的三百贯,晚辈认,三年之内,必当还清。至于账册……”他抬起头,直视崔明远,“晚辈确实没见过,若是崔公不信,可派人搜查葡萄春。若有,晚辈愿以命相抵。”
话说得漂亮,姿态也放得低。厅内几位老儒生都微微点头,显然觉得这年轻人知进退,懂礼数。
崔明远盯着李墨白,半晌,忽然笑了:“李公子说哪里话。既然王教谕和燕姑娘都为你作保,崔某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。三百贯,三年就三年。至于账册……”他顿了顿,“或许真是崔某误会了。此事,就此作罢。”
“谢崔公。”李墨白再揖。
“不过——”崔明远话锋一转,“李公子前作的那首诗,崔某听了,确实不错。但王教谕、刘博士都说好,崔某是个粗人,不懂诗。正好今几位先生都在,李公子可否再作一首,让崔某也开开眼?”
来了。
李墨白心里冷笑。崔明远这是还不死心,要当面考校他。若是他做不出,或者做得不好,那“才子”的名头就站不住脚,之前的让步也就没了意义。
厅内所有人都看向李墨白。王夫子微微皱眉,似乎想说什么,但终究没开口。阿史那燕的手按在刀柄上,指尖发白。
李墨白沉默片刻,抬头看了看窗外。
夜已深,一轮明月挂在檐角,清辉洒进厅内,在地上投出窗棂的格子。远处传来打更的梆子声,已是子时。
他忽然想起那首千古名篇。那首每个中国孩子都会背的诗,那首简单到极致,也深邃到极致的诗。
“既然崔公有命,晚辈不敢推辞。”他缓缓开口,声音在寂静的厅堂里格外清晰:
“床前明月光,
疑是地上霜。
举头望明月,
低头思故乡。”
四句,二十字。
吟罢,厅内一片死寂。
时间仿佛静止了。
崔明远手里的念珠停在指尖,王夫子捻须的手僵在半空,刘博士张着嘴,忘了合拢。另外两个老儒生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。
太简单了。
简单到不像诗,更像童谣。用词浅白,近乎口语,没有典故,没有藻饰,没有任何文人诗常见的雕琢痕迹。
可正是这种简单,让这首诗有了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。
床前明月光,疑是地上霜。举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。每一个字都认识,每一句都懂,可连在一起,却让人心头一颤。那是一种最朴素的情感,最原始的乡愁,是每个人都经历过,却很少有人能说出来的感觉。
“这……”刘博士最先开口,声音发颤,“这是你写的?”
“是。”李墨白道。心里却想,对不起,李白。借你的诗一用。
“不可能!”崔明远猛地站起来,念珠摔在地上,檀木珠子滚了一地,“这等诗,这等诗……岂是你一个赌鬼能写出来的?定是抄袭!”
“崔公慎言。”王夫子也站了起来,脸色严肃,“此诗意境超绝,老夫遍览典籍,从未见过。若说是抄袭,崔公可知抄袭谁的?”
“这……”崔明远语塞。他确实没见过这首诗,但这更让他怀疑——如此好诗,若是前人所作,怎么可能籍籍无名?
“或许……或许是前人佚诗?”崔明远强辩道,“李墨白不知从哪本古书里看来的,记下了,当成自己的。”
“那也许看过那本古书。”王夫子转向李墨白,“李公子,此诗可有题目?”
“《静夜思》。”李墨白道。
“《静夜思》……”王夫子喃喃重复,眼中光彩越来越盛,“好题目,好诗!李公子,此诗是你何时所作?”
“方才。”李墨白道,“见窗外明月,心有所感,信口吟来。”
“信口吟来……”刘博士长叹一声,“好一个信口吟来!老夫钻研诗赋四十年,从未见过如此浑然天成的作品。李公子,你可知此诗好在哪里?”
李墨白当然知道。这首诗被誉为“千古思乡第一诗”,后世评论无数。但他不能说,只能摇头:“晚辈不知,请刘博士指教。”
“好在真。”刘博士道,“不矫饰,不雕琢,纯以真情动人。‘床前明月光’,起句平实,如说话。‘疑是地上霜’,转得巧妙,月光如霜,既是实景,又暗合秋意,更添凄清。‘举头望明月’,动作自然,仰望之间,乡愁已生。‘低头思故乡’,结得含蓄,思在低头之间,情在无言之处。二十字,字字寻常,合在一起,却是惊心动魄!”
他说得激动,白须颤抖。旁边两个老儒生也纷纷点头。
“刘博士说得是。”一个方脸儒生道,“此诗最妙处在‘疑是’二字。月光如霜,本是错觉,但着一‘疑’字,便将那种恍惚迷离的心境全写出来了。若非亲历,绝写不出这等感觉。”
“还有‘举头’‘低头’。”另一个瘦高儒生接道,“一仰一俯之间,游子思乡的情态跃然纸上。这等白描功夫,便是王右丞年轻时,也未必及得上。”
王右丞,就是王维。开元二十三年,王维三十六岁,官至右拾遗,诗名已盛。拿李墨白和王维比,这评价高得吓人。
崔明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。他本想刁难李墨白,没想到反而成全了对方。看这几个老学究的样子,分明是把这小子当成了诗坛新星。
不行,不能这样。
“诸位先生。”崔明远勉强笑道,“诗是好诗,但究竟是不是李公子所作,还需查验。王教谕,您看……”
王夫子知道崔明远还不死心,沉吟片刻,道:“崔公所言也有理。诗才天授,但终究要有基。李公子,老夫有几个问题,你可愿答?”
“夫子请问。”李墨白躬身。
“第一,此诗题为《静夜思》,‘静夜’二字,出自何典?”
李墨白心里一松。考典故,这他熟。原身虽然不学无术,但他这个中文系研究生可不是白当的。
“出自曹植《公宴诗》:‘清夜游西园,飞盖相追随。’后人化用为‘静夜’,如沈约《夜夜曲》:“‘河汉纵复横,北斗横复直。星汉空如此,宁知心有忆?孤灯暖不明,寒机晓犹织。零泪向谁道,鸡鸣徒叹息。’诗中‘孤灯暖不明’,便是静夜之思。”
他答得流利,不仅说出了“静夜”的出处,还举了沈约的例子。王夫子眼中闪过赞许,点点头。
“第二,‘明月光’对‘地上霜’,此对仗看似简单,实则暗含机巧。你可知巧在何处?”
这问题就深了。李墨白略一思索,道:“‘明月’是虚,‘地上’是实;‘光’是可见,‘霜’是触感。虚实相对,感觉相衬,便让月光有了质感,霜有了光影。此所谓‘通感’。”
“通感?”王夫子眼睛一亮,“好个通感!此说新颖,但确在理。李公子,这是你自己悟出来的?”
“是。”李墨白硬着头皮道。通感是钱钟书在《通感》一文中提出的概念,现在拿来用,算是超前了。
“妙!”刘博士拍案,“‘通感’二字,道尽此对妙处!王教谕,不必再问了。此诗若非亲作,绝不可能有这般体悟!”
王夫子点头,看向崔明远:“崔公,您看……”
崔明远脸色铁青,半晌,挤出一句话:“就算诗是他作的,那又如何?诗写得好,就能不还钱?就能不偷东西?”
这话已经有些胡搅蛮缠了。但他是债主,有这个资格。
厅内气氛又紧张起来。
就在这时,一个家仆匆匆进来,在崔明远耳边低语几句。崔明远脸色变了变,挥挥手让家仆退下,然后看向李墨白,眼神复杂。
“李公子,有人要见你。”
“谁?”
“你见了就知道。”崔明远起身,“王教谕,诸位先生,今就到这里吧。崔某还有事,恕不奉陪了。”
这是要送客了。王夫子等人虽然疑惑,但也不好再留,纷纷起身告辞。阿史那燕拉着李墨白也要走,崔明远却道:“李公子留步。”
李墨白看向阿史那燕,阿史那燕皱眉,但终究点了点头:“我在外面等你。”
厅内很快只剩下崔明远和李墨白两人。
崔明远走到窗前,背对着李墨白,许久,才缓缓道:“李墨白,你真是让崔某刮目相看。”
“崔公过奖。”
“不是过奖。”崔明远转过身,眼神锐利如刀,“三前,你还是个赌鬼,欠债不还,偷鸡摸狗。三后,你死里逃生,诗才天授,连王夫子、刘博士都为你说话。这变化,是不是太大了点?”
李墨白心里一紧,但面色不变:“死过一回的人,总会有些不一样。”
“好一个死过一回。”崔明远走近两步,压低声音,“那本账册,你真没拿?”
“没有。”
“可有人看见你拿了。”崔明远盯着他的眼睛,“昨夜子时,更夫王二看见你从崔家后门出来,怀里抱着一个油布包裹。那包裹里,就是账册。”
李墨白摇头:“晚辈昨夜喝多了,什么事都不记得。崔公若是不信,可叫王二来对质。”
“王二死了。”崔明远淡淡道,“今早发现死在更房里,说是突发急病。但崔某查过,他是中毒死的。”
李墨白倒吸一口凉气。
灭口。这是裸的灭口。王二是目击者,所以被灭口。那他这个“偷账册”的人,为什么还活着?
不对。崔家本来就是要他的,只是被阿史那燕搅了局。现在他活着,反而成了麻烦。
“崔公跟我说这些,是什么意思?”李墨白问。
“意思是,账册的事,没完。”崔明远道,“你拿了也好,没拿也好,现在所有人都认为账册在你手里。东宫的人这么认为,吐蕃的人这么认为,就连你那个表妹,恐怕也这么认为。”
李墨白沉默。他知道崔明远说的是实话。那本无字书里的账目,虽然被他看到了,但真正的账册,他确实没拿。可现在,他成了众矢之的。
“崔公想让我怎么做?”
“简单。”崔明远道,“账册,你交出来。三百贯,崔某不要了。非但不要,崔某还可以给你一笔钱,够你在长安舒舒服服过一辈子。如何?”
条件很诱人。但李墨白知道,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。
“若是我交不出来呢?”
“那你就得死。”崔明远的声音很平静,平静得可怕,“东宫不会让一个知道秘密的人活着,吐蕃也不会。崔某可以保你一时,保不了一世。李公子,你还年轻,何必为了本账册送命?”
“可我真的没拿。”李墨白苦笑,“崔公不信,我也没办法。”
崔明远盯着他看了半晌,忽然笑了:“好,好。既然李公子这么说,崔某就信你一回。不过……”他话锋一转,“三后,李楷固李公设宴,李公子也要去吧?”
“是。”
“那宴会上,崔某会给李公子准备一份大礼。”崔明远笑得意味深长,“希望李公子到时,还能像今天这样镇定。”
说完,他挥挥手:“送客。”
李墨白走出崔家宅院时,已是子夜时分。
阿史那燕牵着马等在门外,见他出来,迎上来:“怎么样?崔明远跟你说什么了?”
“没什么。”李墨白摇头,“就是威胁了几句。燕娘,王二死了,你知道吗?”
“王二?”阿史那燕一愣,“那个更夫?怎么死的?”
“中毒。崔明远说是突发急病,但我觉得是灭口。”
阿史那燕的脸色凝重起来:“灭口……看来账册的事,比我们想的还严重。崔明远连自己的人都,这是要彻底抹掉痕迹。”
“不止。”李墨白道,“崔明远说,东宫和吐蕃的人都认为账册在我手里。他让我交出来,可以给我一笔钱,让我去长安。”
“你答应了?”
“我说我没拿。”
阿史那燕盯着他:“你真没拿?”
“真没拿。”李墨白苦笑,“我要是有账册,早就拿出来跟崔明远谈条件了,何必被他沉河?”
“也是。”阿史那燕点头,“那账册会在哪?”
“不知道。”李墨白想了想,“但肯定在某个地方。崔明远这么着急,说明账册很重要,而且可能牵扯到比走私更严重的事。”
“比走私还严重?”阿史那燕皱眉,“你是说……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李墨白打断她,“猜也没用。当务之急,是三天后李楷固的宴会。崔明远说,要给我准备一份大礼。我担心,他会在宴会上发难。”
“他敢。”阿史那燕冷笑,“李楷固的宴会,陇西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去。崔明远再嚣张,也不敢在那动手。”
“明着不敢,暗着就难说了。”李墨白道,“而且……我总觉得,王夫子出现得太巧了。”
阿史那燕看了他一眼:“你怀疑王夫子?”
“不是怀疑,是觉得不对劲。”李墨白斟酌着词句,“王夫子是县学教谕,跟我非亲非故,为什么要帮我?就因为我会作诗?天下会作诗的人多了,他怎么不去帮别人?”
“这……”阿史那燕也沉吟起来,“确实有点奇怪。王夫子在陇西名声不错,但向来不爱管闲事。这次这么热心,是有点反常。”
“还有李楷固。”李墨白继续道,“陇西李氏的族长,致仕的国子监司业,为什么要见我?就因为王夫子推荐?王夫子的面子有这么大?”
两人对视一眼,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疑虑。
这件事,水越来越浑了。
“先回去再说。”阿史那燕翻身上马,把李墨白拉上来,“不管怎么样,三天后的宴会,你必须去。这是你唯一翻身的机会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白马在夜色中奔驰,很快出了城,回到葡萄春酒肆。
酒肆已经打烊,门口的红灯笼熄了,只有后院还亮着灯。阿史那燕把马拴好,和李墨白一起进了后院。
西厢房里,油灯还亮着。桌上放着那本无字书,还有李墨白下午写的那首“莫道书生无寸铁”。
阿史那燕关上门,点亮另一盏油灯,屋里顿时亮堂许多。
“坐。”她指了指椅子,自己在对面坐下,“现在,我们好好捋捋。”
李墨白坐下,看着桌上的无字书。蓝布封面,一枝墨梅,扉页上母亲娟秀的字迹。一切都那么真实,又那么虚幻。
“首先,账册。”阿史那燕开门见山,“你说你没拿,我信。但崔明远不信,东宫不信,吐蕃也不信。所以,账册现在成了悬在你头上的刀,随时可能掉下来。”
“是。”
“其次,你突然会作诗这件事。”阿史那燕盯着他,“我知道死过一回的人会变,但变得这么彻底,我不信。李墨白,你跟我说实话,你到底是谁?”
李墨白心里一震。果然,最亲近的人最先察觉异常。阿史那燕和原身是表兄妹,虽然这些年往来不多,但终究了解。
他该怎么回答?说自己是穿越来的?说这具身体里的灵魂来自一千三百年后?阿史那燕会信吗?就算信了,会怎么看他?
“我还是我。”他最终说,“只是……开了窍。燕娘,你信人有顿悟吗?”
“顿悟?”
“对。佛家说,一念天堂,一念。我死过一回,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,很多以前想不通的事,忽然就想通了。很多以前不会的东西,忽然就会了。”李墨白说得半真半假,“就像作诗。我以前也读过诗,但总觉得那是别人的东西。可那天在河里,快要淹死的时候,脑子里忽然就冒出那四句诗。后来在崔家,看见月亮,又冒出四句。我自己也说不清楚,但就是……通了。”
他说得诚恳,眼神清澈。阿史那燕看了他半晌,终于点了点头:“我信。我师父说过,人在绝境中,确实能激发出平时没有的潜能。你这也算是因祸得福。”
李墨白松了口气。这关算是过了。
“第三,王夫子和李楷固。”阿史那燕继续道,“他们为什么帮你?我猜,有两种可能。一,他们真的爱才,看中你的诗才,想提携你。二,他们另有所图。”
“图什么?”
“不知道。”阿史那燕摇头,“但肯定和陇西的局势有关。李楷固是李氏族长,虽然致仕,但在朝中还有影响。王夫子是县学教谕,门生故旧遍布陇西。他们俩联手,不会只是为了帮一个落魄才子。”
李墨白点头。这话有理。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好,尤其是官场上的人,一举一动都有深意。
“那我们怎么办?”
“将计就计。”阿史那燕道,“不管他们图什么,眼下他们是在帮你。你就借着他们的力,先站稳脚跟。等有了身份,有了地位,再查姑母的死,查账册的事,就容易多了。”
“可崔明远那边……”
“崔明远不敢明着来。”阿史那燕冷笑,“至少在你成为李楷固的座上宾之前,他不敢。三天后的宴会,是你最大的机会。只要得到李楷固的认可,重归李氏宗祠,你就是陇西李氏的子弟。到那时,崔明远想动你,就得掂量掂量。”
李墨白沉默。他知道阿史那燕说得对,但心里还是没底。李楷固那种人物,什么样的才子没见过?凭什么会看上他?就凭那两首诗?
“你在担心宴会的事?”阿史那燕看穿了他的心思。
“嗯。”李墨白承认,“李公是见过大世面的人,我这点诗才,在他眼里恐怕不算什么。”
“不算什么?”阿史那燕笑了,从怀里掏出一张纸,展开,正是李墨白下午写的那首“莫道书生无寸铁”,“你看看这个。”
李墨白接过。纸上是他下午写的诗,墨迹已,字迹有些潦草,但意思清楚。
“这首诗,我晚上拿给王夫子看了。”阿史那燕道,“你猜他怎么说?”
“怎么说?”
“他说,此诗有盛唐气象。”阿史那燕一字一顿,“尤其是最后两句:‘莫道书生无寸铁,诗成泣鬼亦惊神。’他说,这是读书人的风骨,是文人的气节。李楷固最爱这种诗,也最爱这种人。”
李墨白怔住了。他写这首诗时,只是有感而发,没想那么多。没想到,在王夫子眼里,这居然成了“风骨”“气节”。
“所以,三天后的宴会,你不用怕。”阿史那燕道,“就做你自己。该作诗就作诗,该说话就说话。李楷固若是真如王夫子所说,一定会欣赏你。”
“那若是……他不欣赏呢?”
“那就再想办法。”阿史那燕起身,走到窗边,推开窗户。夜风吹进来,带着深秋的凉意,“但这是最好的办法,也是唯一的办法。李墨白,你已经没有退路了。要么往上爬,爬到别人动不了你的高度。要么……就等着被崔明远、被东宫、被吐蕃,碾得粉身碎骨。”
她说得平静,但话里的分量,重如千钧。
李墨白看着她的背影。少女的身形在夜色中显得有些单薄,但脊背挺得笔直,像一把出鞘的刀。
“我明白了。”他说。
“明白就好。”阿史那燕转身,脸上又恢复了那种淡淡的神情,“早点睡吧。明天开始,我教你一些该学的东西。”
“学什么?”
“礼仪,规矩,还有……怎么在宴会上说话。”阿史那燕道,“李楷固的宴会,不是诗会,是名利场。光会作诗不够,还得会做人。你以前那套,行不通了。”
李墨白苦笑。确实,原身是个赌鬼,说话做事都上不得台面。他虽然有现代人的见识,但对唐朝的社交礼仪一窍不通。真要是在宴会上出丑,那就前功尽弃了。
“那就麻烦燕娘了。”
“不麻烦。”阿史那燕走到门口,停下,回头看了他一眼,“李墨白,记住,你现在不是一个人。你身后,是姑母的遗愿,是阿史那家的脸面,还有……我的命。”
说完,她推门出去,留下李墨白一个人坐在屋里,对着跳跃的油灯发呆。
不是一个人。
这句话,让李墨白心里涌起一股暖流。来到这个世界三天,他经历了死亡、背叛、阴谋,但也遇到了阿史那燕这样的表妹,王夫子这样的师长。虽然前路艰险,但至少,他不是孤身一人。
他起身,走到桌边,拿起那本无字书。翻开封面,看着夹层里那张绢,上面密密麻麻的记录,像是无数只眼睛,盯着他,也盯着这个时代。
开元二十三年,大唐最辉煌的年代,也是暗流最汹涌的年代。
而他,一个穿越者,一个冒充者,要在这个年代活下去,还要活出个人样。
难。
但必须做。
他吹灭油灯,躺到床上。窗外,月光如水,洒在床前,真的像铺了一层霜。
举头望明月,低头思故乡。
可他的故乡,在一千三百年后,再也回不去了。
从今以后,这里就是他的故乡,这个时代,就是他的时代。
他闭上眼睛,在心里默念:李白,对不住了。你的诗,我借了。但总有一天,我会写出属于自己的诗,属于这个时代的诗。
一定。
夜深了。
葡萄春酒肆后院,西厢房的灯灭了。但前院的阁楼上,还有一盏灯亮着。
阿史那燕坐在窗前,手里拿着那张写着“莫道书生无寸铁”的纸,看了许久,然后折好,贴身收起。
窗外,夜色沉沉。远处传来渭水奔流的声音,像是这个时代的心跳,沉重,有力,永不停息。
“姑母。”她轻声说,“您放心,我会照顾好他。您的仇,我也会报。一定。”
风吹过,灯影摇曳。
新的一天,快要来了。